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駛離草場公路,朝著市區方向行駛。車窗外的草場漸漸被夜色籠罩,只有遠處牧民家的燈光零星閃爍。技術科的檢測還在繼續,一場與時間賽跑,仍在刑偵支隊的實驗室里悄然進行每個人都在期待,這些小小的樣 本,能帶來案件偵破的關鍵轉機。
與此同時,尸體已經運送回了刑偵支隊,準備進行解剖。
下午3點,刑偵支隊解剖室的恒溫系統穩定在16c,比常規解剖溫度低2c這是張凱為減緩尸體腐敗特意調整的參數。載著草場尸體的冷藏車緩緩駛入通道,兩名工作人員穿著生物防護服,小心翼翼地將尸體抬到解剖 臺上。尸體被密封袋包裹著,即使隔著透明袋,也能看到深藍色工裝褲上沾著的草屑和黑土,灰色短袖T恤的領口撕裂痕跡格外刺眼。
“準備解剖器械,先進行尸表檢驗,重點記錄損傷特征和腐敗程度。”張凱戴著雙層乳膠手套,聲音透過防毒面具傳出,帶著輕微的悶響。助理小林早已將解剖盤按順序排開,鑷子、手術刀、骨鋸等器械在無影燈下泛著冷光。
他打開密封袋,一股淡淡的腐敗氣味彌漫開來尸體腐敗程度較輕,僅在腹股溝和腋窩處出現淡綠色尸斑,符合死后2436小時的腐敗特征。
“死者為男性,年齡初步判斷3545歲,身高178cm根據脛骨長度推算,發育正常,營養中等。”小林一邊測量一邊記錄,“尸僵分布于全身關節,下頜關節、頸項部、四肢關節僵硬程度達III級,按壓時阻力明顯,結合環境 溫度草場日間平均20c,夜間15c,符合死后1824小時的尸發展規律。
張凱蹲在解剖臺旁,用手指按壓尸體背部的尸斑:“尸斑呈暗紫紅色,位于背部、臀部及四肢后側未受壓部位,指壓不完全褪色,說明死后尸斑已進入擴散期,形成時間約1224小時。結合尸僵尸斑特征,初步將死亡時間 鎖定在8月15日晚8點至16日凌晨2點之間。”
“要不要通過尸溫進一步精準判斷”小林拿出直腸溫度計,準備插入尸體肛門。張凱點頭:“必須測,尸溫是判斷死亡時間最客觀的指標之一。”溫度計顯示直腸溫度23c,張凱對照尸溫下降公式計算:“解剖室溫度16c,
尸體從草場運抵支隊耗時2小時,期間尸溫下降約1c,反向推算死后初始尸溫按37c計算,每小時下降0.8c,可得出死亡時間約22小時,與尸僵尸斑判斷的時間范圍基本一致,最終確定死亡時間為8月15日晚10點至 16日凌晨1點,誤差不超過1小時。
接下來的尸表損傷檢查,張凱有了關鍵發現:“死者頸部左側有一處4x1.5cm的表皮剝脫伴皮下出血,出血區顏色呈暗紫紅色,邊緣漸淡,符合生前鈍性外力摩擦形成的損傷特征,推測致傷工具為粗糙的布料或繩索。”他用 解剖針輕輕挑起損傷處的皮膚,“剝脫區域的皮下組織有少量出血點,肌層未見明顯斷裂,說明外力作用強度中等,未造成頸部深層組織損傷。
在死者的右額部,張凱還發現了一處3x2.5cm的皮下血腫,血腫中心有0.5cm的表皮擦傷:“擦傷邊緣不整齊,伴有少量泥沙殘留,符合鈍性物體打擊形成的生前損傷,致傷工具可能為石塊或木棍。”他讓小林提取擦傷處 的泥沙樣本,“送去與草場土坡的黑土成分比對,確認是否為現場形成的損傷。”
最關鍵的損傷出現在死者的胸部:“胸骨左側第45肋間有一處2x0.8cm的刺創,刺創入口呈梭形,邊緣整齊,創角一鈍一銳,深度達6cm,”張凱用探針插入刺創探查,“探針可觸及心臟表面,說明刺創已穿透胸壁,可能 損傷心臟或大血管。這很可能是致命傷。
為了確認死因,張凱開始進行尸體解剖。他用手術刀沿腹部正中線切開,依次分離皮膚、皮下組織和肌肉,暴露胸腔和腹腔。“胸腔內有少量積血,約100ml,”張凱用吸引器吸去積血,“左心室前壁有一處1.5x0.6cm的刺 創,創道貫穿心室壁,直達右心室,心室腔內有大量凝血塊,這是典型的心臟刺創導致的失血性休克死亡特征。”
小林在顯微鏡下觀察心臟組織切片:“心肌纖維斷裂明顯,創道周圍有大量紅細胞溢出,伴有炎癥反應,確認是生前刺創,排除死后損傷的可能。另外,頸部皮下出血區的組織切片中,發現少量黑色纖維,與死者右手攥著的 黑色布料纖維成分一致,說明頸部損傷與布料摩擦有關。
“那頸部損傷和頭部血腫是怎么回事是生前與嫌疑人搏斗形成的嗎”小林疑惑地問。張凱點頭:“大概率是。死者頸部的表皮剝脫,可能是被嫌疑人用布料捂住口鼻時摩擦形成的;頭部血腫則可能是搏斗中被嫌疑人用石塊 打擊形成的。但這些都不是致命傷,真正的死因是心臟刺創導致的失血性休克,刺創是致命傷,且致傷工具具有一定的鋒利度,可能是匕首或尖刀。”
在解剖過程中,張凱還發現了一些細節:“死者胃內容物約50ml,為半消化的米飯、肉類和蔬菜,食物顆粒邊緣部分溶解,肌纖維斷裂中等,推測末次進餐時間在死亡前46小時,結合死亡時間,可推斷死者末次進餐時間 為8月15日下午5點至6點。”他檢查死者的腸道,“腸道內無異常食物殘留,排除中毒死亡的可能。
死者的雙手也隱藏著線索:“右手掌心有多處表皮擦傷,邊緣不整齊,伴有泥沙和黑色纖維殘留,”張凱展開死者的右手,“指甲縫里提取到少量皮膚組織碎屑和黑色纖維,皮膚組織經初步檢測為男性皮膚,與死者自身DNA不 符,推測是死者在反抗時抓傷嫌疑人留下的;左手無名指指甲斷裂,斷裂處有新鮮出血,也是生前搏斗形成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