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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盛世 (六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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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劉夫子話別時,卻是另一番情形。這位縣學里說一不二的老夫子年齡不大,身材富態。雖然沒有楊老夫子那樣曾經在越王帳下襄贊軍務的傲人資歷,但年青時也是本地數得著的才子。書讀得多了,為人平和大氣,說起話來自然讓人如沐春風。

  “也好,當年陶朱公出身商呂,不照樣幫助越王吞了吳國么?可見英雄不問出身,時運來時自可借風而起!”劉老夫子笑著安慰,眼睛不斷地向窗子外邊瞟。至于陶朱公范蠡是先輔佐越王吞了吳,還是先賺就了偌大家業,那些是細節,在一個輟學的無賴頑童面前想必沒追究的必要。

  如果事先沒經過楊老夫子一番開導,這番話肯定要在李旭心中掀起巨大波瀾。可如今李旭已經勘破了這一層,劉夫子是真心也好,敷衍也罷,他已經看得淡了。拱了拱手,笑道:“謝夫子指點,先生終日操勞,想必還有重要事情忙碌,晚輩就不再打擾了!”

  “不急,不急,還不是些授業、解惑的瑣事。夫子我身負教化一地之責,實在不敢辜負皇恩哪!”劉夫子沖著京師方向拱拱手,嘴里說著不急,身子已經把李旭送出了門來。

  臨下臺階,老先生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叫住即將走出大門的李旭,問道:“縣學的張秀是你什么親戚吧!兩家生得近么?”

  “我應該叫他一聲五哥,姑表之親!”李旭詫異地回過頭來,答道。對于張家小五,他沒什么壞印象,好印象也不太多。二人應該算未出五服的姑表兄弟,但家境差得太遠了,血脈里的緣分也跟著淡了下來。平素在學堂里相遇,只是彼此打個招呼。張家小五自有一番富貴朋友交往,李家旭官也沒面皮去惹表哥生厭。

  “不錯,不錯。上谷張家是本地望族,有張秀在,這一門恐怕還會繼續發揚光大。我早就說過,那孩子是塊讀書的料子,呵呵,你不妨多與他走動走動,將來有這親戚和同窗雙重情誼在,他發跡后,與你少不了一番提點!”劉夫子笑呵呵地叮囑。

  “多謝先生了!”李旭再次拱手,轉身出了劉家院門。看到自己的青花騾子,才霍然想起臨來前自己還給劉先生準備了一份禮物。此番拜別得過于匆忙,居然忘記拿進院子去。

  ‘不如省了,家中小狼正缺吃食。’李旭望著騾子背后了一小捆牛肉干笑道。飛身上騾,快步往家趕,還沒出縣學附近的成賢街,就聽見身后有馬蹄聲追了過來。

  “旭倌,旭倌兄弟!”五哥張秀的聲音緊跟著在背后響起。

  出了縣學附近的成賢街就是鬧市口,這兩條街道以擁擠聞名,牲畜向來無法跑快。李旭無機會佯裝聽不見表哥的呼喚,只好帶住坐騎,回首問道:“五哥,你喊我么?”

  “當然是喊你啊,除了你,我還有幾個旭倌兄弟。”張五娃策馬追了上來,氣喘吁吁地抱怨。“看見你出了縣學,我就趕緊追了過來。沒想到你胯下這匹騾子,腳程還真不差!”

  “哪里比得上五哥的青云驄,那可是萬里挑一的名種!”李旭拱了拱手,謙虛地道。

  “什么青云驄,馬販子的話你也信?你真的要去經商么?一點兒也不想讀書了?”張五得意地用皮鞭磕了磕鍍銀的馬鞍,笑著追問。

  “不讀了,父親年紀大了,需要有人幫他。再說,我也不是讀書那塊料子!”李旭點點頭,回答。

  “可惜,真是可惜。昨天劉夫子還說,整個縣學里,就你我兄弟開了讀書的竅。我那姑夫想必也是一時計短,要不,我跟我爹說說,讓他出錢幫襯你們一下!”

  “五哥美意,我本該拜領。但家父心意已定,還是不拂了他的意吧!”李旭再次拱手,婉言拒絕。表舅張寶林家的錢,除了被逼到死胡同的人,整個上谷哪個敢借?去年舅舅借了他十幾吊錢,結果賠進半數地產。自己這個表外甥如果上門告貸,恐怕李家那幾畝薄田,禁不住表舅大手一捋。

  “也罷,行萬里路勝過讀萬卷書!”張五娃搖頭晃腦地說道。用皮鞭敲了敲精銅馬鐙,繼續問道:“聽說你前日獵了一頭母狼,有毛驢般大?”

  “都是大伙謠傳,真有那么大的狼,我早被它吃了,哪里有機會獵它。表哥還有別的事情么?”李旭沒有在馬路中央與人閑談的雅興,帶了帶坐騎,準備就此告別。

  “且不忙走,你我是兄弟,又是同窗好友,讓我來送你幾步!”張五娃的話讓李旭聽起來心里一暖。可接著,對方的話就把本意暴露了出來。

  “我聽說你還掏了只小狼崽,銀灰色皮毛?”

  “那也是謠傳,小崽子的毛色,向來都是灰突突的!”李旭一邊徐徐前行,一邊應道。

  “逆了季節生的孽障,還是獨伢,怕是養不大吧!況且狼性野,你將來未必制得住!”

  “能養多久養多久,我也是一時興起。將來長大了,就放到深山里去,任其自生自滅!”李旭有些不耐煩了,連日來,關于小狼無法養大的話,他一天能聽到十幾回,耳朵上的繭子都磨起了老高。

  “不如把它讓給五哥,我廚房有的是碎肉,好過跟了你受苦。我給你十個錢,你說,怎么樣?”張五娃打馬追上幾步,陪著笑臉問。

  李旭詫異地看了表哥一眼,搖搖頭,繼續趕路。

  “要不,二十個,不能再多了。一條訓好的獵狗也值不了這個數!”張五娃不易不饒,繼續追著侃價。

  “五哥,那小狼本來就不值一錢。但那是我的!”李旭回過頭,眉毛豎成了兩筆濃墨。

  “實話跟你說了吧,旭倌!劉大官仗著他家賽虎犬個頭大,總欺負我的狗小。所以我想養條狼來報仇。那東西天生喝血吃肉的種,憑你的家底,根本不可能養得活。不如轉讓給我,看在親戚的分上,我給你五十個錢救急,也好過你舍了學業去從賤行!”張五娃策馬攔住李旭去路,急切地說道。

  “五哥,君子不奪人所好!”李旭黑了臉,大聲道,“況且,它是狼,不是狗!”說罷,推開張五娃,縱韁而去。

  “旭倌,旭倌,咱們再商量商量,再商量商量!”張五娃策馬急追,焦急的聲音在街頭回蕩。

  “我再說一遍,它不是狗!”

  接下來數日,李旭俱在與親朋好友、族人同窗的話別中渡過。眾人聞聽他要棄學從商,有人惋惜,有人慶幸,更多的人則是好心地前來安慰,讓他且順天命。在飽含了人間冷暖的目光中,日子過得倒也快。轉眼來到月末,心結早已被老夫子幾句話解開的李旭除了不舍之外,內心深處反而涌起了對幾分流浪的喜悅與期待。幾乎寸步不離的小狼崽子仿佛更理解主人心態的變化,綴在李旭腳邊,不斷地打滾耍賴討要吃喝。

  雖然沒有足夠的肉食可吃,與人一樣有了固定進食機會,小狼崽依然發育得極其迅速,雙眼睜開后即不肯在躺在李旭為其安排的木箱中休息,而是跌跌撞撞地跟在李旭腳邊亂跑。

  對于這樣一個逆季而生的怪胎,左右鄰居和族中長者甚為不喜,幾度找上門來要求李懋將狼崽子處理掉,以免其長大后為禍鄉鄰。待聽說李家唯一的兒子輟了學,馬上準備去從事賤業,硬氣話也就無法說得出口。

  士農工商,百藝之中,商人排在最末。尋常人家子侄能在田間刨得一口吃食,都不會曲身為商賈。務農者可以憑借苦讀或別人賞識改變命運,而從商者,這一輩子就要被打上商人得印記,永遠沒有讀書做官的機會。

  大多世人皆羨慕比自己過得好的鄉鄰,巴不得人家遭災。而遇到境況比自己差的鄉鄰,反倒心生幾分同情。“反正這東西注定長不大!”“反正他走時會把這孽障帶走!”鄰里族人們自我找著借口,陸續離開了李懋的家。

  “你不但要長大,而且要比別人大。”落日下,李旭對著自己的小狼講。小狼在地上打一個滾,嗚嗚嗯嗯叫喚數聲,以此來回答李旭的叮囑。

  “不如我就叫你甘羅!”李旭摸了摸小狼絨絨的短毛,笑著說道。突然間從一個眾人矚目的少年才俊,變成了一個大伙不愿意搭理的小行商,雖然那天已經被楊夫子及時解開了心結,但巨大的生活落差也使他的性情在不知不覺間發生了變化。一言一行間,除了原來的坦誠敦厚外,又多了幾分玩世不恭。

  甘羅十二歲為相,是世人眼中少有的神童和幸運兒。既然小狼崽被所有人稱為孽障,霉運纏身,李旭就偏偏給他取一個世間最幸運的名字。至于無聊的人是否為此火冒三丈,李旭不想管,也管不著。

  “甘羅,甘羅!”一個少年在陽光下邊跑邊叫。

  “嗚嗚,嗚嗚!嗷――”小狼張開四蹄,銀灰色軟毛在暮色中飛舞。

  酒徒注:獨伢。狼通常一胎多生,大部分幼崽會夭折,如此才保證整個物種不滅。所以,獨胎狼崽被視為養不活的怪物。多多支持,新書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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