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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望春(番外)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重生:開局逮到高冷校花超市偷竊

  “你劉叔叔的兒子怎么了?!他哪點讓你不滿意的?!人家餐廳都訂好了,坐那兒干等了你足足一小時!”

  旁邊傳來中年男人歇斯底里的聲音。

  沙發上的年輕女人卻一副置若罔聞的樣子,躺在那兒全神貫注地刷著手機,短褲下那雙修長勻稱的白腿以一種十分慵懶的交叉姿勢翹在桌面上,腳上的黑色長靴在上面輕輕晃動。

  一個人在家還好,可在長輩面前做出這副模樣來絕對算不上尊重。

  “跟你說話呢!手機拿來!”中年男人將女人手中的手機搶了過去。

  翻轉一看,界面上是一張被她用手指放大過后的照片。

  照片里是個穿婚紗的漂亮女人,在梳妝臺前朝鏡子撅嘴,wink,做了一個十分可愛的表情。

  看了照片,中年男人苦笑一聲,看向女兒:“你知道嗎?老爸現在真的懷疑你是不是喜歡女的,你喜歡白清夏吧?”

  “對啊,我喜歡女的,喜歡她。”沙發上的女人擺爛地回應,立馬起身將手機奪了回去,她輕觸了下照片,照片縮小。

  原來她只是點開了某個人的頭像。

  而這并不是她第一次做這種事。

  “把腿給我放下!”中年男人大聲喝道。

  沙發上的女人抬眸望他,眼神凝視過去,中年男人似是慫了一瞬,又補充道:“搭一會兒也行。”

  他坐在旁邊拍了拍女兒,聲音溫和了些:“行,那你說說,劉叔叔的兒子怎么不讓你滿意了?爸爸從今天開始認真聽取你的意見,行不?”

  女人不耐煩道:“長得跟個排骨似的,感覺捶一拳人就散架了,你讓我怎么喜歡?”

  “行,行。”中年男人拿出手機,專門找到便簽,認真記錄:“原來我女兒喜歡身材壯一點的男人。”

  “那李叔叔的兒子呢?”

  “太矮了就這還有臉約我在籃球場上見面,上籃跟老奶奶拄拐棍一樣。”

  “ok,喜歡稍微高點的,我后面專門給你找一米八以上的,最好會打籃球,行了吧?”

  “老宋的兒子呢?”

  “哪個老宋?”

  “兒子戴耳釘的那個。”

  “太娘了,唱歌還難聽,夾得很,哪來的臉從酒吧駐唱的手里搶話筒的。”

  “哈哈哈,好,我閨女喜歡看起來有男子氣概一些的,唱歌要好聽!嗯!”

  “歐叔叔的兒子呢?”

  “皮膚太白,我討厭皮膚比我白的男人。”

  “這都討厭?行行行,給你找個小麥膚色的總行了吧?”

  女人沒說話,中年男人笑了下,只要女兒愿意跟他交流,那情況就還在可以掌控的范圍內,他繼續問道:“開賓利的那個李叔叔,他兒子呢?”

  “太老實了,沒見過這么一本正經的人。”

  “那你喜歡……騷一點的?還是浪一點的?或者賤一點的?”中年人笑著用手在身前打轉,比劃起來,聲形并茂地去描述。

  女人瞪了他一眼,在沙發上翻了個身:“…賤一點的吧。”

  “okok。”中年男人點頭,繼續記錄:“河對面住著的那家呢?他兒子。”

  “那就是個悶葫蘆,一句話都不說,在一起的話我能無聊死。”

  “喜歡話多的?不對啊,我記得你討厭話多的人啊。”

  女人蹙起眉毛,手機放下,一邊形容一邊解釋:“也不用太話多啊,起碼能跟我表達一下相反的意見,偶爾能拌拌嘴,吵吵架的那種,也不至于太無聊,跟他說話,他只會說嗯,我真想一拳塞他嘴里……”

  她說完看向爸爸,不知道這個中年老畢登能不能對上自己腦電波。

  “行,你喜歡能和自己拌拌嘴的人……”

  中年男人打下這行字的時候稍微撓了撓頭,眨了眨眼睛,好奇怪,越來越熟悉的感覺。

  “老陳的兒子呢?”他又抬頭問道。

  “他啊!提他我就來氣,你給我找相親對象之前能不能調查清楚一點?知不知道他仗著自己家里有錢有背景,上學的時候腳踏多只船,還瞧不起普通人,打壓同學,傲得不行,恨不得告訴全天下自己家里什么情況,妥妥一二世祖。”沙發上的女人生氣地回應。

  中年男人看了眼女兒,一邊分析一邊記錄:“所以你喜歡…即便家里有錢有背景,性格也不傲,感情還專一,與普通人之間相處沒架子,很低調,不會仗著富二代身份欺負人的男人……”

  “OMG!你喜歡陸遠秋啊?!”中年男人吃驚得手機沒拿穩,掉落在了地上,人往后一靠,胳膊往后一抬表情很震驚。

  坐起身的女人則怔怔地望著爸爸,臉色定格了幾秒鐘后,才恍惚地立馬搖頭否認:

  “我沒有…我…我不喜歡他。”

  中年男人沉默地看著她,“咕咚”一聲吞咽了下口水。

  他就說怎么越記越熟悉。

  這不就是照著陸遠秋的標準去找嗎?

  女人低下頭,抬手往上撩著長發,又緩緩抬起頭,眼神有那么一刻的慌亂,臉上的表情卻很快用憤怒掩蓋:“滾啊!!我不相親!別煩我!!”

  她站起身拿著手機氣沖沖地朝樓梯走去,身后這時傳來中年男人的聲音:“白清夏知道嗎?”

  女人停下腳步。

  左手抬起按在了護欄上,五指扣緊,指甲發白。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轉過身,眼眶卻已經泛紅身子微微弓著,好像一瞬間變得脆弱不堪。

  她朝爸爸哭著搖頭,眼淚流了下來:“她不知道,別告訴她……”

  “夏夏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叫柳望春!

  記住我的名字!

  記不住的話,小心我揍你。

  見過沙包一樣大的拳頭嗎?

  ……好吧,沒那么大,但它超硬!

  哈哈。

  我生來就是個開朗活潑且愛笑的女孩。

  我不愛哭,也討厭哭,我認為這是懦弱的人才有的表現。

  自我懂事起家里就很有錢,資產是上了幼兒園的我掰著全部的手指頭也數不清的數字,也許是因為這個,從小到大我所認識的朋友無數,每天都能見到各個圈子中的人群,而他們的身上都掛著一個金燦燦的“有錢人”標簽。

  他們性格乖張,做事不顧后果,因為總會有人出現幫他們處理爛攤子,擦干凈屁股。

  我沒有媽媽,但有個妹妹,可我和她關系不好,所以我雖然愛笑,但其實我很孤獨。

  我想要朋友。

  于是我試圖融入那群少爺小姐,我出手比他們還要大方,他們也很歡迎我,可沒相處幾天我就漸漸發現我和他們原來不是一類人。

  漸行漸遠之后,我開始尋找新的朋友。

  后來我發現,那群“少爺小姐”口中所說的普通人,他們并非一無是處,他們身上也有閃光點,我甚至在其中找到了一個我喜歡的男生,和他談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段戀愛。

  但是,和他們的相處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當我不再主動買單,他們對我的態度就發生了一些變化,盡管很細微,但我還是察覺到了,并且感受到了那股愈發強烈的…疏遠感。

  甚至討論話題的時候,我一湊近,她們就會散開。

  我很難過。

  我只不過是在無數次的主動買單中有那么一兩次忘記主動罷了。

  也許在她們的眼中,買單億萬次都不會把家里的錢花完的人,不請客真的很摳。

  于是我再次吃飯主動付錢。

  唱k主動前臺買單。

  他們對我的態度果然又變好了!

  可是我開心不起來。

  渴望的友誼,好像并不存在。

  直到有次偶然間聽到我的初戀和別人說,和我談戀愛,那談的就是個取款機啊,要什么有什么,從那天開始我才意識到,就連這個“戀人”,好像都沒主動送過我一件禮物,哪怕是一些并不值錢的小玩意,他的甜言蜜語一度讓我以為我談了世界上最棒的一段戀愛。

  我好久沒哭了,那次哭了一整夜。

  第二天找他分手,并把他揍了一頓,還欺騙朋友說是因為性格不合。

  從那以后,我繼續用金錢維護著我和普通人之間的友誼,至少她們很乖,和她們還能聊得來,而這種朋友間相處的虛假并不能對我產生真實傷害。

  最重要的是,在她們聚一塊聊天的時候,我的加入并不會讓她們散開啦!

  我想,我柳望春應該不適合交朋友吧,他們覺得我就是個傻大款,應該是吧。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個不太一樣的普通人……她很真誠!

  哈哈哈哈哈哈!

  抱歉,遇見她我真的很開心,提到她都會開心得想笑,想立馬抱抱的那種…開心。

  謝謝。

  讓我交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個正確的朋友。

  原來,普通人里還有著不需要你主動買單,就能真誠地把你當作朋友的人。

  因為她,我認識了第二個人。

  原來,有錢人里還有著說話,做事不高傲,很低調,心地善良且熱心腸,以積極正能量的態度去面對生活的人。

  我以為這輩子很難遇到的兩種人,結果在我17歲這年都遇到了。

  而且他們倆真的好配啊!

  簡直配我一臉。

  更讓我想想都要笑出聲的是,這倆人竟然還互相喜歡,嘻嘻~

  啊啊啊!酸臭酸臭的。

  我要撮合他們在一起。

  于是在他們兩人相處的時候,我會故意把夏夏撞到陸遠秋身上,看到好閨蜜臉上飄起紅云,我差點偷笑出聲。

  可這倆人又好別扭啊,明明互相喜歡卻還不攤牌。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這個時候竟然還殺出了程咬金。

  小小憐冬,竟然敢當眾撩撥陸遠秋,簡直big膽!

  軍訓大巴旁,我如天神降臨!殺上人前!奪走了龍憐冬遞給陸遠秋的冰棒,并讓夏夏將陸遠秋領走。

  咔嚓,一口咬碎龍憐冬的冰棒,囂張地看著她,將她的大膽想法扼殺在搖籃之中。

  有我在,你還敢想著從夏夏的身邊搶走陸遠秋?

  誰來了都不行!

  我也不行…

  不過我這么好……陸遠秋為什么總喜歡跟我吵架啊?

  沒關系。

  我又不喜歡他。

  盡管他打籃球很帥,籃球場上充滿朝氣。

  盡管他唱歌好聽,舞臺上的表演青春且充滿張力。

  盡管他很愛笑,仿佛不會有什么事情能影響到他樂觀的心情。

  盡管他很爺們兒,能將欺負草草的混蛋打得屁滾尿流。

  盡管他很溫柔,憑一篇日記就想出了治愈一個人的方式。

  可他對我并不溫柔。

  我也毫不掩飾地表達著對他的討厭。

  在我家衣帽間換衣服時竟然不把門關好,氣得我火冒三丈。

  在橘城三人合租,我天天與他吵架,半夜雖然蒙著頭睡覺,卻還是很難睡著,經常中午才起。

  每次出門時聽到他也在,我能嫌棄得白眼翻到天上。

  我從積極地撮合他與夏夏,到他倆確定關系后就在夏夏面前盡情數落他,我要證明自己十分討厭他!可我為什么……又總是提到他。

  終于,他們快訂婚了。

  聽到這個消息后我由衷地為夏夏感到開心。

  那天夏夏打來電話,讓還留在珠城的我去找陸遠秋玩,我嘴上百般推辭,卻已經開始坐下化妝。

  化到一半,突然又覺得,貌似討厭鬼也不會去注意我臉上有沒有妝。

  做了個深呼吸后,我又開心地繼續化了起來,那也不能讓討厭鬼看到我丑丑的一面呀。

  和預料中的一樣,我們見面就吵架,具體細節記不清了,也許不想記,也許是我的腦袋不靈光,因為我是大傻春。

  我只記得那晚散步的路上,風很溫柔。

  抬腳踢地上的石子時我臉上都帶著情不自禁的笑,哈哈,雖然不知道在笑什么但他應該沒看到,所以他不會多想。

  這傻瓜,竟然還跟我搶石子踢,沒人能從我這里搶走東西,除非它注定不屬于我。

  當他問我“春哥為什么不談對象”的時候,我臉上的笑容消失了。

  因為啊…

  春哥喜歡上了一個不能喜歡的人。

  我把腳邊的石子用力地踢到遠方。

  本是愉快的散步,為什么要問這句話。

  我告了別,用微笑掩飾著那一刻的悲傷,最終還是氣不過,所以我轉身朝他豎了根中指,因為我是柳望春,我有仇必報。

  他只笑著,而我轉回身落下了一滴眼淚。

  宴宴,求求你別盯著春姨看了,如果你不看,春姨也許就敢寫下那三個字。

  你盯著春姨看,春姨不敢寫啊。

  在爸爸幫忙寫下那三個字的時候,我忍不住再次望向了他。

  他還和當初一樣。

  而我卻已不同,連對視的勇氣都沒了。

  因為啊,我愛他。

  我叫柳望春。

  我生性愛笑,活潑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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