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檄文原文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眉山蘇氏,蘇允最賢

  誅奸佞清君側,正社稷安萬民。

  ——告天下士民共討元祐亂政集團書。

  天厭偽朝,人神共憤!

  今有高氏妖后、司馬逆黨、文彥博、呂大防之流,竊國弄權,欺天罔地,毀我大宋基業,辱我先皇遺志!

  其罪滔天,其行可誅!

  凡我大宋忠良,當執戈而起,共討此獠!

  一、對內之禍:毀法亂政,魚肉百姓。

  1.傾覆新法,禍國殃民。

  高氏妖后垂簾專權,司馬光狼子野心,借“元祐更化”之名,盡廢熙寧新法!

  “保甲法”毀則鄉野無衛,“青苗法”廢則百姓斷糧,“市易法”撤則商賈崩頹!

  舊黨之流,以“祖宗之法”為遮羞布,行倒退之實,致國庫空虛、民生凋敝,萬千黎庶重陷水火!

  2.黨同伐異,屠戮忠良。

  文彥博、呂大防之流,結黨營私,構陷新臣!

  蔡確貶死嶺南,章惇流放瘴癘,凡新黨之士,或黜或囚,朝堂之上唯余諂媚之徒!

  更縱容豪強兼并土地,私設莊園,奪民膏腴,百姓失地如喪家之犬,餓殍遍野而朱門酒肉!

  3.偽飾仁義,實藏奸邪司馬光自詡“道德君子”,卻行“以母改子”之悖逆!。

  神廟尸骨未寒,妖后便挾幼帝亂政,司馬賊竟稱“高太后垂簾乃天命”!

  此等悖逆人倫、踐踏皇權之行,與篡國何異?

  二、對外之恥:割地辱國,喪權求存。

  1.畏敵如虎,棄土求和。司馬光之流,面對西夏挑釁,竟獻綏靖之策!

  米脂、浮圖、安疆諸寨,乃將士血戰所得,竟拱手讓與西夏!

  此非“求和”,實為“納貢稱臣”!

  邊疆軍民泣血,而奸黨歌舞升平!

  2.縱敵養患,自毀長城。

  呂大防等人裁撤邊軍,罷“保馬法”,毀兵甲之備!

  昔日神廟厲兵秣馬,方有“熙河開邊”之勝;

  今元祐黨人自斷臂膀,使胡虜鐵蹄踐踏中原指日可待!

  三、天怒人怨,逆賊當誅。

  妖后高氏,司馬逆黨,文彥博、呂大防之輩:

  爾等以“清流”之名,行蠹國之實;

  以“仁政”為幌,藏禍心于腹!

  新法盡毀,則國無富庶之基;

  忠良屠戮,則朝無棟梁之材;

  割地求和,則民無寸土之安!

  天下士民聽真:今檄文所至,即為義旗所指!凡我大宋子民,當共討逆賊,清君側,復新法,正乾坤!若爾等冥頑不化,必遭天譴!

  高氏當懸首東市,司馬光掘墳鞭尸,文彥博族滅九族,呂大防凌遲以謝天下!檄到之日,速決生死!

  落款:大宋忠義之士泣血告諭元祐三年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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