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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想叫我岳父?沒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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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贏得多歸贏得多,可是韓烈依然決定,要拿出一點態度來。

  不能你們說多少就是多少。

  “咳咳!”

  輕輕咳嗽兩聲,韓烈慢慢開口。

  “潘叔叔啊,對于你們的誠意,我感受到了。

  賠償的額度呢,說實話,甚至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那就這樣:您再加上8萬,湊個88的數字,我同意和解。

  不是我想獅子大開口,非得多要那8萬塊錢。

  我只是想提醒您一件事——

  和不和解,權利在我。

  您的態度和誠意打動了我,所以我同意和解。

  可是如果再有下次,或者潘少航向我道歉的時候繼續張牙舞爪的……

  您別怪我沒有提前講清楚。”

  “我懂我懂!”

  老潘大喜過望,急忙點頭,緊接著,再次沖韓烈鞠躬。

  “謝謝謝謝!那就88萬!等到拘留結束,我馬上帶著小混蛋來向你誠摯道歉!”

  “行,那就這樣。”

  韓烈艱難的笑了笑,緩緩閉上眼睛。

  拿捏得明明白白。

  大家都是懂事的人,馬上放低音量,一人一句:“小韓好好養傷。”

  依次撤出病房。

  出去之后,老潘緊緊握住陳父的手,激動得眼眶都紅了。

  “老陳啊,俗歸俗,可是該說的話還是得說——對不起妍妍,也謝謝妍妍……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啊!”

  陳父的態度也軟化了一些,拍了拍老潘的手。

  “都過去了,以后注意吧……那你們去忙,回夢城再聯系。”

  “好好好,回頭聯系!”

  兩口子坐上酒店派來的車,又趕向派出所。

  陳妍妃看著匆匆離去的潘叔叔潘阿姨,心里愈發討厭潘少航了。

  “這人真是太不像話了,莫名其妙的!”

  陳父擺擺手:“不提了,你沒事就好。以后啊,他應該是不敢再來騷擾你了。”

  “嗯!”

  陳妍妃開心點頭,爾后嬌聲問:“爸,伱什么時候回去啊?”

  “怎么著,才來倆小時就嫌我礙事了?”

  老陳的玩笑開得很有水平,一眼就叨住女兒臉上的小小羞澀,心里不禁咯噔一下子。

  “哪有啊!我不是怕你忙嘛!”

  老陳不動聲色,搖搖頭:“我不忙。出了這種事,我不把你送到學校,怎么能安心回家?”

  陳妍妃大大方方的說出自己的想法。

  “那我還想明天早上再去看看韓烈呢……要不然,咱們明天上午再出發?”

  陳父心里忽然又一松。

  還好,問題不大。

  “行啊,那就在金陵住一晚,爸爸陪你去逛逛夫子廟。”

  “好!”

  陳妍妃開心了,走路一蹦一跳的。

  “我看看有沒有什么特色小吃,晚上帶一些給韓烈!”

  陳父的心,頓時又一沉。

  來來回回上上下下,過山車似的,當爹真難!

  不過呢,他雖然不希望女兒現在就談男朋友,卻不介意她多接觸一些優秀男生。

  反正就特別矛盾。

  陳父暗暗嘆氣,強笑著問:“你和小韓才剛認識一天吧?關系就這么好了?”

  “那他不是因為我才挨的打嘛!”

  陳妍妃辯解了一句,隨后又很坦然的道:“雖然時間很短,但是我感覺這個人還挺好的。爸爸你覺得呢?”

  “我啊?”

  被女兒征求意見,陳父心里還是很舒服的,不由仔細回憶了一番。

  最終,結論卻只有模棱兩可的三個字。

  “很成熟。”

  “什么嘛!”陳妍妃撅起嘴,“正面還是負面?”

  “純中性。”

  陳父攤開手,語重心長道:“乖女兒啊,在你們這個年紀,能夠成熟到韓烈那種程度的男孩子,一定是被家庭環境逼出來的。

  這種人,一般而言,會更在意成功,而不是更在意感情。

  你要是問我:韓烈以后會不會有出息?

  我的答案是:大概率會。

  有堅持、懂變通、心胸開闊、干脆果斷,是個非常優秀的男孩子。

  但是,如果你問我:韓烈適不適合做男朋友?

  那我真的不清楚。

  和這種男孩子交往,大概率會很累。”

  老陳太會了。

  勸告技巧高超,潤物細無聲,既沒有給陳妍妃潑冷水,又喚醒了她的理性。

  “有道理。”

  陳妍妃煞有介事的點點頭,忽然咯咯一笑:“那我再考察考察吧!”

  陳父一愣,隨即搖頭苦笑。

  女兒長大嘍!

  再不是隨隨便便哄兩句便會乖乖聽話的小棉襖了……

  老陳悄悄提高了警惕。

  韓烈能夠被女兒正式列為考察對象,那就證明,小伙子在女兒心里的形象十分良好。

  不一定能成,但是,起碼已經有了那種苗頭。

  老陳琢磨著:看來,十分有必要再去看看那小子。

  想管我叫岳父,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

作者的話  88萬有什么好爭論的?

  不和解,按照案情來看,潘少航基本要判頂格。

  即: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實踐中,暴起傷人,單方面毆打,致人輕傷,判到1年半以上板上釘釘。

  這還上什么大學,復讀都沒機會。

  家里沒錢的話,父母甚至會堵門下跪求人和解。

  潘家明擺著不差錢,敲出300都正常。

  只不過,敲那么多肯定結仇。

  這種事情在法律界有句俗語,叫做賠償無上限。

  不在乎坐牢只付醫藥費就好了,甚至醫藥費都可以不拿。

  在乎的話,對方喊1000萬你都得認。

  打人賠了200多萬的數不勝數,新聞上爆出來最高的是470萬。

  這種事一看家底,二看對前途的影響。

  二流子死挺就行了。

  可是高考前、上岸前、升職前……多少錢都得認啊!

  而且不管是立案偵查階段,還是審查起訴階段,和解都有意義。

  判決書沒出來之前都得爭取,我只是不想寫得那么復雜和枯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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