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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宇這邊幾乎是馬不停蹄地四處奔波,但他卻一點都不覺得疲憊,相反還十分興奮。
原來獨當一面的感覺這么好啊。
等他忙完所有調查的時候,回過神來才發現,已經快半夜了。
拿起傳呼機一看,潘宏杰給他發過信息,讓他查差不多了就回來開案情分析會。
而這條信息已經是一個小時前了,他火急火燎地趕回局里,發現二隊的辦公室里亮著燈。
跑進去一看,屋里站滿了人,不光只是二隊的人。
潘宏杰正站在黑板前說話,他的突然出現打斷了會議的進程。
“對不起潘隊,前面沒看見消息,回來晚了。”
潘宏杰顯然心情大好,擺擺手道:“沒事,正好你回來了,跟郭局匯報一下,有什么發現嗎?”
夏宇嚇了一跳,仔細一看,辦公桌旁坐著的中年人,不正是郭局嗎?
“郭……郭局好。”夏宇趕緊敬禮。
安遠市局的一把手,郭援朝放下手里的保溫杯和藹地點了點頭:“我就是旁聽,你們繼續。”
一旁有人拍了拍夏宇的肩膀,夏宇扭頭一看,是周奕。
周奕用詢問的眼神看著他,他會意地點了點頭。
夏宇深吸一口氣說道:“郭局,潘隊,我這邊確實有一些發現,現在向各位領導匯報下。”
綜合對鄭天藍的審訊,江偉的審訊,以及對黃艷麗的調查,和夏宇匯報的調查發現。
整個案件的脈絡,已經可以相對比較清晰地展現在了辦案人員的面前。
為什么說相對比較清晰,是因為還有很多關鍵信息存在空白,需要進一步核實調查。
總結下來就是,這是一起由惡性買兇殺人行為引發的連環案件。
首先,黃艷麗是買兇殺人的頭號犯罪嫌疑人,她雇傭了付大慶,意圖殺害自己丈夫鄭光明。
至于黃艷麗和付大慶兩人是如何產生交集的,這點暫時還不可知,需要通過審訊黃艷麗和付大慶,對比口供之后再做確認。
黃艷麗的殺人動機,可能是因為害怕自己和鄭天藍的不倫關系被鄭光明發現,也可能是因為擔心自己的地位遭到白秀秀的威脅。
接著,付大慶在接受了雇傭殺人要求后,打算找一個幫手。最先找到的人是好友鄭小軍,但鄭小軍在得知要干什么后,拒絕入伙。于是付大慶轉頭又找了另一位好友,就是李有強。
不務正業的李有強欣然同意,并帶著自己珍藏的一把藏刀和一把土槍,與付大慶共同前往安遠。
中間不確定是因為什么原因,導致付李二人并沒有立刻動手。
而是直到拖到了三月十六號這天。
當天,鄭光明由司機馮強開車送往了白秀秀的住所。
而白秀秀住的地方,夏宇已經查明并確認了。
白秀秀住在一套自建的獨棟精裝小別墅,并不在鄭光明的名下,而是他用公司的名義租下的,從他公司的賬目上查到了這筆支出,一次性支付了一整年的費用。
夏宇聯系到了房東,房東是公務員,被調到了其他地方工作。經過電話確認,房子是個五十來歲的老頭出面租的,聽他親戚說,看房的時候還有個長得挺漂亮的年輕姑娘。
兩人明顯不是父女關系,因為舉止過于親密了。
但夏宇沒有進去,一來是需要相應的搜查手續,二來是這地方很可能是第一案發現場,需要進行專業的現場勘查。
郭局聽到后,馬上讓陳德江和技術科趕緊過去做現場勘查,搜查令自己現在就批,相關審核部門當場進行合規審批。
可見,他破案的心情有多急切。
不過這種事有一把手帶頭,自然沒人會再猶豫。
鄭光明當天前往白秀秀住所的目的,應該就是共度春宵,這點從他體內化驗出了偉哥的殘留物就可以確定。
與此同時,應該是黃艷麗通知了付大慶和李有強動手,于是付李二人用非法入侵手段進入了白秀秀居所。
此時,鄭光明已經和白秀秀發生完了關系,可能在事后沉睡時心臟病發作,也可能是因為付李二人的突然闖入受到刺激或驚嚇,導致了心臟病發作。
從法醫的尸檢可以確認,鄭光明的死因是突發心臟病,身體表面并沒有明顯外傷痕跡,說明他沒有遭到虐待和毒打,不是在被毆打過程中病發死亡的。
鄭光明死后,付李二人用繩子勒死了白秀秀,目的是殺人滅口。
在勒死之前,亦或之后,付大慶和李有強其中一人,對白秀秀進行了奸污,這點可以從唐文莉在女尸體內發現兩人的體液來佐證,也符合尸體被發現時下身沒穿內褲這一點。
然后付李二人把一男一女兩具尸體,裝上了白秀秀開的紅色豐田車,這輛車在鄭光明名下,“借”給了白秀秀開。
付李二人開著白秀秀的紅色豐田車,前往提前踩點好的小丘山公園外的荒地,通過盜獵者曾破壞過的鐵網缺口,進入公園內部。
至于為什么沒有在小丘山公園外的荒地就地埋尸,潘宏杰他們做過分析。
認為主要是存在風險問題。
一是因為那片荒地的面積并不大,除了那片荒地外,其他沿公園鐵網的外圍,地勢都不平整,不便于埋尸。這也是為什么盜獵者要在那個地方開個口子的原因,因為方便。
由此引發了第二個風險問題,就是這地方既然有缺口,那園方就會重點巡邏。而且如果有其他盜獵者通過這里偷猴子,警察肯定會對附近做調查,到時候就更容易暴露了。
第三點也是很簡單的邏輯,三月份正是雜草生長的季節,周奕他們發現那片荒地的時候,雜草已經比膝蓋都高了。如果在此地埋尸,勢必會破壞三月份剛生長的雜草,到時候一片雜草叢生的荒地,偏偏有一塊光禿禿的,那就更容易引起別人注意了。
反觀山上,山頭多,公園面積還大,關鍵小丘山公園并不免費,除了旅游旺季之外,公園的人流量相當有限,遠比外面的荒地更安全。
三月十六號當晚,付李二人搬尸至小丘山公園里之后,進行挖坑埋尸。
在此過程中,沒有死透的白秀秀蘇醒過來,并試圖逃跑,結果被李有強追上,用藏刀從背后一刀捅死。
徹底殺人滅口之后,付李二人進行了埋尸。
但在處理完離開的時候,李有強不慎遺失了那把藏刀。
可能并不是當時發現的,而是事后發現,但由于不確定到底遺失在哪兒,所以沒有冒險返回埋尸地點尋找。
后來,這把藏刀被前來山上偷猴子的小販撿到,然后出現在了他的地攤上,最后被李有強的老婆張香蘭撞見,由此發現了埋尸地點。
付李二人殺人后,應該是在第二天去找黃艷麗要的尾款。
因為夏宇查到,黃艷麗在三月十七號的上午九點多,就在銀行取了五萬塊錢。
而且和他之前預判的一樣,這筆錢并不是從黃艷麗的賬戶里取出來的,而是以她兒子鄭天玉名義存的一筆三年期的定期存款,并且在取的時候,還沒到期。
以鄭家的財力,黃艷麗真要臨時用錢,怎么都不可能輪到取兒子名下未到期的定期存款。
所以極大概率是用于支付給付大慶和李有強的傭金。
整體的買兇金額目前未知,但肯定要大于五萬,因為還有定金部分。
但定金的對應取現金額沒有查到,可能并非是大金額,以鄭家的條件,家里有個一兩萬現金應該不是什么問題。
這里面周奕補充提出了一個信息,就是付大慶和李有強在取尾款的時候,該如何向黃艷麗證明,他們已經真的完成了任務,殺了鄭光明和白秀秀。
總不可能帶黃艷麗去把尸體挖出來給她看。
所以最大的可能性,應該是拍下了尸體的照片,或者是取走了鄭光明身上隨身的某件重要物品。
周奕更傾向于是隨身物品,因為拍照的話得洗照片,實施落地的復雜性太高。
至于立拍得這種東西,九七年國內還沒有生產能力,只有海外品牌寶麗來一家,而且基本只有一線大城市的高檔商場和涉外商店有售,獲取難度太大。
所以需要對鄭家的別墅,以及黃艷麗父母家,都進行全面的搜查。
周奕猜測,大概率可能是鄭光明的身份證或者隨身電話。
另外,夏宇還查到,三月二十號當天,黃艷麗的母親從銀行取了三萬塊錢。
當天下午,鄭光明的司機就向公司人事提出了辭職,理由是家里人身體不好,要回家照顧。
公司人事說需要等鄭總回來簽字才行,結果馮強急切地說自己已經買好了當天晚上的票,必須走。
合理推測,應該是被黃艷麗收買了,黃艷麗母親取的三萬塊錢就是用在這上面的,至于理由暫且未知。
而鄭天藍這個人,從審訊反饋可以看出來,此人已經完全被黃艷麗拿捏住了,對黃艷麗基本言聽計從,且相信了黃艷麗對他說的那些拙劣謊言。
周奕的看法是這個人已經沒有太多價值了,應該只是單純被黃艷麗利用了。
但郭援朝卻不這么認為,他覺得這個鄭天藍身上可能還能挖出一些線索來。
所以要求潘宏杰對鄭天藍上點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