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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羽衣 (五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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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羽衣(五下)

  “完了,幾個家伙今天這頓揍肯定白挨了!”聽古銅臉漢子自報家門,眾差役忍不住悄悄咧嘴。

  由于皇帝陛下偏執地認為胡人性格忠厚,所以北方幾大邊鎮主帥或多或少都帶有一些異族血統。如安西節度使高仙芝出身高句麗,隴右節度使哥舒翰出身突厥,范陽三鎮節度使安祿山則出身于萬里之外的康胡。(注1)

  三人之中,以安祿山地位最為尊崇,一人身兼平盧、范陽、河東三鎮節度使,麾下總計擁有部眾近四十萬。兵驕將悍,行事蠻橫。非但地方的各級官員被他欺負得有苦說不出,就連當朝宰相李林甫,見了安祿山本人也要客客氣氣,唯恐不小心惹惱了他,無端生出什么是非來。

  而古銅臉漢子既然自稱為平盧將軍,必為安祿山的屬下。再聯想到他的姓氏,此人的來歷也就呼之欲出了。

  不管孫仁宇等一眾差役如何目瞪口呆,古銅臉漢子史朝義大步從紈绔子弟們的身體上踩過,來到王洵近前,抱拳為禮,“久仰明允兄大名,一直想找個機會見見你。沒想到今天在這里碰上了!”

  “久仰,久仰!”也許是因為喝醉了的緣故,王洵的反應明顯慢了半拍,嘴里說著客套話,臉上的表情卻極為牽強。

  史朝義搖頭而笑,轉過身去,沖著自己剛才跳下來的那座茶樓大喊,“小顏,還不趕緊滾下來給老子引薦。你再不露面,明允兄弟恐怕還以為我在忽悠他呢!”

  “來了!來了。我可不像你那么皮糙肉厚,從二樓跳下來也不怕摔斷腿!”剛才與史朝義一道煽風點火的年青人小跑著從茶樓底層閃了出來,整頓衣衫,沖著王洵笑呵呵地拱手:“明允兄,你的身手可是越來越矯健了!”

  “原來是你!”王洵先前就覺得對方的聲音耳熟,此刻定神細看,立刻認出了這張方正中又略帶一點玩世不恭的笑臉。“怎么在下每次遇到麻煩時,你都碰巧在場?!”

  “王兄這話就不對了,應該是在下總計來了兩次京師,都恰巧看到王兄大展神威!”顏季明笑了笑,立刻連敲帶打地還了回來。

  論嘴上功夫,王洵自知這輩子永遠不是顏季明的敵手,搖了搖頭,把目光轉向史朝義,“這位史兄......”

  “他乃平盧兵馬使史公之子,現在跟我一道在范陽節度使麾下效力。我們兩個這次來京師,是奉命押送一批契丹戰俘!”顏季明收起笑容,鄭重回應。將頭轉向史思明,他又繼續補充,“史大哥,這位就是我多次跟你提起過的王明允,開國郡公王薔之曾孫,曾一個人空手擊敗三名刺客!”

  “等著你,熱乎包子都曬涼了!”史朝義明顯讀書不多,說話時總帶著一些方言俚語。但這種習慣絲毫不給人土氣的感覺,配上他那大咧咧的模樣,反而令王洵覺得親切。

  “我現在是文官,自然得小步慢走!豈敢跟你們兩個武夫相比!”顏季明白了他一眼,笑著調侃。

  “拿著刀子寫字的文官?”史朝義微笑著聳肩,擺出一幅我還不知道你小子底細的神態。

  “當然,難道只許某些人以筆為刀,就不準顏某以刀為筆么?”

  幾句調笑話說完,登時將三人之間的距離拉得更近。史朝義看了看被差役們架在肩膀,一個個鼻青臉腫的紈绔,再看看周圍躲躲閃閃卻不肯離去的人群,聳聳肩,笑著提議:“既然是難得碰到一起了,咱們干脆找個地方喝杯酒吧!長安這地方我人生地不熟,剛好有些掌故想找人請教。”

  明知道對方后半句說得完全是客氣話,王洵卻沒法拒絕,略作沉吟,笑著點頭,“那好,附近就有一家酒樓,我跟里邊的掌故還有些交情。讓他整治一桌地道的長安風味,估計沒什么問題!”

  “是臨風樓么?”顏季明的興致立刻被勾了起來,“明允兄能否讓掌柜的打開當日咱們聚會的那個雅間。或者,留有張探花墨寶的那間亦可。昨天我就想帶著史兄去,掌柜的卻推說房間都在一個月前就被定走了!”

  這個問題倒難不住王洵,臨風樓的大部分股本都是他家所出。最受文人墨客們青睞的兩個雅間,也完全是他一手造就。當下,點頭答允,將坐騎丟給小廝王祥,命其頭前去準備。自己舉步與顏季明、史朝義二人同行。

  那臨風樓掌柜聽聞東家要擺宴請客,豈敢再推三阻四?當即命伙計們打開了輕易不肯讓人進入的二樓雅間,擺出當日李白用過的酒盞,高適握過的筷子,岑參拍過的矮幾,崔顥坐過的鹿皮,將一道道風行于長安的珍饈陸續端了上來。

  顏季明出身書香門第,講究的是‘食不厭精膾不厭細’,對每一道菜肴都非常有鑒賞力。非但能夠自己大快耳頤,捎帶著還能以半個主人的姿態,向史朝義介紹一些名菜背后的掌故。而古銅臉漢子史朝義,則顯然接受不了這種過于精細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后只是懶懶的挑上幾筷子,便開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見對方瞳孔灰中透黃,猜到此人必定是漢化的胡兒。拍拍手,笑著叫過伙計,“我今天餓了幾乎大半日了,這種吃法幾時才能吃飽?趕緊讓廚房烤只母鹿來,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義聞聽,登時眼中就是一亮。待幾個伙計用銅盤抬著一頭半熟的母鹿入內,更是食指大動。當即舉起酒盞,大笑著說道,“多謝明允老弟對我這個粗人多加照顧。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勞煩伙計們了吧。咱們兄弟三個圍將過去,自己動手,邊吃邊聊,豈不是更是痛快!”

  “理當如此!”王洵點點頭,笑著起身。

  “焚琴煮鶴!”顏季明白了史朝義一眼,低聲抗議。卻無法以一人之力與其余二人強拗,只好端了酒盞,磨磨蹭蹭地走了過去。

  長安城內,原本就有很多投降過來的突厥貴胄居住。所以廚子們烤鹿烤得極其地道。表面上金燦燦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貼著骨頭處卻能帶出新鮮的血津來。史朝義年齡看上去比其二人長上幾歲,便理所當然做了持刀者。先將鹿頭前額處的肉切了,擺到盤子里敬給此間主人王洵。然后又將鹿背處最細嫩的肉切下一條,笑著送到顏季明面前。

  這是標準的胡人禮節,王洵和顏季明都約略有些不習慣。但同時也都念在史朝義為人豪爽大氣的份上,笑著用雙手將盤子接了。見新老兩位朋友如此照顧自己,史朝義愈發感到高興。端起酒盞,引吭高歌,“蒼狼子孫,雄鷹為伴。四野無際,群山連綿。天高萬丈,鷹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巔。白云遮不住雄鷹的眼睛,青山擋不住蒼狼的視線.......”

  調子是突厥人的長調,歌詞卻是翻譯成了漢家文字,無論韻腳和意境,都無甚可取之處。但聽起來卻別具一番蒼涼滋味,隱隱還透著幾分無法折服的驕傲。王洵是第一次聽到這種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覺將杯中的酒喝了個干干凈凈。見史朝義還沒停下來的意思,趕緊又命伙計給自己斟滿了一盞,端在手里大口品味。

  接連喝光了三盞葡萄酒,史朝義才終于把一首祝酒歌給唱完了。喜歡王洵喝得痛快,自己也舉杯陪了兩盞。然后用刀子割了一塊帶著血津的鹿肉,邊吃邊道:“痛快,今日真是痛快。沒想到來了長安,還能遇見明允這般豪爽人物。此番即便半點賞賜都替安伯父討不到,也不虛此行了!”

  “豈止是不虛此行!”聽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顏季明笑著調侃,“你坐在李白寫詩的地方,高歌一曲。日后凡是到臨風樓喝酒的人,提起李白詩,必然也會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輝映,相得益彰!”

  “小顏休要戲弄我!”跟顏季明混得已經無法再熟了,史朝義直接喚著對方的姓氏抗議,“我不過是個老粗,怎配跟謫仙相提并論。只是覺得跟明允一見投緣,所以拿一首歌來助興而已。待會兒咱們走了,掌柜的估計要命人連洗五遍地,才覺得洗干凈了這間屋子里的俗氣!”

  “那倒不至于!”很欣賞史朝義的坦率,王洵笑著搖頭。“追究詩之本源,想是古人一時興起所唱。只求唱得痛快,有感而發,直抒胸臆即可,未必非得合轍押韻,也未必非要字字珠璣。史兄剛才那一曲,恰恰符合此道。”

  “有感而發,直抒胸臆!這句話說得好。我喜歡!”史朝義毫不客氣,立刻全盤接受了王洵的恭維。

  “呸!”顏季明氣得差點沒把一口酒全噴在自家衣服上。想要出言反駁,卻突然發現王洵的話根本無從駁起。‘四詩’當中,的確有許多直抒胸臆的經典。比如“上邪,我欲與君相知,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這類,分明是個女人發的毒誓,粗鄙之處,并不比史朝義剛才唱得長調強上多少。(注2)

  注1:安祿山的父親為來歷不明的西域胡商,母親為突厥巫女。其本名為軋犖山,與亞歷山大同音。

  注2:四詩。.《詩經的四體:《風﹑《大雅﹑《小雅﹑《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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