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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教訓與過往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怪獵:獵人的筆記

  被擊倒后,當面的這一劍重斬,讓雪獅子王體會到了恐懼的感覺。

  它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不是眼前這個“小個子”的對手,繼續戰斗下去,死的會是自己。

  它沒有轟龍那種“絕對強者”的傲氣,種群與自身的生存,才是它最優先的考慮事項。

  伏低身軀與頭顱,發出一陣低沉的吼叫,雪獅子王緩緩后撤著。

  正在與傻子少年纏斗的兩頭雪獅子,也拋開對手,追上首領的步伐。

  眼見戈登沒有追擊的意思,雪獅子們轉身跳躍著攀上崖壁,“嗚嗚”啼叫著,不見了蹤影。

  少年嗷嗷亂叫著,準備順著山道沖上去追擊,卻被戈登拽了回來。

  “你要干嘛?”戈登黑著臉問。

  少年一臉的理所當然,“當然是追上去干掉它們啊!”

  戈登的臉更黑了,“你有接討伐雪獅子族群,或是狩獵雪獅子王的任務嗎?”

  “沒有!”少年撇過臉,一臉的倔強,“可是是它們先攻擊老子的啊,而且獵殺怪物,本來不就是獵人們的天職嗎?!”

  戈登聞言愣了愣,心中的火氣消去了大半。

  不是因為少年說的有道理,而是這家伙的言論太離譜了,離譜到讓戈登確認,這家伙根本就沒人教。

  不管是在大城市的獵人訓練所集體培養出來的獵人,還是像他這種,師父帶徒弟形式教出來的獵人。

  都絕對不會說出“獵殺怪物是獵人的天職”這種話。

  獵人的職責是保護人類,維系生態。

  盡管部分心中有仇恨,或是觀念激進的獵人,在心底對這些言論嗤之以鼻,卻也絕對不會大吼大叫著嚷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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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公會騎士請去喝茶的  趁戈登思緒分散,少年突然一矮身,掙開戈登抓住他衣后領的手,就準備跑出去追擊。

  戈登額角青筋一跳。

  抓住少年的衣袖又把他拽了回來,然后照著他的頭頂就是狠狠一拳。

走過來的哈雅塔下意識縮了縮腦袋,前一陣子她才被戈登這樣敲過,疼死了  “啊啊啊!”少年抱著腦袋在雪地上哀嚎著打滾。

  戈登咂吧了下嘴,自己揍風瑩那樣嬌小柔弱,呃,至少是看上去嬌小柔弱的小姑娘時,都是下狠手的。

  何況你個熊孩子?

  十六七歲是最沖動的年紀。

  挨了揍的少年紅了眼,坐起身的他下意識將手伸向身后的刀柄。

  戈登皺起眉頭,居高臨下地瞪了他一眼。

  與無數危險怪物交手磨練出的鋒利氣勢刺激下,少年渾身一僵,瞬間清醒過來。

  即便是野路子出身的他也知道,獵人的武器是只有面對怪物時才能夠拔出的,這是絕對的底線與鐵則。

  他頹然躺倒在地上,偏過臉,即便滿臉的別扭,最終還是擠出了句。

  “對不起。”

  回去波凱村的路上,戈登絲毫沒有客氣,丟給少年一根繩索,讓他跟著一起拉那輛堆滿了生肉...現在是凍肉的沉重雪橇。

  少年也沒說“憑什么”之類的廢話。

  畢竟,戈登剛剛才救了他一命。

  經過一路上的交流,他們知道了少年的名字——吉恩。

  一個普通到甚至會讓人記不住的名字。

  他是個孤兒,來自弗亞西亞地區外圍的一座無名小村莊。

  村莊沒有天險可依,也沒有厲害的駐村獵人,不時就會遭遇怪物的襲擊,受不了村民紛紛離開,最終村莊就荒廢了。

  這在偏遠地帶,是十分常見的事。

  沒有家人,年紀又小,沒地方可去的吉恩是最后離開的那幾個之一。

  為了生存,他用柴刀,伐木斧作為武器,狩獵靈鹿,香孤豬之類的溫順動物,膽子和力氣變大后,也嘗試著開始狩獵大野豬。

  直到年初,他私自狩獵的事被公會發現。

  了解過原委,再考慮到吉恩的年齡與現實情況,公會并沒有予以處罰。

  一個孤兒,沒有接受過任何訓練,自己胡亂撞出來的野路子,居然能多次狩獵大野豬。

  即便那只是最普通的小型怪物,卻也足以證明他的天賦。

  于是,公會為他提供了加入獵人訓練營的機會。

  誰曾想這家伙還嫌棄了起來,他不識字,也懶得學習那些“沒用”的東西,還沒等到教官們傳授武技與狩獵技巧,就提前申請了畢業。

  離譜的是,還真給他完成了考核任務,稀里湖涂的就成了一星獵人。

  接下來,他又回歸到了熟悉的日子。

  只不過以前是直接打了大野豬去賣錢,現在是領了任務,再去打大野豬賣錢。

  不僅能賣肉賣皮毛,還多了份任務報酬,平時再接些采集任務什么的,一個人倒也過得滋潤。

  而他那套靠打野豬胡亂琢磨出來的“劍法”,也被鎮上的人們戲稱為“野豬劍法”。

  這種嘲笑只持續到上個月,當吉恩靠著野豬劍法硬是掄死了一頭藍速龍王后,那些人都閉嘴了。

  吉恩順利晉升成為二星獵人。

  十七歲的二星獵人。

  這也使得公會的工作人員注意到他。

  剛好,波凱村缺少一位駐村獵人,而吉恩又是在弗拉西亞地區附近長大的,對于雪地,雪林,苔原這類地形頗為熟悉。

  他本人也不反對,于是就被派了過來。

  “所以我就過來了。”吉恩聳著肩道。

  哈雅塔忍不住嘆息,“真是曲折的童年”

  “曲折嗎?”

  吉恩一臉無所謂的表情,“太小時候的事我也記不清了,有印象起,我就已經會下套逮靈鹿了,感覺過得也挺自在的。”

  戈登有些頭疼地揉按著額角,“你應該在訓練營多呆段時間的,至少把武技的基礎學了,也好過像現在這樣獨自摸索著胡來。”

  如果是別人對他這么說,吉恩一定會回一句“我不需要那些華而不實的東西,能把怪物砍死不就好了?”。

  可說這句話的人是戈登。

  剛剛戈登憑借力量與劍技就把雪獅子王徹底壓制的場景,令他印象深刻。

  他是莽撞,是缺乏見識,卻不是蠢。

說實話,他也有點后悔了  吉恩偷偷看了戈登一眼,有點想向他請教,卻又有些不好意思開口。

  戈登注意到了吉恩的視線,也知道這家伙是個什么心情,他并不介意花點時間教這位后輩一些東西。

  但在那之前,他有些問題想先問清楚。

  “你為什么會選擇太刀,是因為某種執念?還是有什么特殊的體會。”

  吉恩撓撓頭,“沒那些亂七八糟的,就是成為正式獵人的考核前,隨便挑了個還算趁手的武器,就挑了這個,一用就用到現在了。”

  “你當我沒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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