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積案調查小組的消息很快在支隊內傳開了。
  于大章懷疑這是李鈞在對他進行施壓。
  這件事只有他們兩個知道,自己沒對別人說過,那也只有他能將消息露出去。
  最近兩天,隊里的人只要一見他,就兩眼放光。
  就差貼上來獻殷勤了。
  為什么這樣?
  想進調查小組唄。
  現在整個分局,誰都清楚這個胖子擁有破大案的能力,跟著這樣的人混,肯定沒有錯。
  想要晉升,光有警銜是不夠的。
  警銜只代表資歷,而功勞才代表能力。
  絕大多數警員到最后都是警銜很高,但職務卻很低。
  造成這樣的結果,究其原因就是能力不足。
  警銜可以熬年頭,但職務就不行了。
  很多警察干了一輩子,連個隊長都沒當上。
  眾所周知,警察也是最難升職的。
  于大章現在的情況是,資歷不夠,但功勞絕對是全局仰望的存在。
  這么一個大寶貝兒就在眼前,是個人看了都心癢癢。
  在支隊這些刑警的眼里,只要進了于大章的調查小組,立功那就是板上釘釘了。
  破案能力在那擺著呢,誰不服站出來比比。
  這也在無形中對于大章造成了巨大壓力。
  要是最后一個積案都沒偵破,雖然不會對自己有影響,但肯定會讓同事們失望,搞不好還會被嘲笑。
  還是玩不過當領導的啊……于大章理解這是李鈞在用這種方式督促他。
  可這招也太損了。
  他不免有了幾分火氣。
  后來發展到,有人居然因為組員的名額吵起來了。
  做警察的,都是有著一腔熱血的人,說不想立功那絕對是虛偽。
  可大多數人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危險,就是能力差點。
  這時候怎么辦?
  只能向有能力的人靠攏。
  最后這事把吳局都給驚動了。
  吳局更絕,直接將這個難題拋給了于大章,讓他自己挑選組員。
  好好好,這么玩是吧……于大章干脆來了個不聞不問,一個組員都不選。
  等真有需要了再說,得罪人的事能不做就盡量不做。
  又過了兩天,于大章一直沒去檔案室調案宗。
  既然是積案,那就不能表現得太積極。
  他可不想讓別人誤以為他對這些積案胸有成竹、志在必得,這樣只會適得其反。
  而且他還有個程序沒有走完。
  就在這天,兩名督察來到分局,要找于大章談話。
  說白了,就是配合調查。
  之前遇襲的事,他畢竟開槍了,不止是他,馬健和另一名警員也在調查之列。
  “這才幾天啊,又見面了。”
  兩名督察見到于大章,笑著調侃了一句。
  他們正是拐賣案那次找于大章談話的督察。
  這次再見面也不陌生了。
  而且來之前他們就對這次事件做了調查,知道于大章是正當防衛。
  “巧了嗎這不是,又是您二位。”
  于大章對他們的印象不錯,上次談話就沒有刁難自己。
  不像有些督察,還沒等調查呢,就已經認為你有罪了。
  這也導致經常有刑警在被約談的時候情緒失控。
  在于大章看來,完全沒必要這樣。
  開槍之后,都會進行現場勘查,敘述的內容如果與事實不符,肯定會被識破。
  人會撒謊,但證據不會。
  這一次的談話依然很順利,面對兩位督察的問題,于大章如實回答,每個細節都講述的明明白白。
  他本來就沒什么可隱瞞的,也沒有必要去說謊。
  兩位督察走的時候,他還陪著送到了門口。
  “希望我們還會再見面。”兩人和于大章依次握手。
  這話怎么聽著這么別扭呢……于大章是真心不想再見到他們了。
  和他們見面得有個前提條件:自己又開槍殺人了。
  次日。
  于大章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檔案室調案宗。
  就算是積案也是有具體保留時限的。
  就拿治安案件來說。
  一般的案件辦理期限是三十天,復雜案件可以延長至六十天。
  刑事案件的保留時間那就復雜了。
  分為永久、長期、短期。
  以十五年為分界線,以下是短期,十五年至五十年為長期。
  到期后,經鑒定銷毀。
  重大和特殊案件則會進行永久保存。
  憑現在的刑偵手段,只要立案,極少有不被偵破的。
  但凡事總有例外。
  少,不代表沒有。
  “就這四個?”
  于大章站在檔案室門口,看了看臺子上的四份文件,隨即向屋內的女警員投去詢問的目光。
  “你還想要多少啊。”女警員有些不滿地回道:
  “就因為這四個案子,你知道領導被批了多少次嗎?”
  “光是我在崗期間,這幾起案子就被反反復復調取了二十多次。”
  聽到她的抱怨,于大章立刻意識到自己剛才的話不太妥當。
  哪有嫌自己局里積案少的。
  換誰聽了也不能忍啊。
  “我是驚訝咱們局里的辦案能力。”于大章趕緊解釋道:
  “我還以為最少得十多起積案呢,沒想到才四起,說明咱們局的刑警破案率很高嘛。”
  說著,他將手里拎著的一個塑料袋放在了臺子上:
  “你忙著,我回隊里了。”
  于大章走后,女警員好奇地看了一眼塑料袋里面的東西。
  一瓶飲料和一袋開心果。
  回到支隊。
  于大章將四份文件擺在辦公桌上,先看了一眼檔案袋上面的日期和編號。
  挑出時間距今最近的那一份,將里面的文件取出后仔細查閱起來。
  “劉正陽猝死案?”
  這個我熟啊……于大章立刻想起前世曾聽過這個案子。
  后來案件被偵破時,在局里還引發了不小轟動。
  這個案子是2013年5月發生的,也就是去年。
  實際偵破時間卻是在2015年6月。
  說起來也不算是警方偵破的,而是嫌疑人做賊心虛跑路了,負責調查的警員這才確定目標。
  這算不算重生福利?
  于大章不由得有些暗自竊喜。
  案件還沒等接手呢,就提前知道嫌疑人是誰了,這不就等于玩游戲開掛了么。
  前世這件案子之所以轟動一時,純粹是因為該案的最后走向是誰都沒想到的。
  再加上被害人身份的特殊性,讓很多人對于這個案子格外關注。
  劉正陽,松海正陽集團創始人。
  國內知名企業家,在建筑業和商界擁有舉足輕重的話語權。
  2013年5月7日,在家中暴斃身亡。
  后經法醫鑒定死亡原因是:心臟病突發,導致心臟驟停。
  說白了就是,自然死亡。
  無外力干預的衰老死、疾病死,都屬于自然死亡范疇之內。
  因劉正陽本身就患有心臟病,并長期服用心臟類藥物,所以這個鑒定結果很合理。
  本來是件沒有爭議的事,卻偏偏有人站出來質疑并報警。
  報案人為劉正陽的女兒劉琪。
  據她給出的報案理由是……
  劉正陽死亡前半個月曾親口對她交待過,如果自己猝死,一定是被人害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