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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掌 被獵殺的地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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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掌被獵殺的地熊!

  有人來過,而且不止一個。

  湖邊的泥地里有一排腳印,三重兩輕,而走在最后硌那個人的腳印更是輕的為不可見。

  菲利克斯用食指沾了沾老虎的血跡然后放在鼻子邊聞了聞,血腥味還沒淡去,鮮血也還未凝固,看樣子這隊人來的時間也不算太久。

吾愛Ne有個高手  菲利克斯打量著泥地上幾乎為不可見的腳印不由眉頭微皺,如此輕的痕跡,即便是他刻意為之,也未必能夠辦得到。這群人中走在最后的那個人,要么是一個嬌小玲瓏的女人,要么就是一個絕頂的游俠或者刺客,因為只有這類人的腳步,才有可能輕到微不可見。

  五個人的隊伍,這是大陸上所流行的標準型冒險團隊。

  而這一排腳印中有兩個極深,幾乎留下了三指厚的痕跡,腳印很大,留下這兩個腳印的人要么是身材極為高大挺拔之人,要么就是身披重甲的戰士。這里必須要提到一點的是,德拉諾世界的煉金術并不發達,雖然矮人一族的存在很大程度改善了這一點,但是矮人族的脾氣并不好,與外界其他生物的交易也相當有限。而這一點,就是導致了重甲又或者說板甲是相當的昂貴。

  一套最簡單的普通板甲,也能夠買下半座[雪之魅]旅店。

  飄雪饋這一帶只有一些與木精靈做生意的商人,像這種成體系的標準冒險者團隊是非常罕見的在菲利克斯的記憶中,似乎根本沒有遇到了這類人的信息。也就是說,這些人很可能是繞過了飄雪鎮而進入了迷霧森林之中。

一釋奇怪的冒險者  這是一片大約十公里的湖泊,理論上來講是屬于木精靈的領地,但是實際上說,這里根本就是一個無主的野地。因為木精靈鐘愛迷霧森林,很多木精靈一生都未離開過生養自己的故鄉。

  菲利克斯拿出匕首將猛虎尸體兩腿之間,的那根長物用匕首切了下來,然后放入了口袋之中。雖然他現在記得的不多,但是這根·鞭有著不錯的價值,他還是知道一點的。即便只是普通老虎的·鞭,但保守估計也能換凡個月》魯金幣吧。

  按照理論,虎皮也應該是挺值錢的,畢竟普通的冒險者還未必能夠干掉一只成年的猛虎。不過菲利克斯略微猶豫了一點,還是打算放棄剝皮的想法。真正意義上的剝皮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它需要相當高的技巧,也需要一點點的道具,況且相當的麻煩。

  這里必須得提到一點,那就是冒險者之中所含職業者的比例,這個比例大概是在十比十之間。只要會一點戰斗技巧是智慧生物就能夠成為冒險者,但是成為職業者卻并不容易,因為職業者的標志性特點就是已經能夠動用元素之力。普通的冒險者實力大致與那些經過訓練的士兵相當,可能會高一點,但是也不會高太多。只有掌握元素之力的使用后,才能成為職業者,獲得認證,并被人們所承認。

  普通的冒險者與傭兵并沒有大多差異,只有由職業者組成的冒險者團隊,才是真正的冒險隊隊伍。

就殺死這只老虎的手法而言,干凈利索,出手果斷,一劍立斃,來到這里的這只冒險者團隊應該是那種經驗豐富的精英這片湖泊地帶的視野并不開闊,因為這種鮮有人跡土地肥沃的地方正是草木茂盛之地  湖邊地帶有著大量的類似于蘆葦的植物,岸邊的雜草也有成人半腰高,茂盛的草木讓視野很大程度的受到了阻礙。這片湖泊的范圍不小,菲利克斯一時也無法確定那群先他一步來到這里的冒險者團隊是否離開,還是依舊留在這里。略微思索了一下,菲利克斯還是決定順著他們留下的腳印往前走,雖然他并不知道這樣頂尖的冒險者陣容到這里來要干什么?

  菲利克斯越往前走,那股淡淡的血腥味道就更濃,四周還是一片死寂,就連蟲鳴鳥啼聲也聽不封。

  莫名的詭異讓菲利克斯心中微微有一點不安,他不由拔出了腰間的利劍,小心的注意著周圍的動向。

順著這個冒險者團隊留下的腳印走了大概半個魔法時,菲利克斯終于到達了目的地。那是一個并不是太高的小山坡,山坡下有著一個天然的地洞,那是菲利克斯的目標,那只地熊的巢  難道那群冒險者的目標也和自己一樣?

  菲利克斯此刻心中也有些疑惑,大地暴熊的價值雖然不小,但是應該還不至于讓這些冒險者刻意跑到這里來獵殺吧?

  具有這個心思,還不如去找一只低階的亞龍種生物,畢竟后者好歹也能添上一個‘屠龍的名頭。況且大地暴熊的實力和低階亞龍種生物的實力相差無幾。

  腳印達到洞門口后開始變得凌亂,而一些地方明顯還保留著戰斗過的痕跡。那股彌漫開來的血腥味,也是從這個洞里面散發出來的。菲利克斯略微猶豫了片刻,還是小心的潛入了這個充滿血腥氣息的洞之中。

  這是一個天然的洞,并不深,甚至還不到二十五米,拐過一道石柱便能看到大地暴熊的巢,那里有墊好的大片干草,還有一些獸類生物被吃剩下的骨頭,甚至還有半只沒吃完的麋鹿。

當,還有大地暴熊的尸體。大地暴熊尸體上的傷口并不多,但無一例外都是致命傷  能夠在這種媲美低階亞龍種生物的魔獸身上留下這種傷口,這群冒險者顯然都是高手,而且其中應該還有一兩個并不低階的魔法師因為空氣中還有未平息下來的元素波動。

  大地暴熊的額骨上有一個洞,是被人用蠻力硬生生敲開的,里面的腦漿被攪成一團漿糊,而魔核也毫無疑問已經被人拿走了。看得出耒,這群冒險者很不簡單,最起碼他們都很富有。因為如果是其他的冒險者,無論是熊皮還是熊肉都是不可能放棄的財富。

  在正昝的冒險者看來只要魔核而放棄獵物本身的價值,是非常白癡的行為。

  人就不吃肉了人就不穿衣服了?

  朝夕不保拿命換兩個錢的冒險者,怎么可能除了魔核其他的全部不要。真正的冒險者是絕對不會像三流騎士小說的主人翁那樣,殺完牛逼的魔獸,除非是巨龍,否則的話除了魔核什么都不要,直接將價值非凡的魔獸尸體扔那里,當做壓根就沒看見。

那是非常傻逼的行為  菲利克斯沾起還未凝固的血跡,眉頭不由微微皺了起來。

那群冒險者離開的時間并不久,如果要追的話,他鐵定能夠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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