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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這個副本有點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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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柴男子的步頻很快,四五十米的距離沒一會兒便走完了大半。

隨著此人的靠近,徐云也逐漸看清了他的面容  這是一位二十七八歲的青年人,蓄著一道絡腮胡。

  金發,深眼眶,鼻子英挺。

怎么說呢  隱約有六成像是魔戒里薩魯曼的扮演者,克里斯托弗李年輕時的模樣。

  徐云努力回想著jj湯姆遜的容貌,但絞盡腦汁卻只能回憶起此人五十多歲時的黑白照片。

  不過如果自己沒記錯的話。

中年后jj湯姆遜留的應該是一縷八字胡才對,和絡腮胡差別很大  當然了。

  誰也說不準jj湯姆遜有沒有過改須型的經歷,因此這種判斷只能勉強做個參考。

  片刻過后。

  這位名叫湯姆遜的年輕人終于走到了二人身邊。

  只見他放下柴火,身子一挺直,隱隱擋在了威爾面前。

他先是帶著狐疑的目光打量了一番徐云,直接了當的問道  “你沒死”

  沒有用上先生之類的敬稱,可見此人對徐云有著一定的戒備心理。

  徐云對此倒也不怎么在意。

  從馬車旁的火槍可以判斷,這個年代出行可能多多少少都有些風險,謹慎是應該的。

隨后他主動將包裹里的那柄劍放到地上,說道  “這位先生,很感謝你們愿意對我這死人有憐憫之心,能讓我在死后有個歸宿。”

  “不過上帝保佑,我只是暫時昏了過去,性命倒是無恙。”

湯姆遜瞥了眼地上的劍,問道  “你為什么會昏倒在這里是遭遇了強盜襲擊嗎”

  徐云原本想答聲是,但話剛到嘴邊,他便想起了自己的包裹。

于是搖了搖頭,改口道  “如果是強盜劫殺,我的行李肯定早就丟了,再不濟也不可能保存的這么完整,您說是吧”

  “其實呢,我是一位迷了路的旅人,可能是太過勞累的緣故,走著走著就昏過去了”

  湯姆遜靜靜聽完這番話,表情略微緩和了少于,但眼中仍然帶著一股狐疑。

之前在為徐云下葬的時候,他曾經檢查過對方的身體,因此他可以肯定一點  當時徐云已經沒有了呼吸和心跳。

  面對一個死人,湯姆遜自然不忍見到對方曝尸荒野。

  于是便和威爾一同挖了個坑,打算為徐云做個簡單的墳頭,至少能留個全尸。

  可眼下徐云突然復活這點姑且算是自己在檢查的時候有所錯漏,畢竟自己并不是專業的醫學生,這個時代對于人體的認知也相對有限,出現誤判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這樣一來。

  有些情況就比較微妙了。

  俗話說的好,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自1707年合并后。

  蘇格蘭和英格蘭的關系在百多年間已經降到了某個冰點,隨時可能鬧翻。

  而湯姆遜此行的任務呢,卻又非常特殊。

  事關劍橋大學某項斷繼百年的核心傳承且不說,還會經過蘇格蘭和英格蘭的交界地帶。

  若是大張旗鼓的把目的公開,說不定就會有人借著地區矛盾向他下手,從而橫生枝節。

  也正因如此。

劍橋大學才會安排他他輕裝  上陣,沒有大張旗鼓的出行。

  在這種背景下。

  徐云的這波復活,不由令湯姆遜的心中隱隱的產生了一股警惕。

  雖然從徐云沒有趁著自己不在對威爾下手的情況上來看,此人多半不是劍橋大學的對頭。

  但湯姆遜依舊不愿意和對方扯上關系。

  畢竟這種任務不怕耗時漫長,也不怕路途遙遠,就怕有變數出現無論這種變數和自己有沒有直接關系。

  說難聽點。

鬼知道徐云會不會是從哪個莊園搶了貨物,跑到半路力竭休克的小偷  若是主人家追了上來,對方走投無路之下拿威爾做人質,或者被抓后導致自己二人被審查,這可都是件麻煩事兒。

  隨后他張了張嘴,正準備說些什么。

  結果話還沒出口。

  便見對面的徐云一呲牙,捂著左臂,斯哈斯哈的抽起了冷氣,看上去跟在念蛇佬腔似的。

一旁的威爾見狀,連忙問道  “羅峰先生,你怎么了”

  徐云擰著眉頭將風衣脫下,只見自己的左臂最上端,此時赫然有著一片巴掌大的傷口。

  傷口雖然談不上深可見骨,但此時卻已然一片血肉模糊,陣痛連連。

  看上去仿佛被刮走了一層皮似的。

  徐云“”

難怪在坑里的時候感覺左手有些痛呢,合著是受了傷  縱觀徐云前后兩輩子,痛感比這次大的經歷,也就剩他在十多歲和三十多歲時遭遇過的兩次骨折了。

而就在徐云捂著手臂疼的直抽抽的同時,他的心中也不由冒出了一股費解這到底是咋回事  副本時間線有變也就罷了。

可自己的這幅身體到底是個啥情況  要知道。

  在之前的兩個副本里,自己登場的方式雖然有些古怪,但軀體卻都是憑空出現的。

但這個副本里頭自己不但先躺了尸,而且還受了傷  換而言之。

在自己正式穿越之前,自己或許擁有另一重身份真是奇怪啊  不過很快。

  徐云便將這個念頭給拋到了腦后原因無他,因為傷口實在是太痛了。

看著他這副直抽冷氣的模樣,威爾連忙看了眼湯姆遜,急切的道  “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眼中閃過一絲遲疑,不過同情心最終還是占了上風,只聽他道  “跟我來吧。”

  隨后他引著徐云來到馬車邊上,從車廂里取出了一個小木盒。

  又打開木盒,拿出了一卷繃帶和一個小瓶子。

  接著他示意徐云靠在車轅上,將小瓶子的瓶蓋擰了下來。

  頃刻之間。

  一股濃郁的酒精味便涌入徐云的鼻翼。

  作為一只生物汪,這股味兒徐云實在是太熟悉了這是標準的醫用酒精。

不過還沒等他有時間思考,湯姆遜便拉住了他的左手,平靜的看了他一眼  “有點痛,你忍一下。”

  說完。

  他便拿起棉簽,沾滿酒精,直接敷到了徐云的傷口上。

  徐云“x”

后世醫院在清理傷口的時候,大多都會使用碘伏這種消毒  劑,這是一種混合物,雖然顏色比較深但沒多少刺激性。

至于酒精嘛感興趣的可以親自試試,那個酸爽喲看著拽著自己手臂的湯姆遜,徐云很想告訴他,自己的背包里其實是有碘伏的  不過痛歸痛。

這種高濃度酒精的出現,倒是讓徐云掌握了另一個信息  眾所周知。

  尼古拉斯泰奧多爾索緒爾在1807的時候,才確定了乙醇的化學式。

  并且直到1825年后,人類史上才有真正的醫用酒精出現。

  因此酒精的出現令徐云更加肯定,自己所處的時代必然在1825年之后。

  可惜自己不是歷史學家,沒法從湯姆遜和威爾的衣著上判定更詳細的年代。

  又過了十分鐘。

湯姆遜給徐云的肩膀纏上了最后一圈繃帶,蓋上酒精瓶蓋,對他說道  “現在感覺怎么樣”

徐云試著轉了轉肩膀,雖然手臂上依舊還有些許疼痛感,但至少比一開始要好多了  “沒那么痛了,真是太感謝您了,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臉上的表情依舊沒什么波動,無所謂的擺了擺手道  “小事情而已,不必太放在心上。”

說完他又抬起眼皮看了眼徐云,繼續道  “另外羅峰先生,如果你的身子沒有大礙,那么我們也差不多可以分別了。”

眼見湯姆遜一心不想和自己扯上關系,徐云連忙擺出了一副有氣無力模樣,苦笑道  “湯姆遜先生,如今天色將暗,這兒又前不著村后不著店,這也太危險吧。”

  “你讓我一個人走在這荒郊野外,我還不如直接躺回那坑里就地埋了好呢,那樣多少還能留個全尸叻。”

說著他指了指馬車,說道  “所以能讓我借宿幾天嗎我會支付生活費的”

  湯姆遜聞言朝四下里看了幾眼,臉色閃過一絲猶豫。

  雖然他不太愿意和徐云再扯上關系,但誠如徐云所言,眼下的環境確實不太適合一個人獨行。

  先前在撿柴火的時候,他曾到不遠處的高坡上眺望過一番。

  這里地處英倫大島北方,位于蘇格蘭和英格蘭的交界處。

  地廣人稀不說,周圍還有很多沼澤濕地。

  沒錯,沼澤。

  地理沒掛科的同學應該都知道。

  英國位于亞歐大陸西北端,受大西洋環流氣候的影響,全年溫和濕潤,年平均降雨量約1100毫米。

  水資源豐富有利于植物生長,發展農業的潛力大,但也帶來一系列新的問題。

  例如積水會擠占土壤的氧氣空間,導致農作物根部的有氧呼吸不暢。

  時間久了會根莖腐爛,乃至農作物死亡。

  長年累月之下,英國便出現了很多沼澤濕地。

  其中英國東部的濱海泥沼面積達2000平方公里,西南薩默塞特平原洼地面積達到了650平方公里。

  北部雖然沼澤總面積不大,但零散的沼澤數量卻極多。

  例如在1333年的哈利頓山戰役中,蘇格蘭軍隊便在沼澤地里損失大半,最后被愛德華國王率領的英軍徹底擊潰。

  當時若是沒有那片沼澤。

道格拉斯帶領的蘇格蘭騎兵或許還能與英格蘭一戰,那樣后  世的格局恐怕就不好說了。

  天時地利這四個字兒,有些時候真不是說著玩的,古今中外在不起眼的地方翻過車的人物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在這種背景下。

  如果沒有向導或者地圖,一個人外出獨行,確實還不如直接躺那坑里來的痛快。

  想到這里。

湯姆遜不由看了徐云一眼,問道  “羅峰先生,你接下來打算去哪里”

徐云早在湯姆遜為他包扎傷口的時候便想到了這一點,因此當即回道  “去倫敦。”

  “倫敦”

湯姆遜眉頭微微一皺,居然和自己此行的目的地一樣  不過很快,他眉頭便松了開來。

  應該只是巧合而已。

  倫敦畢竟是目前整個英倫乃至歐洲最繁華的城市之一,外人對其心向往之倒也正常。

  就像后世那些北漂滬漂一樣,自殖民貿易開始后,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員涌入倫敦。

接著他又看了眼徐云的風衣和膚色,猜測道  “你去倫敦做生意嗎”

徐云裝作憨厚的搖了搖頭  “遵父母之命去拜會一位長輩,順便看看能不能在倫敦找個工作,甚至扎根在倫敦。”

  “您恐怕有所不知,我不是家中嫡子,沒辦法繼承家業,只能外出求生了”

湯姆遜見說遲疑片刻,不動聲色的看了眼身邊的威爾,最后下定決心道  “既然如此,你這幾天就和我們一起上路吧。”

  “穿過前方的懷特庫姆山,再過三天左右就能抵達一處名叫丹弗里斯的小鎮,到時候我們在鎮上分別,沒問題吧”

  三天。

這個時間不算不長,但總比立刻被趕走要好很多,因此徐云立刻答道  “沒問題,多謝您了,湯姆遜先生。”

  與此同時。

  徐云扶著傷口繃帶的右手掌心,頓時微微一緊。

他注意到了湯姆遜口中的一個詞  丹弗里斯鎮。

  丹弗里斯鎮,這是丹弗里斯加洛韋地區的行政中心。

  在后世,它隸屬于蘇格蘭地區的32個一級行政區之一。

  它地處地處蘇格蘭與英格蘭的邊界,南面與英格蘭坎布里亞郡接壤,面積很廣。

  徐云之所以對這個小鎮有印象,是因為鎮上有座兒童彼得潘的作者詹姆斯馬修巴利的雕像。

  當年徐云在留學的時候,曾經和女朋友搭乘火車來過這裡,在小鎮的廣場上撒過狗糧。

  如今時過境遷。

  徐云初戀的女兒已經上初一了,徐云卻還只是個單身狗,真是個悲傷的故事。

至于另一座懷特庫姆山嘛  徐云就不太了解了。

但它的發音也具備很典型的蘇格蘭音調,與丹弗里斯鎮互相印證之下,足以確定他們目前的所在地  英格蘭和蘇格蘭的交接處,英倫大陸的北方腰部區域。

  因此湯姆遜和威爾的來向要么是愛丁堡,要么就是格拉斯哥。

  另外在湯姆遜上繃帶的時候,徐云曾經借著身位優勢,用餘光打量過車廂內的情況。

  雖然看不到大部分的物件面貌,但他卻注意到了兩袋外露的土豆和面包。

這種規格的袋子徐云曾經在1665副本中的威廉家中見過,足夠兩個成年人吃一個星期左右  算上其他一些沒被發現的物資,不算水源補給,大概夠湊合個十天上下。

  如果排除湯姆森是李長壽附體,特意準備了一堆用不上的食物。

  那么基本上可以把利物浦和曼徹斯特這兩個地方從地圖上移除了。

他們的目的地近則伯明翰,遠則  而這種一次性準備十天口糧的行為顯然有些奇怪,似乎是做好了不與外界交流的打算。

加上對方帶著火槍、鏟子的舉動  很明顯。

  這兩人的身上,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秘密。

傳說中的復仇戲碼還是大家族子弟的江湖游歷  或者是兩個私奔的基佬畢竟這里是英國嘛。

隨后徐云晃了晃腦袋,將心緒收回了現實,對湯姆遜問道  “對了,湯姆遜先生,我還沒問過您的全名呢。”

  “畢竟救命恩人的名諱都不知道,實在是太失禮了。”

湯姆遜此時正在招呼著威爾劈柴,聞言頭也不抬的說道  “名字沒什么好說的,不過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話”

  “我叫威廉湯姆遜。”

  ------題外話------

  我突然發現了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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