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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章 跨時代的好東西出現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岳父朱棣,迎娶毀容郡主我樂麻了

  “好!太好了!”

  朱棣自己心里一琢磨,幾乎相差無誤,不由大喜。

  也就是說,原本需要五萬石鹽能解決的軍糧的缺口,現在只需要六千石這種鹽。

  其實也不需要這么多。

  因為北平的鹽戶都在加班加點的制鹽,增加產量。

  這么一換算,等于是問題基本解決了。

  朱棣開口道:“這鹽戶是誰?產量幾何?帶來讓本王見見!”

  “這個.”

  郝永昌也不知道是哪個人,不過他早就想好了說辭:

  “產量還不確定,此人現在正在擴大產量,十分忙碌不敢耽誤,過幾日之后我將此人、產量等情況匯報給殿下。”

  “無妨。”

  朱棣點頭道:“當務之急是讓他不停的產鹽,過幾日也不打緊,耽誤進度就得不償失了。”

  “既如此,那么就可以發布消息,北平立刻行開中之法。”

  “是,燕王殿下。”

  就如此。

  黃知府和鹽運使退了下去,立馬安排人手行開中法。

  其實也很簡單,去糧食富庶的地方,將消息公布。

  當地土地多的富戶、鄉紳、地主糧食非常多。

  他們會自發的將糧食運到北平,換取鹽引,再換成鹽再拉回去售賣獲得大量利潤。

  此事解決后,朱棣仿佛心里的一塊大石頭都落下了。

  走起路來,也不由的輕快了許多。

  院子外,燕王妃徐妙云剛好與之碰見,朱棣走過去在她潔白嬌嫩的臉頰上猛親一口。

  “王爺,大白天的你干啥呢。”

  徐妙云啐了一句,左右一瞧發現沒人看到后,才道:“何事如此高興?”

  “哈哈,本王心情大好啊!”

  朱棣挽著徐妙云的腰肢,道:“這姚廣孝真是神人,他斷定咱們女婿能給燕王府帶來了好運,還真是如此啊!你瞧瞧,自從女婿進了咱燕王府,閨女心情好了,王妃你的病也好了,現在連軍糧的問題也解決了。”

  徐妙云也是很欣慰,道:“是啊,大師一直都這么料事如神。”

  朱棣問道:“閨女的定親事宜都安排好了吧?”

  徐妙云道:“都安排妥當了,三日之后。”

  “嗯。這府內有王妃在,本王是少操心許多。”

  朱棣微微點頭:“走,今天心情好啊!咱們去看看閨女去。本王好久沒有與閨女說說話了,是我這個父親不稱職啊!”

  徐妙云沒好氣道:“你還記得閨女呢,天天不著家.”

  “是是是,是本王不對。”

  就如此,朱棣挽著徐妙云的手,朝著永安閣走去。

  此時已經是下午時分。

  李逍如往常一般。

  與凝云約會后,便將凝云送了回去,自己回到了屋子里。

  這段時間,每天約會,差不多每天都能刷幾千分的樣子。

  加上前段時間在上元節刷的一波狠分,現在一共有二十三萬多的甜蜜積分。

  “有了這么多積分,我就算是在明朝,也能過著未來的生活。”

  這般想著,李逍心里美滋滋的。

  真是愛情事業雙豐收。

  想到今日還沒開始購物,李逍躺在床上,打開了積分商城。

  “打開積分商城。”

  今日系統商城刷新物品:

  一、玉米種子(一千顆)。消耗積分10000。

  二、雜交水稻種子(一千顆)。消耗積分10000。

  三、QSG92式手槍(附子彈一百枚)消耗積分35000分。

  “咦?”

  李逍微微一愣。

  今日刷出來的商品,有些東西啊!

  這玉米種子就不說了,跨時代的產物。

  等自己有了莊子之后,就可以開始種植。

  以后還能整個玉米窩窩頭,玉米燉排骨呢。

  聽朱高煦講,朱棣會給凝云一個莊園當做嫁妝。

  那不就等于是送給自己?

  也就是說,自己是有土地種這些農作物的。

  還有這雜家水稻,在明朝絕對是好東西。

  李逍自己也是個種田的。

  現在明朝一畝地年常量也就在500斤。

  這還是稻谷的產量,碾成大米也就只剩下一半了。

  而這個雜交水稻的畝產量是20003500斤。

  是現在水稻產量的7倍!

  在古代,什么最重要?

  銀兩?

  不是。

  絕對是糧食最重要!

  所有的戰爭都是因為土地,土地說到底就是為了種糧食。

  朝代的更替,絕對是因為農民吃不飽飯。

但凡當初給朱元璋一口飽飯吃,他也絕不會擼著袖子去造反  因為糧食產量太低,遇到荒年,災年的常有之事,高不要就要民變。

  百姓們還要上稅,活著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有口飯吃就謝天謝地。

  一旦壓迫到極限,百姓都吃不飽飯,那么這個王朝遲早是要崩塌的。

  在未來,各行各業百花齊放。

  大家都會尋找各種樂子享受生活。

  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袁隆平爺爺讓大家吃得太飽了。

  雖然李逍現在應該是不愁吃穿的那種,不過這雜交水稻和玉米種子好東西,還是要買下來。

  否則下次刷到,也不知道是猴年馬月了。

  至于這QSG92式手槍,李逍還在猶豫之中。

  這玩意,太超越時代了!

  就算是抗日時期也沒有這家伙啊。

  放在明朝是個什么概念?

  自己怕不是要無敵了?

  “三萬五千積分啊,有點小貴。”

  “算了,還是買了吧,有備無患,這玩意可以不用,但要有。”

  李逍猶豫了一番,最終還是清空了商城。

  而且他的心里,還是渴望有這個東西的.

  男人么,喜歡武器。

  東西進入了個人倉庫,李逍就忍不住將槍從倉庫中提取了出來。

  光芒一閃,手上便多了一把漆黑手槍.

  散發著冰冷的氣息,不屬于這個時代的鋼鐵野獸!

  李逍握在手心,愛不釋手,很想現在就來一發。

  不過考慮到聲音也許會嚇著別人,還是作罷。

  “姐夫,干嘛呢——”

  就在這時,朱高煦突然不告而來,直接推門而入,看到了李逍手中的黑色物件。

  “姐夫,這是啥?你又發明了好東西?”

  朱高煦幾步就竄了過去,想要摸一摸。

  “這可不行。”

  李逍急忙把槍收了回來,插在了腰間,認真道:“這東西不是小孩子玩的。”

  朱高煦有些不樂意了,道:“姐夫,我是小孩?”

  “在我眼里沒成婚,都算小孩兒。”

  李逍隨便胡扯了一句。

  “.”朱高煦有些無語。

  不過他也沒看清那是什么玩意,沒那么大的好奇心,要是讓他知道那是很厲害的火器,一定能煩死李逍。

  他放棄了看手槍的想法,道:

  “對了,姐夫,我是來報喜的!雙喜臨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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