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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她把自己都當成了棋子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重生2014:我,刑偵之王

  通過催眠修改一個人的記憶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而且有真實案例。

  2012年,警方在一處居民樓里解救出一名已經失蹤五年的女大學生。

  并成功抓捕了犯罪嫌疑人周某。

  奇怪的是,那名女大學生并沒有被關押或者被限制行動。

  警方進入嫌疑人家里時,她正在帶孩子。

  對于警方抓捕周某,她還表示了不滿,詢問是不是抓錯人了。

  見到自己的父母,她說并不認識對方,還說自己的父母在她小的時候就已經相繼去世。

  鬧到最后,警方都有點懷疑是不是弄錯了。

  好在及時做了親子鑒定,才確定了女大學生的身份。

  后經周某供述,他給女大學生杜撰了一個全新的人生經歷,并每日對其進行灌輸。

  具體方法就不說了。

  兩年后,女大學生被洗腦成功,不但接受了新身份,還給周某生了孩子,過起了日子。

  類似這樣的案子在國內還有很多,國外那就更多了。

  審訊還在繼續。

  曾麗思全都交代了。

  將她知道的細節全部說了一遍。

  奇怪的是,于大章并沒從她嘴里聽到關于管家的信息。

  “劉琪還是在防著她啊。”于大章自語道。

  很顯然,劉琪并沒有將全盤計劃告訴曾麗思。

  她只清楚自己這一環的計劃,至于如何將劉思遠送進監獄,她并不知情。

  同時于大章還注意到,曾麗思并不好奇是誰解除了劉思遠的催眠。

  她一句都沒問過。

  并且在提到催眠時,也沒有在她臉上看到葉智羽那種對專業的狂熱。

  凡事一旦和錢扯上關系,就不那么純粹了……于大章搖了搖頭,然后再次拿起麥克:

  “馬哥,取證吧。”

  既然曾麗思將整個過程交代清楚了,下一步自然就到了取證環節。

  證明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劉琪指使的。

  光靠嘴說不行,必須要有實質性的證據。

  “劉琪是如何和你聯系的?”馬健盯著曾麗思問道。

  “我們一年前是通過電話聯系的,當時是她打給我的。”曾麗思回答得很順暢:

  “回國后,我們當面談了具體的細節,我記得當時是在一輛商務車里。”

  “后來她還為我辦了一張電話卡,這之后……”

  曾麗思說到這里停了下來,似乎在回憶著什么。

  片刻后,她突然抬起頭看向馬健:

  “我漏了一件事,在接觸劉思遠之前,劉琪讓我對她進行過一次催眠。”

  “說說具體的。”馬健立刻來了興趣。

  “催眠的內容是,忘記她父親的死因。”曾麗思的臉色有些難看:

  “當時我還好奇她為什么要這樣做。”

  馬健想了想,繼續問道:

  “催眠一次就能讓她忘掉?”

  好歹今天他也親眼見識過催眠了,也知道了催眠是個長期持久的活兒。

  所以對于一次就讓人喪失記憶這種話,他多少還是有些懷疑的。

  “受控者敞開心扉,完全配合的情況下,是可以完成的。”曾麗思解釋道。

  劉琪要忘掉的是劉正陽真正的死因……于大章聽到后,在心里補充了一句。

  怪不得見面那次,她表現的那么自然,一點沒看出有撒謊的痕跡。

  原來劉琪提前給自己洗腦了。

  現在就連她自己都以為劉正陽是自然死亡。

  多么可怕的心機!

  她把自己都當成了棋子。

  “還是說說你們的聯系方式吧。”

  馬健又將話題拉了回來:

  “劉琪給你辦了張電話卡后,她再聯系你,就打你新號碼?”

  曾麗思搖搖頭:“沒有,我回國后,她從來沒給我打過電話。”

  “沒打過電話?”馬健皺著眉頭問道:

  “那你們平時都怎么聯系的?”

  “結識劉思遠后,我和劉琪就沒再聯系過。”曾麗思回答道:

  “這是之前就計劃好的,不能讓別人看出我們認識。”

  壞了,她成棄子了……于大章立刻猜到了劉琪的計劃。

  她們唯一的一次通話,是曾麗思在劍橋時,劉琪給她打的國際長途。

  距離現在已經一年多,別說查通話內容了,就連通話記錄都很難查到。

  而且曾麗思回國后,劉琪還給她辦了一張新電話卡。

  這么做的目的,是要將曾麗思國外的那張電話卡處理掉。

  估計劉琪當初給曾麗思打電話,用的也不是自己常用的手機號。

好算計啊  這就等于切斷了和曾麗思所有的聯系!

  劉琪在動用這枚棋子前,就計劃好了如何撇清她們之間的關系。

  “停下來吧。”于大章拿起麥克說道。

  審訊時間已經超過了兩個小時,再審下去就有逼供的嫌疑了。

  而且曾麗思很配合,對所知道的事情都交代了一遍。

  讓其好好休息,也能更好的回憶一些細節。

  于大章站起身,來到會議室。

  沒一會兒功夫,馬健也走了進來。

  “大章,抓不抓?”

  他指的是劉琪。

  現在所有的線索都指向這個女人,在他看來,已經可以將其列為主要嫌疑人。

  “抓她?”

  于大章看著馬健,有些猶豫地反問道:

  “理由是什么?”

  馬健愣了一下,但很快反應過來:

  “她指使曾麗思陷害劉思遠,憑這一點就夠刑拘了。”

  “證據呢?”于大章拿出華子,遞給馬健一根:

  “你先抽一支,冷靜一下。”

  馬健剛從審訊室出來,有些激動很正常。

  刑警辦案,很少有審訊完直接行動的。

  一般中間會有一個開會的過程,就是為了防止頭腦發熱。

  這種時候,來上一支香煙,總結一下,讓大腦冷靜下來,反而會提高辦案效率。

  當然,那種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的案件除外,直接抓就行了。

  馬健接過煙,深吸了兩口,吐出一團煙霧。

  “你是說,憑曾麗思的供詞,無法指證劉琪?”

  “沒錯。”于大章點點頭:

  “咱們現在都無法證明這兩人認識。”

  “劉琪在曾麗思結識劉思遠之前就撇清了她們之間的關系。”

  “唯一有聯系的地方,就是她們兩個曾就讀于一所大學。”

  這就是證據的重要性。

  如果無法證明兩人相識,那曾麗思的供詞就成了一面之詞。

  警察可以隨意帶人回警局調查嗎?

  答案是否定的。

  傳喚并不要求必須有確鑿證據,但必須掌握初步線索或合理懷疑的前提下進行。

  顯然劉琪將這兩點都給切斷了。

  而且憑她的財力和人脈,別說大律師了,找個律師團都輕輕松松。

  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強行將她帶回來接受調查,只會適得其反。

  “還有一點被你忽略了。”

  于大章補充道:

  “咱們現在調查的是劉正陽猝死案,而曾麗思和這件案子沒有直接關系。”

  “她只是對劉思遠進行了催眠,其他的什么都沒有做。”

  “如果嚴格來說,她都不構成犯罪,畢竟后續的事情沒有發生。”

  “所以,對劉琪來說,這枚棋子還有預警的作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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