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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第九區的美妙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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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三點,巴黎突然變了天氣,天空淅淅瀝瀝開始下起了小雨。

  一名穿著黑色長大衣的年輕人穿過雨傘攢動的街道,步履急促地彎進一條小巷。他用手壓著帽檐,生怕自己飛快的速度掀開這頂不太合腦袋的帽子,直到沖進小巷深處的一家公館,他才放慢了腳步。

  “我找老板。”

  “老板在忙。”門衛看了眼他的扮相,“等會兒吧。”

  “是大事!”年輕人見他沒什么反應,繼續壓著聲音說道,“是圃鹀的大事!”

  暗號對了,門衛微微點頭,讓出了樓梯口:“在202。”

  聽到門牌號和顯露在眼前的樓梯,年輕人并沒有多興奮,反而因為黏湖湖的衣服冷得打了個哆嗦,緊接著便是一陣似有似無的恐懼感和寒戰傳遍全身。

  “好。”

  那位老板看上去三四十的年紀,干瘦身材,坐在床前的椅子上有些微微駝背。他特意遠離了沒窗簾的花色玻璃窗,得以用那雙神經兮兮的眼睛查看手里的小本子。

  現在是屬于他的獨處時間,需要思考一些問題,還需要為可能出現的變數設定解決辦法。但在其他人眼里,他的一舉一動都讓人覺得不舒服,如果時間待久了更會讓人感到一種莫名其妙的神經緊張。

  年輕人送來的東西看似很重要,但只要稍稍思考就能知道,整件事兒中最重要的并不是這張字條。

  出于原則,米克應該好好褒獎這位年輕人,尤其現在人手不多,能用順手的就更少了。但基于現存的事實,米克又得罰他,包括整個監視小組都逃不掉。

  “幸好你第一時間把它送了過來,保住了繼續為帝國工作的機會。”

  這句話顯然和年輕人設想的結果不太一樣,但在老板面前又不能多說什么,只是傻愣愣地看著。

  米克見他如此,又仔細研究了下字條上的筆跡,順便解釋道:“字條確實很重要,但需要配合塞字條的人一起才會變得重要。現在只有字條,信息只有時間和地點,你覺得能有多少價值?”

  “孩子,東西的價值是會變的。”

  在米克的眼里,現在重要的并不是字條上的字,也不是卡維被人塞了字條,而是他們壓根沒發現塞字條的這個人是誰。

  到底是他們能力不行,還是對方太過老道,亦或者是壓根就沒有塞字條的人?

  “所以你們什么都沒看見?”

  “他一直在和主宮醫院的塞迪約教授聊天,喝了2杯咖啡、一個卷餅和一塊蛋糕,叫了服務員四次,前三次都是要紙筆。”

  年輕人知道米克不簡單,來這兒也是準備充足,像報菜單一樣說著剛才兩個多小時的故事:“他本來位子就靠里,沒幾個人能經過他身邊。”

  “那你覺得字條是他自己準備好的?”

  “這可能吧。”

  “呵呵。”

  米克咧開嘴笑了兩聲,用舌頭舔了下干裂的嘴唇,還是沒說話,把字條塞進了自己的小本子里,說道:“離紙上的時間還有7個小時,讓二組換班,你們去準備一下吧。”

  “好。”

  “對了,這條路在哪兒?”

  “德魯奧街就在皮加勒區,其實就是第九區邊上的一個廣場延伸出來的地方。”

  “第九區?”

  “算是新建的商業區吧,還有些小劇院之類的娛樂設施。”年輕人在巴黎待了小半年時間,對街區非常熟悉,“不過這個時間點,那兒可‘不太平’。”

  當時的米克還不是很能理解他嘴里說的“不太平”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晚上10點走上德魯奧街頭才切實感受到巴黎的風貌。

  兩旁的煤氣路燈透過朦朧細雨,將沒多少行人的人行道照得片片閃亮。其實就和維也納的雨夜沒多少區別,當然,要是沒有那些拎起裙子,露出大腿和過膝白襪子的姑娘們的話,就更像了。

  米克錯誤預判了這兒的服務水平,第一次犯下了巨大失誤。

  他一路不停被那些女孩兒們招呼著,拉著袖子騷擾著,有時還會大膽地快步走過來,湊到他耳邊拋來幾個隱諱的字眼,試圖激發這個極度冷澹之人的興趣。

  面對這種赤裸裸的撩撥,米克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忍氣吞聲向目的地走去。

  然而就在離目的地不到百米距離的時候,不遠處好幾個姑娘忽然從暗巷竄出,像發了瘋似地四處狂奔。這對其他女孩兒而言是非常嚴峻的信號,頓時整條街都成了她們肆意逃竄的地方。

  有些人為了能跑得快點,不止要提起裙子,還得把礙事的鞋子脫掉。

  在米克眼里,她們的行為毫無美感可言,就像是長時間藏在暗處忽然見了光的蟑螂一樣。他真正感興趣的不是蟑螂本身,而是誰讓這些蟑螂見了光。

  “看上去像大搜捕。”那位送字條的年輕人說道,“我也就見過一次,還是上個月。”

  “每個月都會有?”

  “不,應該不常有,除非這片地方出了大事。我當時遇見的時候就是因為一個高官的兒子死在了德魯奧街,所以警察搜捕她們問話。”

  米克的手指撓了撓下巴,快速理清了各種可能性,馬上下了判斷:“走,回去吧。”

  比起初來乍到對巴黎不熟悉的米克,乘同班列車來這兒的阿爾方斯算得上如魚得水。

  這位醉心廚藝的法國名廚并不是那種喜歡流連皮加勒的lsp,至少比肆意揮霍自己錢財的酒色之徒要收斂得多。單身了那么多年肯定有需求,但他很懂得克制,如今在嘗試寫后更是有了一個分散精力的好辦法。

  就在米克下了放棄計劃的時候,他就在不遠處的一家酒館和一位風情萬種的姑娘相談甚歡。

  “你是叫,勞拉emmm,勞拉·帕蒂?”阿爾方斯小心翼翼地用標準書寫方式寫下了這個名字,“來,說說你的故事。”

  勞拉本來要在這兒見昨晚的客人,希望再輕松地賺上一筆,沒想到正巧避開大搜捕的同時還遇見了這么個怪人。不過對她來說,干什么都行,只要能賺錢:“你確定只要說出故事就能賺上20法郎?”

  “對,沒錯。”阿爾方斯怕她不信,直接從口袋里掏出錢擺在桌上,“前提是得讓我滿意。”

  “其實只要再多付一些”勞拉上前摟住了他粗壯的胳膊,用略帶凄慘的笑容推銷著自己,“隔壁的一家旅店就是我的住處,隨時都能去。”

  阿爾方斯前兩本出了點小問題,現在滿腦子都是故事,根本沒功夫去和陌生女人廝混:“不說就走吧,我還要寫我自己的東西。”

  “還真有你這樣的人,算是開眼界了。”

  勞拉嘆了口氣,對吧臺酒保打了個響指,討來了半截點上了的卷煙,抽了兩口后問道:“如果你真想知道,我可以說。只不過這不是什么愉快的事兒,會勾起我一些回憶。”

  阿爾方斯又抽了一張10法郎的鈔票:“夠么?”

  勞拉點點頭,先把錢收進了口袋,又點了杯葡萄酒,總算說了起來:“一切還是得從17歲那年說起,當時我并不住巴黎,而是魯昂的一家鐘表店。沒父母的女孩子能活下去就很不容易了,還得應付那個老頭的目光。”

  “欺負你了?”阿爾方斯順著其他姑娘的遭遇猜道。

  “其實不算真正意義上的欺負。”勞拉被自己當時的純真氣笑了,“無非就是些手上功夫,說實話沒什么感覺,然后就反正當時我嚇傻了,直接逃到了街上。”

  阿爾方斯連連點頭:“然后呢?”

  “我記得當時街上沒什么人。”勞拉看向窗外,“我邊跑邊穿好衣服,然后就走上來巴黎的大路,以為只要來到巴黎就能躲起來。”

  “逃了一晚上?”

  “對,我就這么向巴黎的方向跑著。盡管時刻想著憲兵會來抓我,但我還是能感到饑餓,并且很快就意識到自己沒帶錢。”勞拉喝了兩口葡萄酒,然后又迫不及待地抽了口卷煙,“我就這么跑了一整天。”

  阿爾方斯聽到這兒停了筆:“不行,這故事不行,你要是這樣的話”

  “別急啊,主廚先生。”勞拉又挽上了他的膀子,“我的故事才要開始呢。”

  阿爾方斯也不是第一次和她們打交道,幾乎人人都能猜出自己的職業。他湊上前聞了聞自己的袖子:“我都兩天沒碰灶臺了,衣服也換了新的,你怎么知道我是廚師?”

  勞拉噗嗤笑出了聲:“剛才說故事那姑娘說的唄。”

  “行。”阿爾方斯把之前認為不必要的部分劃了個干凈,“直接入主題吧。”

  “我逃了一夜,被憲兵追上了。”勞拉嘆了口氣,放下抽得差不多的香煙,說道,“陽光剛剛下山,我累得在路邊的樹蔭底下休息,就聽到身后傳來了馬蹄聲。我當時真想撒開腿逃跑,但你也知道兩條腿是肯定跑不過四條腿的。”

  阿爾方斯總算聽到了個不錯的橋段,寫了幾句后問道:“然后呢?”

  “就像其他姐妹那樣,我自然得支付一些價錢才能避開謀殺指控。”勞拉把煙頭徹底摁滅,將葡萄酒喝了各干凈,“對了,酒水錢也算你的?”

  “沒錯,我付。”

  “那給我來杯bistouille。”勞拉選了一款不存在于酒單上的酒,“我之前教過你的,沒忘吧。”

  “只是往燒酒里加冰咖啡而已,我的技術還沒有爛到這種程度。”酒保從身下的柜子里取出咖啡豆,問道,“還是多加咖啡?”

  “嗯。”

  勞拉的故事就是她自己的故事。

  魯昂離巴黎有100多公里,沒有錢的她只能靠著身體來到巴黎。然而剛到這里她就因為衣著破爛沒住處被抓進了警局,不僅花上一星期調查了她的來路,還被送上了法庭。

  好在老法官人還不錯,判了無罪,當庭就把勞拉放了。在走之前還和她交流了整整五分鐘,然后給了她5法郎生活。

  “我挺感激他的。”勞拉喝了口她要的酒,高濃度燒酒的滋味刺激著她的味蕾,“剛開始我一星期去他那兒兩次,每次雖然有半小時,但實打實的也就五六分鐘而已。”

  “每次都是5法郎?”

  “對。”勞拉放下酒杯,說道,“錢確實讓我活了下來,但他更讓我學會了看人。年輕人雖然精力不錯,可沒多少油水,但那些老頭就不一樣了。一個個穿得人模狗樣,眼睛卻沒來由地瞟來瞟去,就和看到香蕉的猴子一樣。”

  “當時你才17歲?”

  “是啊。”勞拉說道,“我在巴黎安安穩穩地生活了四年,然后你應該懂的,人不可能總是那么安穩。一天下午,那個和你差不多身材的老胖子帶我去一家高檔餐廳吃飯,給了我整整200法郎,結果在吃牛排的時候噎死了。”

  “真可悲。”

  “誰說不是呢,我為這件事兒蹲了整整半年監獄,還搭進去好幾百法郎。最后還是‘太太’給我作保,說是在她那里當招待員,這才把我放了出來。”

  勞拉剛要把酒灌進肚子,就聽到酒館門鈴響起,一個矮子拄著拐杖走了進來。她想起了昨晚上的離奇事兒,再看了眼坐在一旁認真寫東西的阿爾方斯,忽然把酒杯送到了酒保面前:“這酒太苦了,倒點牛奶。”

  “你怎么改性子了。”

  “想試試不一樣的東西。”

  “我就說你的配方有問題,這酒里肯定得放糖才行。”

  微微加熱后的乳白色牛奶灌入了黑漆漆的咖啡酒中,撒上兩片薄荷葉,稍作攪拌成了一種全新的東西。

  勞拉沒什么文化,很難用文字去形容它的奇怪口感,但有一點她能確定,那就是“改變”這種東西似乎并不令人討厭:“我的故事怎么樣?”

  阿爾方斯搖搖頭:“不值30法郎。”

  “哈哈哈,那今天我是賺到了。”

  阿爾方斯放下筆發現了勞拉身后的男人,也跟著笑了起來:“沒關系,如果下次還有故事可以再來找我,最近這段時間我都會在這兒。”

  “好的。”

  “那不打擾你工作了。”

  勞拉親吻了手里那三張法郎,陪著那位拄拐杖的艾滋走進了門外的霏霏細雨中,然后消失在小巷滲出的黑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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