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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智慧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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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夏季,莊園里的農作物就陸續成熟。

  勞倫斯檢查了各種農作物的生長狀況,提前安排好各個地區的采收順序。

  “娜維婭,收獲的蔬菜分為四個部分,一部分直接作為這幾天的食物,一部分儲備起來過陣子吃,一部分開始腌制,還有一部分加工成脫水蔬菜。”

  勞倫斯帶著索菲亞和娜維婭對各個地區進行登記。

  娜維婭很認真的記著,看起來非常努力。

  勞倫斯見狀就說道:“我會在菜地的地頭插上木棍,你到時候按照木棍的高低,從低到高進行收獲就行了。”

  娜維婭高興地鞠躬感謝,“是,主人!”

  勞倫斯感覺自己也需要盡快把書寫工具搞出來了,不然平時記錄東西太麻煩,總是依靠腦子記,或者口頭傳達命令也不準確。

  毛筆和硯臺都可以做,也可以嘗試羽毛筆。

  這種事情其實有人比自己更有經驗,勞倫斯詢問道:“我沒有自己制作過墨水和筆,娜維婭你沒有嘗試做過這些?”

  娜維婭點了點頭,“我做過,我們在修道院的時候,我經常幫布萊麗兒找筆和墨水。”

  布萊麗兒雖然家世一般但是愛學習,人也更漂亮,擅長唱歌、寫字、翻譯之類的事情。

  娜維婭是男爵家的女兒,因為不受重視,再加上沒什么錢的關系,反倒是勤快很多,清潔打掃修理床和桌子,動手能力都不錯。

  勞倫斯讓布萊麗兒輔助艾瑪和布爾在鎮子里安排生產和防御事情,娜維婭則是作為莊園的替補管家,照看莊園的運作。

  “那么你有時間的話就去試著做做這個,做好的話通知我。”

  “是,主人!”

  勞倫斯詢問道:“教堂里的小孩子學習情況怎么樣?”

  娜維婭很遺憾的搖了搖頭,“糟糕極了,對大部分小孩來說都是折磨。”

  勞倫斯也不意外,“很正常,目前能記清楚簡單的數字就可以了。”

  學習氛圍并不是一天兩天養成的,洛芬王國從上到下就是一群文盲。

  不管是貴族還是國王,都只顧著殺人喝酒搶地盤,根本就沒有傳播文化的想法。

  即使洛芬三世統治諾森里王國三百年,野蠻人也誕生不了自己的文化,反倒是容易連自己的語言都丟了。

  “我去制作木棍,大蒜和燕麥收了之后就準備收獲小麥。”

  “等下我會去檢查一下鐮刀的數量,你統計目前山上有多少能干活的人,除去照顧小孩子和做飯巡邏的又有多少人。”

  娜維婭恭敬道:“是,那我等下和您匯報,還是找薩麗爾大人?”

  “都可以。”勞倫斯看了一下在遠處給多姆羊梳理毛發的薩麗爾,“我們的東西越來越多,越來越多數百幾千的計算了,就先這樣吧。”

  勞倫斯很快走向倉庫那里。

  娜維婭覺得勞倫斯好像是想說什么,不過沒有說完就走了。

  勞倫斯確實是想說什么,后來發現說出來不如直接解決了再說。

  “索菲亞,把我的鉆孔器拿過來,再拿些能當木釘的長棍。”

  “好!”

  勞倫斯在堆堆木片里找到一個四十厘米長的長方形木板,將其豎著砍成三份。

  索菲亞將鉆孔器和木釘遞過來,這些都是勞倫斯自己制作的工具,而且在有了鐵器之后還會不斷地提升。

  從最開始的純木工具,逐漸替換成鐵器。

  索菲亞以為勞倫斯是在制作標記用的木棍,坐在旁邊看了看后覺得好像不是。

  “主人,您在做什么東西?”

  勞倫斯回答道:“做一個能讓算術更加簡單的算盤。”

  索菲亞好奇道:“用了這個東西,算術就會簡單了?”

  “不會,學習這個工具也是一件麻煩事情。”勞倫斯解釋道:“這并不是給差生準備的,是給薩麗爾那種已經掌握加減乘除的人準備的。”

  就像是紡織機器一樣,算盤也是這種給聰明人使用更好用,給差生用更麻煩的奇怪東西。

  差生連加減乘除都算不好,再學算盤的使用手法,只會更加糊涂。

  在數學面前,人和人是不一樣的,尤其是野蠻人血統為主的北境地區,搞普及教育不如精英教育管用。

  誰能率先掌握加減乘除,就證明這些人的接受程度更高,這方面的反應更快。

  通常這部分人都提前接觸過算術,比如對資產比較敏感的貴族小姐,或者牧童和工匠子女。

  聰明人有了“武器”,計算的時候會變得更加方便精準。

  不管是什么職業,一個好的武器能獲得的提升都極大。

  阿瓦里當初穿上野豬皮甲、帶上防暗箭的頭盔,再配上一只大野豬,殺傷力遠超道格等人。

  這一次的那個騎士比阿瓦里更恐怖,主要原因不是力氣和體格,而是他全身騎士甲,刀槍不入的同時還有一把極為鋒利的長斧。

  要不是勞倫斯這邊的人不怕死,沒有被嚇住,光是這個猛人就能把一個村一百多口人殺的滿山跑。

  安德魯和紅胡子除非是有更強的坐騎和裝備,不然肯定不是這個騎士的對手。

  克哈蘭和薩麗爾同樣不是這個騎士的對手,十多米的施法范圍對這個騎士太短了,蠻力對這人也沒什么用。

  德倫的石頭在這種暴力機器面前也有點懸,勞倫斯上次見到狂戰士的殺傷力,那個巨像都被砍出了裂痕,德倫的防御在這種猛人面前有點危險。

  洛山達那種進攻型的巫術更強一些,如果有人提供保護和拖延的話,能讓鐵皮罐頭知道火焰的厲害。

  勞倫斯制作算盤的空隙看了看遠處,遠處的草地上有幾只烏鴉正在地上尋找能吃的東西。

  自從在這里安家之后,這些烏鴉也習慣了這邊的生活,和雞還有狗都能和平相處。

  勞倫斯想到了那個能夠控制烏鴉的巫師。

  那個巫師的身上除了南方的貨幣和一包喂鳥的麥子外就沒有別的了,不管是衣服還是鞋子都沒有什么不同。

  一個貧窮的純血巫師?

  麥子由克哈蘭檢查過,只是普通麥子。

  盡管如此,勞倫斯還是很好心的把他的尸體運去了烏格山,埋在了大橡樹的下面。

  至于其余人的尸體也得到了妥善的處理,大部分人的尸體都隨便埋在了田地里,像是伯爵的尸體則是撒鹽搬去了干凈的地窖,防止他過快腐爛等不到家人。

  巫師的尸體會回歸到自然,滋潤一大片的土地,其余人的尸體也都可以回歸大地。

  不管是巫師還是魔法師,勞倫斯覺得這個巫師的能力也不弱,只是選錯了對手。

  如果這個巫師把他能夠遠程對兩百米外殺傷的能力用在暗殺上,肯定會是一個非常厲害的刺客。

  偷竊、刺殺、扮演先知、再或者是讓一百多只烏鴉抓著石頭從天上砸人,控制烏鴉到處點火。

  明明很強的能力,卻因為思維和想象的限制,只能一輩子當個窮逼。

  勞倫斯無比羨慕那個死鬼的能力。

  “我要是有那個能力,現在早起飛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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