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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靚坤的高光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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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農歷十九。

  夜色如墨,黑暗籠罩了整個大地。

  此時已經凌晨兩點,即便素有“不夜城”之稱的香江街頭,也只有零星的行人。

  尖東警局門口,這會兒卻是十分熱鬧。

  只見一輛又一輛的豬籠車陸續駛入警局,后車門打開,一個又一個被手銬銬住的男人有序走出。

  這些被銬住的男人無不年紀輕輕,最大的也就四十余歲,穿的花里胡哨,身上大多還帶著血跡。

  明眼人很輕易就能看出,這些都不會是什么好人!

  “師兄,什么事啊?”

  不少值班警員見此情形,紛紛走出警局幫忙押解,順口問出疑惑。

  “尖東街頭大砍殺,死了十幾個,傷了不知道有多少。”

  “這群爛仔真是該死啊,這么晚了還麻煩我們回來加班。”

  “哎,接下來有的忙了,阿文,你沒看到,陳奇被斬死了!”

  “啊?誰干的?”

  “人抓到了,好像是洪興的人。”

  “接下來我們有得煩了,陳奇是和聯勝堂主,現在洪興的人殺了他,處理得不好,兩個社團一定開戰。”

  “在別的地方打打殺殺那還不關我們事,就怕我們這尖東變成戰場啊!”

  “師兄,你別嚇我,我下個月結婚,假期申請都已經寫好了。按你這么說,我的假期不是泡湯了嘛。”

  “………………………………”

  一眾警員站在外面小聲交流,警局內部,這會兒也忙得不可開交。

  上百號互相廝殺的人員被同時抓入了警局,場面混亂可想而知。

  警局大堂內,撲街罵街的聲音不絕于耳,十幾號警員負責壓制,都還顯得不足。

  如果說此時尖東警局內還算安靜的地方,那恐怕就只有口供房了。

  兩名身穿督察制服,頭戴蓋帽的中年人,一臉嚴肅就坐。

  在他們對面同樣坐著一個人,其人身材中等,穿著八十年代很流行的背帶牛仔褲,藍色T恤上血跡斑斑,靠坐搖動著凳子,一臉桀驁囂張。

  “阿SIR,到底什么事啊,我路過而已嘛,就被你們的人抓了。”

  “怎么?現在香江已經不允許我們這些良民逛夜街了?”

  還沒等兩名督察開口,那人已經搶先發話,語態輕佻,明顯可以看出,這人經驗很豐富,絕不是第一次面對警方。

  “呵!”

  兩名中年督察對視一眼,其中一人緩緩拿出文件,照本宣科道:“洪興仔靚坤,真名李乾坤,早年在沙頭角賣魚蛋起家。”

  “七六年因與未成年發生關系,被法庭判刑兩年。”

  “獄中,由于表現良好,監禁十四個月后獲釋。”

  “七八年在藍田,你又犯“重度傷害罪”,被法庭判刑兩年。”

  “八三年,長樂沙皮神秘失蹤,你被警方懷疑,查證三個月,可惜沒有找到你的犯罪證據。”

  “還有一些零星的東西,我就不多說了。”

  “靚坤,我說這些就是想要告訴你,我們警方對你非常了解,你也不用耍花樣了。”

  “這一次,你跑不掉的,我們警員在兇案現場抓到你,抓到你的時候,你身邊還躺著一名死者。”

  “死者你應該比我更熟,是做魚市場的陳奇。”

  “之后,抓捕你的警員還從你身邊垃圾桶里面,找出一把帶血的砍刀。”

  “只要給我們一點時間,驗一驗指紋,再比對一下死者傷口,你覺得這次你還能脫身?”

  或許是證據十足,中年督察的話語不急不緩,沒有絲毫情緒。

  靚坤表面輕佻,實際上仔細聽著對方的話語。

  待對方講完,靚坤心里一突,表面依舊那副滿不在乎模樣,擺手道:“阿SIR,我都不知道你在說什么。”

  “我今天失眠,這才出來逛逛。”

  “你說的什么兇殺案,和我可沒關系。”

  “我看到有人倒在了街上,好心上去攙扶而已嘛。”

  “哎,真是好人沒好報啊。”

  兩名中年督察對視一眼,從對方眼中都看到了“難纏”。

  好在這次證據確鑿,人也當場抓獲,根本不需要口供,天王老子來了,也翻不了案。

  重新收起文件,兩名中年督察也是經驗豐富之輩,齊齊站起身,不打算再這樣浪費時間。

  “靚坤,你在這里好好想想吧,你殺陳奇,不知道有多少的目擊證人,你現在否認也沒用。”

  “老老實實的配合我們,我們還可以幫你向法官求求情。”

  “以你現在的態度,洗干凈點,準備坐一輩子牢吧!”

  話罷,兩名中年督察推門而出,絲毫沒有拖泥帶水。

  “媽的!”

  眼看著兩名警員離開,整個口供房就剩下自己,靚坤這才臉色大變,內心焦躁不已。

  自己的事自己最清楚。

  今晚靚坤受命于洪興蔣天生,帶人殺入尖東,除掉和聯勝陳奇,搶占尖東碼頭魚市場。

  按理說,這種事情靚坤做得多了,也不會有什么差錯。

  可是萬萬沒想到,那陳奇十分難纏,靚坤費盡“九牛二虎之力”,甚至最后鬧到親自出手撿漏,這才將陳奇干掉。

  出了這種事,對于古惑仔來說,也就剩下跑路了。

  只要沒有被當場抓到,跑路后找個”替死鬼“,洪興使使勁,各方打點,也不是不能解決。

  偏偏靚坤也是倒霉,今晚警方出動特別迅速,一名警員當場將他抓到,并且還從垃圾桶內搜出他扔掉的砍刀。

  人證物質俱全,頭腦精明的靚坤心知,這次恐怕自己又要去蹲苦窯了。

  更可怕的是,這次案件屬“兇殺案”,一旦被判,可不是幾年時間就能出來的,說不得要坐十幾年牢。

  到時候自己再出來,恐怕什么都變了。

  精明的靚坤可不會將希望寄托在蔣天生的“義氣”上面,他幾乎可以肯定,只要自己刑期夠重,蔣天生絕對會放棄自己。

  最多也就是出來后,洪興給幾個場子補償,給一點湯湯水水,讓自己餓不死。

  作為一個有著“雄心壯志”的人,這是靚坤萬萬不能接受的。

  可是不接受又能怎么辦呢?

  “越獄?從警署逃出去?”

  想來想去,平時頭腦極佳的靚坤完全想不到辦法,內心開始產生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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