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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七十八 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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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在涼州的劉備在這段時間里自然也沒閑著。

  經過一段時間的鋪設,整個涼州的恢復建設都全面開展了。

  為了讓自己領導的政府更加適應整個涼州的發展,劉備在保留州牧府名義的前提下,對整個涼州他自己直接控制的官僚系統展開了一輪改組。

  他仿照后世王朝越發專業的專業官僚系統,對目前職責分配尚不清晰的諸多從事們做了全新的規劃。

  他在涼州州牧府內設下了治中從事司、民政從事司、參軍從事司、財務從事司、倉儲從事司、律法從事司、選賢從事司、文學從事司、工匠從事、畜牧從事司十大部門。

  原先的州府系統只保留了州別駕和州主簿,擔當他的全職副手。

  這十大部門負責分管州牧府的一系列需要處置的事務,從事是部門首腦,從事書佐是部門副手,下面設諸多循行擔當具體的辦事人員。

  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和考察之后,劉備也差不多了解了自己部下們的辦事能力,對他們在全新的州牧府的格局中進行了分配。

  州別駕依然是閻忠負責擔當,相當于州牧的副手。

  韓浩原先擔當州主簿的職務,現在州主簿的職務則由劉備的刎頸之交牽招負責擔當,相當于州牧的高參、大秘。

  另外,為表重視,閻忠還是劉備任命的參軍從事司從事。

  除了別駕的州牧副手身份之外,閻忠還有協助劉備參議軍機的職責,算是個參謀長的角色。

  韓浩則因為出色的行政能力,被劉備任命專門負責民政從事司的從事一職,因為他對于辦理具體事務的能力和嚴明正直的性格很受劉備的欣賞。

  另外最早跟隨劉備的簡雍還是一如既往的負責人事工作,擔當治中從事司的從事,負責人才選拔和推舉,等于劉備依然牢牢把控人事工作的權力。

  選賢從事司的工作還是選賢從事國淵擔當,這實際上是個監察機構,性格方正、極富原則感的國淵是最優秀的人選。

  財務從事司也還是一如既往的交給甄儼負責,倉儲從事司也是一如既往的交給尹達負責,文學從事司的負責人還是阮瑀,他們都是最早跟著劉備的政治老班底,最得劉備信任。

  律法從事司從事被劉備任命給了涼州本地人、最早接受他的辟召的閻溫,工匠從事司從事的職位則被交給了孫乾。

  另外,受到劉備關注的荀彧在這段時間的工作中展現出了不俗的辦事才能,使得劉備確認這個荀彧是真的有才能,于是得到了劉備的欣賞。

  不過因為資歷尚淺,被任命為民政從事司的從事書佐,擔當韓浩的副手。

  同樣受到劉備關注的賈詡賈文和因為老練踏實的辦事能力,同時展現出了一些軍事上的才能,于是被劉備任命為參軍從事司的從事書佐,成為閻忠的副手。

  至于畜牧從事司的負責人選,因為涉及到養馬的事情,所以劉備還要稍微斟酌一下。

  這是州牧府的文職系統。

  另外還有州牧府直屬的武職系統。

  之前,劉備給麾下將領安排了一些州牧府中的武職從事職位,這些職位并不是制度常設,主要還是看州牧個人的需求,如果需求多了,自己創造幾個也無所謂。

  但是這是一個名義,一個很重要的名義,有了這個名義,他麾下的武職人員才能名正言順的統兵。

  在正常程序中,劉備能夠統兵不是因為左將軍的身份,而是因為州牧的身份和職權,他是以涼州牧身份在涼州統兵征戰的。

  這也就意味著劉備的兵權只能在涼州范圍內行使,超出涼州范圍內,他的兵權就不存在了。

  除非朝廷任命他以左將軍的身份外出征伐,那么劉備才能名正言順的在離開涼州的地方行使兵權。

  現在他的左將軍身份等于尚未激活,所以做什么都要以涼州牧的身份來辦理,他麾下的武職人員也必須要依靠武職從事的身份才能正兒八經的統領州牧府直屬的軍隊。

  關羽、張飛、董璜、夏侯惇和夏侯淵五人不外如是。

  所以劉備對于州牧府的武職體系也做了全新的安排,專門設一個軍事管理部門,將原先的兵曹從事擴編為兵曹從事司,并且自己兼任兵曹從事的職位,往下任命諸多武職從事。

  武勇從事關羽,武猛從事張飛,武剛從事董璜,武勝從事夏侯惇,武定從事夏侯淵。

  不過他們現在都有郡守的職責,需要外出管理一郡,不能常常跟隨劉備左右,于是在他們之后,劉備又任命了新的武職從事。

  比如他的同族親信部下劉勇和劉晟,分別被任命為武安從事和武捷從事。

  還有被蓋勛推薦進入州牧府為劉備效力的涼州本地將領龐德,被劉備任命為武平從事。

  早些時候主動投軍并且進入關羽麾下的河東郡小吏徐晃在之前的作戰中嶄露頭角,建立功勛,被關羽表功,劉備則將他抽調回來,任命為武銳從事。

  九個武職從事和劉備本人基本上組成了涼州軍的最高指揮系統。

  除了州牧府直屬的軍隊之外,其實涼州各郡郡守也是有武裝指揮權力的。

  比如關羽等五人擔任了郡守之后,按照郡守的職權,可以指揮一千到三千人的郡中役卒從事武裝活動。

  這些沒有郡國兵身份的郡國兵的指揮權是郡守的制度權力,也是漢帝國早期郡守武職身份的制度性殘留。

  而在劉備這邊,劉備直接規定郡中役卒的人數被固定在一千人,可以少,不能多,且主要負責郡中治安、保衛工作。

  且劉備還額外規定,除緊急軍情之外,各郡太守以下官員不得利用郡中役卒處理私人雜事,郡中役卒屬公器,私人不得調用。

  劉備這樣做的主要原因是涼州各郡缺少人口,大部分人力物力應當用于農業工業生產,而不是用來滿足官員的個人需求,以此將郡中役卒的政治身份額和數量固定。

  如此一來,各郡郡守本身職權所擁有的武裝力量指揮權力就被限制住了,郡太守無法利用自身的權限獲得更多的武裝力量。

  而州牧府武職從事的領兵權力則成為主要的兵權所在,且完全壓過了郡太守本身的身份。

  在這個過程中,郡國政府的權力相對而言更加弱勢,而州牧府的權威更加突出了。

  本來,州牧就是名正言順的一州主宰,是太守的上級,所謂官大一級壓死人,太守畏懼州牧是正常的。

  然而在規則上,太守也是正兒八經的“府君”,掌控著重要的一郡之地的軍政權力,雙方的職權范圍有所沖突。

  而劉備經過一系列的操作之后,逐漸將太守的權力予以限制,而突出自己作為州牧的絕對權力,以實現涼州范圍內的集權。

  州牧府的集權趨勢在涼州已然顯現,且進程極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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