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沅苦笑道:“無需如此,無需如此的。這些貓兒太小,只要生得可愛,我隨便挑一只就行了。
“只是……,楊某挑剩下的貓兒,劉參軍打算如何處置呀?”
劉以觀一聽就明白了楊沅的意思,不禁又笑了一下。
這回他那生硬刻板的臉上,竟難得地露出了一絲溫柔。
“楊先生請放心,劉某家里也是養了貓的。
“先生挑剩下的,劉某會叫本家一一領回,不會棄置不管的。”
這么刻板嚴肅的人,竟然是個貓奴?
楊沅實在想象不出他散了衙回家后,夾著嗓子喊貓咪的情景。
楊沅便點點頭:“成,那我便挑一只……”
楊沅把頭探進車廂,正要挑只品相好的,忽然一陣嘈雜叫罵聲傳來。
楊沅從車中縮回身子,循聲向遠處望去,就見一大群人正呼啦啦地走向“水云間”酒家。
鄧大娘用布帶把一條胳膊吊在胸前,走在最前面,雄糾糾氣昂昂的。
樊二叔架著雙拐,雙拐挪動如飛,走得一點也不比鄧大娘慢。
鄧家老舅一只眼睛還青著,一邊走一邊唾沫橫飛地給大家打氣:
“你們都不用怕,丹娘是已經賣給丁家的,一女二嫁,這后嫁便不作數。
“咱們要把她綁回丁家去,合理合法,誰也說不出咱們的不是。”
樊冬喳喳呼呼地叫道:“我老舅說的對!我姐要敢聲張,她不但要吃官司,這酒樓也保不住!
“等她見了我們,是一定會服軟的,只要咱們越兇,她就會越怕!”
樊老爹頭上纏著繃布,對一幫拉來助威的親戚賠笑道:“對對對,大家一會兒就看我渾家眼色行事。事成之后,少不了你們的好處!”
后邊跟著七八個來自樊家和鄧家的親戚,一個個興奮的滿面紅光。
楊沅看清領頭的是丹娘的父母家人,臉色便陰沉了下來。
劉以觀是臨安府司法參軍,整個京都刑獄訴訟案件,幾乎都要過他的手,那眼光是何等毒辣。
一看楊沅的臉色,他就知道那些鄉下人的出現,必然與楊沅有關系。
劉參軍便問道:“楊先生,那些人是?”
楊沅冷冷地道:“那是賣女兒的一對無良父母,糾集了一班利益熏心的鄉野刁民,來這里鬧事的。”
一看那些人的裝束打扮,劉以觀就知道是些沒跟腳的村夫村婦了,只是還不清楚他們鬧事的緣由。
這時聽楊沅一說,劉參軍頓時心中了然。
劉參軍便向楊沅親切地笑了笑,法令紋讓他的笑容顯得更加叫人心悸。
“好,如果一會兒需要幫忙,楊先生你只需遞個眼色給我!”
樊實一群人趕到“水云間”門前,便朝里邊大聲叫罵起來。
片刻之后,就有一些怕事的客人匆匆結了賬,迅速離開了酒家。
丹娘聽到伙計示警,驚而不亂。
她馬上回到臥室,把兩份“典身文書”取出來分左右揣在懷里,這才領著青棠匆匆下樓。
她怕爹娘又在店里打砸,如是者再三的話,消息傳揚出去,這生意以后可就沒法做了。
楊沅走到“水云間”酒家門前,站在樊家一人后面,冷眼看著。
劉參軍在等他的眼色,他也在等丹娘的臉色。
丹娘是否能干凈俐落的和她這些除了血緣,已談不上半分感情的“家人”劃清界限呢?
他要看看丹娘的魄力和決心,不能剃頭挑子一頭熱啊!
丹娘到了大堂一看,她爹娘已經帶人涌進院子,堵住了店門,在那里吵嚷不止。
伙計們站在門里面擋著他們,當然,也只是擋著,沒有太用心的表現。
他們只是來這里打個工掙口飯吃的,真犯不上為掌柜的打死打活。
丹娘見楊沅不在,心里就有些慌,摸了摸藏在懷中的典身文書,這才恢復了幾分膽氣。
丹娘一到,伙計們就讓開了一條道路。
一見丹娘到了,樊老爹夫婦的氣焰更加囂張起來。
鄧大娘叫道:“小賤人,老娘今日來,也不圖你這店了。
“只要你把這店作個價,給我一半銀錢,我們立即就走。
“從此咱們老死不相往來。如若不然的話……”
樊冬把手里的繩子晃了一晃,威脅道:“姐,你要不答應,可別怪兄弟不顧手足之情了。
“我們這就把你綁了,送回富春縣,送去天鐘山。”
青棠氣得小臉通紅,她左右看看,跑過去從門后抱起了一根閂門杠子,又怒氣沖沖地走回來,站在丹娘身側。
樊二叔又開始扮起了紅臉兒:“丹娘啊,你自家情形自己心里還不清楚么?
“不用二叔我說的太明白吧?便是叫你店里伙計聽了去,對你也不合適。”
鄧老舅道:“是啊,丹娘,你那相好兒的護得了你一時,還能護得了伱一世?
“再說了,我們可打聽過了,皇城親事官不算是正兒八經的官,這天子腳下,他還大得過一個法去?”
丹娘本以為自己早已對這一家子親人完全死了心,可是親眼看見他們如此丑惡的嘴臉,依舊氣得發抖。
丹娘把目光緩緩移開,看了看爹娘身后那些只是臉兒熟,卻叫不出名姓輩份的親戚。
丹娘唇角慢慢露出一抹譏誚,她大聲地道:“你們含含糊糊的干什么?不敢說出來啊?怕說出來了,雞飛蛋打,什么好處都撈不到?”
丹娘杏眼噴火,恨聲道:“你們不敢說,我自己來說!
“不就是你們喪了良心,把我賣給丁家為妾的事兒嗎?
“你們想拿這事挾持我一輩子?我現在自己說出來了,又怎樣?”
丹娘往前踏出幾步,樊老爹夫婦下意識地退下了臺階。
但他們馬上發現自己示弱了,不禁懊惱地脹紅了臉龐。
丹娘從懷中摸出一份“典身文書”,慢慢打開,向左右的伙計、店里沒走的客人,以及門外擁堵著的親戚們緩緩展示了一圈兒。
然后,她揚起下巴,傲然地看了眼樊實夫婦,把文書捧在手里,大聲念了起來:
“富春縣天鐘山下樊實,有親生自養女兒丹娘,年登一十九歲。
“為因日食無措,自愿引就持契人丁正為妾,本日受得銀錢百五十貫。
“本女自此聽憑銀主,如有此色及走閃出,自當跟尋送還。
“倘偌風水不虞,亦是自己之命,與銀主無干。
“今欲有憑,故立賣契并本女手印,一并付與銀主為照……”
丹娘念著念著,雙眼開始發紅。
她紅著眼睛抬起頭,冷冷看著面前的樊實夫婦。
“樊實,你把我騙回家去,叫樊冬捆了我,抓著我的手指摁下的手印兒!
“這上邊還有你的簽字畫押,白紙黑字紅手印兒,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樊冬驚道:“姐,你……這典身文書,怎么在你手上?”
樊二叔則像抓住了理兒似的,一臉喜色,指著丹娘道:
“好哇!你敢直呼你親生父親的名字,忤逆!這可是忤逆啊!”
丹娘冷笑一聲,對樊冬道:“這典身文書,自然是有人幫我贖回來的!
“所以,就不勞你們把我綁回丁家了!
還有,別叫我姐,我和你樊實,已經沒有半分關系。”
然后,她又轉向眼含竊喜的樊二叔:“既然’本女自此聽憑銀主’,
“丹娘這一生,便只認買下我的那位銀主,
“和你們還有什么關系呢?樊建,樊二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