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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寄宿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50年代:從一枚儲物戒開始

  幾分鐘后,他們在候機廳聽到了遠處傳來一陣槍聲,然后一切重新歸于平靜。

  之后十幾分鐘,陸陸續續有安保人員慢慢的從安檢口回到候機廳。

  孫志偉猜測,應該是機場的安保解決了麻煩,不然,這些回來的安保人員的步伐不會那么輕松。

  他把自己觀察到的結果給幾人,幾人立即看向那些安保人員。

  果然,他們也發現那些安保一個個神情輕松,還有互相交談說笑的,也都放心下來。

  因為剛才的緊張,幾人都有點尿急,就互相詢問要不要上廁所。

  孫志偉看了看墻上的掛鐘,發現還有時間,就同他們一起去了廁所。這里的廁所還真是收費的,孫志偉讓他們先進,自己在最后給錢。

  2英鎊的其中一張被他支付出去,又找回了幾張零錢。

  之后再也沒有意外發生,當天下午他們安全的抵達了倫敦。

  在倫敦機場,前來迎接他們的是使館文化參贊處官員。

  他們一行被迎進使館臨時住下,之后,他們就要一分為二。

  孫志偉是參加的是語言類專業的學習,他將直接前往劍橋鎮,在劍橋大學語言學專業深造。

  沈恂四人都是理工類專業,因為已經有了大學基礎,本來可以直接進入大學的實驗室。

  但是他們的語言短板,可不是國內短短兩個月的突擊培訓能彌補的。

  所以,使館這邊已經給他們找了一所語言學校補習英語,地點就在倫敦東北方向80公里的古城科爾切斯特(Colchest)。

  劍橋鎮位于倫敦東部,到倫敦中心有七八十公里,跟從古城科爾切斯特距離倫敦的距離差不多。

  反而是劍橋與科爾切斯特之間的距離只有60公里,還更近一些。

  但這兩個地方距離倫敦都不適合天天來往,他們開始學習后就不能每天回到使館。

  于是,前往科爾切斯特的四人被分成兩組,安排在了兩個當地人的家中居住生活。

  孫志偉則被安排在一位劍橋職工的家中,也是吃住都在別人家里。

  這個時候,包括使館工作人員在內的所有人都被要求雙人同行,也就是說,只要出門,就要最少兩個人一起。

  但他們開始學業后肯定無法滿足這個要求了,孫志偉還好,后面還有不少學語言的要過來,也就初期一個人。

  理工那邊的人全都不在一個學校也不在一個工作地點,想要雙人同行都不可能。

  他們就成了倫敦這邊最特殊的無需遵守雙人同行原則的人。當然,前幾個月,孫志偉也能享受這個待遇,直到新同學的到來。

  在出發去學校之前,使館給他們開了個會,著重講到了紀律問題。

  重點有幾條,一是有關生活費的詳細的規定。

  每日的餐費是66便士(1英鎊100便士),早飯16便士,午餐和晚餐合計50便士,每天必須記賬,回國時要上交賬本。

住宿費可以在生活費里實報實銷,交通費只能報銷居住地至工作單位的兩站之間的地鐵  他們每月可以支配的零用錢是6.3英鎊,這個錢在當地大約可以買到一條煙。當然,倫敦的煙比較貴。

  事實上,按照雙方約定,留學生在倫敦的花費由英國負責,這些錢都是由倫敦文化教育協會按月寄到他們的銀行賬戶的,每月有84英鎊。

  他們節省下來的錢都會上交,數額大概在2030英鎊左右。

  二是留學人員能看什么樣的電視節目是有明確限制的,規定他們只能看新聞、體育、政論節目,電視娛樂節目是不能看的。

  這個他們都沒在意,學習都來不及呢,哪有時間看電視沒受到過電視節目誘惑的留學生們,根本就沒想過看電視。

  三是對外交往方面也有規定,不準跟北極熊和海島方面的人說話,遇到外國人的宴請需要打報告等等。

  四是學習問題,要求大家每個月都要回一次使館集中學習和開組織生活會。

  學習完畢后,他們就分赴兩地開始了學習生活。

  孫志偉寄宿的家庭,是個50多歲的大齡單身女士蘇珊家,她在劍橋大學里當保潔,每天只需要工作兩三個小時。

  她有一個女兒目前正在外地讀書,她的家里在孫志偉之前,已經有了一個來自德國的留學生寄宿。

  使館當天派車把他送到了蘇珊大媽家,在跟蘇珊認識之后,他覺得蘇珊人很不錯,為人很熱情,也沒有對中國人的歧視。

  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因為他給了錢的緣故。

  她女兒就讀的貴族學校,學費是很貴的,蘇珊大媽也是在勉力支撐,不然她也不會留外國留學生寄宿。

  蘇珊給他安排了二樓的一間帶陽臺的房間,坐北朝南,采光很不錯。

  然后蘇珊給他介紹了家里的用品,有哪些東西可以隨便使用的,但要事后要做好清潔工作。

  比如廚房和衛生間的用品,以及冰箱、洗衣機等電器。

  還沒哪些東西需要付費使用的,比如電視機和健身器材等。

  因為家外還沒一個德國留學生,蘇珊把冰箱的其中一層專門劃撥給我使用,小家井水是犯河水,就是用擔心東西被拿錯。

  孫志偉復雜收拾了一上房間,就帶著證件后往學校報到。蘇珊家幾乎說時說就在校園外面,距離劍橋小學的辦公樓并是遠。

  程序比較繁瑣,等我辦完入學手續,分配壞導師,時間還沒比較晚了,我是得是在里面找地方吃飯。

  本來孫志偉一直以為使館的這些規定問題都是小,但在我了解到倫敦的食品物價時,我就知道是壞了。

  按照規定的每天66便士的餐費根本是夠吃,早飯16便士還壞說,午餐晚餐的錢肯定在里面吃是絕對是夠,只沒在住宿的家庭中搭伙才能吃飽。

  孫志偉估計,那可能也是使館故意如此安排的吧。

  我匆匆在鎮下一家餐館買了兩份八明治和一瓶可樂就回了蘇珊家中。

  其中八明治是最便宜的10便士一個的,可樂2便士一瓶,一共花了我22便士,差一點就超支了。

  在自己的房間吃過午餐,我找到了蘇珊,說了以前希望不能在你那外搭伙吃飯前,蘇珊小媽對我更加冷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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