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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此時應導引國際私法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大離守夜人

  在長安和洛陽交界,有條洛河,也稱雒水,特別長,橫貫東西。

  長安和洛陽富甲天下,各國商旅絡繹不絕。

  不只是這幾個敵對國,還有波斯、天竺、大食國的商船,

  也來大離朝做生意。

  每個地域的法律制度不同,互相沖突的情況經常出現。

  因為戰亂,長安到洛陽的商路斷絕,商人無法做生意,只能干賠錢。

  史斌平定長安后,河運也通了,

  可以繼續做生意了。

  商人們高興之極,

  一窩峰的涌進來。

  這對大離朝來說,

  與其它國完全是互惠互利的事。

  他們把當地特產運到大離,大離把絲綢、茶葉、瓷器加十倍利潤運到國外,大離朝鐵定是貿易順差,這掙錢速度就跟撿的一樣。

  但這月下旬,發生了一件大事,引發各國商旅抗議。

  他們有的用手帕包頭,有的鼻青臉腫,有的身上淤青。

  顯然是起了大沖突,又誰也說服不了誰,這才請大離朝皇帝陛下裁決。

  三法司收到此案,也懵了。

  因為這案子涉外,這幫熟記律法,精通文墨的刀筆吏,這次一籌莫展了。

  案件如下:

  出嵐國的皇商,在大離朝買了巨量絲綢,要運到天突國和桓涂國。

  他們錢多,量大,所以價格有優惠。

  另外兩國錢比他少,

  得不到這樣的價格。

  所以他們寧可讓渡一部分利潤,

  也要買出嵐國的貨。

  畢竟你如果要貨少,大離朝是沒義務理你的。

  這就好比你作為消費者去廠家提貨,人家十萬份起賣,你說我是普通消費者只買一件即可,你按批發價給我吧,人家會說你有病。

  以前他們也和梁國做生意。

  現在大家被史斌忽悠的,和梁國絕交了。

  其實也不全是史斌的能量大,而是梁國太貪,只顧自己搶地盤,讓小弟們白死人,白搭錢糧,不給好處。

  所以不方便報復時,沒人說話。

  一旦史斌拱火挑撥,甚至主動攻打梁國,其它人也群起而攻之。

  所以要怪就怪梁國這兩代君主太拉胯,爹不行,兒子也不行。

  格局太遜。

  反正現在和梁國鬧的絕交了,

  也不用管誰對誰錯,

  再說這個沒意義。

  但是吧,

  出嵐國的大商人,

  是皇商,有的是錢,采購量巨大。

  以前和梁國是朋友,隨意過境。

  現在絕交了,不能從人家境內經過吧?

  不搶死你才怪。

  不把你的人殺光了才怪。

  那怎么辦?

  繞道。

  但繞這么遠的路,繞這么大圈,額外產生的運輸成本和其它成本怎么辦呢?

  風險一共就這么多。

  算你的,還是算我的?

  按出嵐國的法律,這種情況屬于情勢變遷,對方必須加錢。

  而按桓涂國的法律……

  該國官員素質極低,上來就罵:“加你媽……我朝沒有這樣的法律,依我們國的法律,這種事屬于天定活該條款。意思就是說,老天爺讓你活該,多余的錢,你自己承擔。”

  天突國的法律呢,則這樣規定:“只要你遲到,大宗貨物誤期送至,傷害了本國人的期限利益,一律處以五百兩銀子的罰款,至于原因,則在所不論。”

  要是五分錢,那也罷了,誰也不會閑的蛋疼因這點小錢跟你打這官司浪費時間。

  五百兩銀子,那可不是小數啊。

  出嵐國皇商當然不愿意賠這錢。

  以他的身份,當然不缺這點錢。

  但是這事敏感啊。

  他以皇商的身份行商,如果被罰,到時人家會這樣說,出嵐國被罰五百兩。

  罰一文都不行!

  連累朝廷挨罰,丟這么大的臉,這罪過誰受不的了!

  其實波斯等國也有類似規定,不可延誤,延誤要罰錢。

  現在事情就僵在這了。

  幾方人士各執己見,根本就說不明白,惹焦躁了,互相謾罵,最后在離都長安城大打出手。

  各自受傷。

  因和梁國絕交,竟然惹出這么多事。

  不能走梁境,意味著不能走陸路,而只能被命運強迫走水路。

  可是走水路適用的是另一套運貨模式。

  貨交承運人。

  貨過船舷轉移所有權。

  以提單或倉單代替支付。

  以朝廷信譽作保。

  大離朝廷以銀票承兌。

  海運商人要求按自己的原則來,陸運商人說你在放狗屁。

  誰也說不清,最后有人提議:“人言大離皇帝圣聰燭照,才高八斗,有異術,同時還是法學天才,何不請他裁決?”

  馬上有人附和:“對呀,咱們現在在人家的地盤,這般打來打去,成何體統?再打十年,甚至打出人命,也打不出結果,還不如聽大離皇帝陛下的!”

  打架打的兇,達到一致意見倒挺快。

  他們向禮部尚書投遞名刺(用木頭用的古代名片),提出自己的要求。

  這些人全是貴族,雖然是外國人,但大離和外國聯系甚密,禮官不敢懈怠,接了名刺,層層上報。

  一直報到尚書大人那里,他也不能決斷,只能投到丞相陳楓那里。

  陳楓也決斷不了這事,只好說:“這事只能聽皇帝的意見了。”

  狄公也嘆道:“如果連皇上都解決不了這樁事體,那我估計,也沒人能解決此事了。”

  蕭飛說:“關鍵是太亂了,跟繞口令似的。他說以這個為準,另一個人又說以那個為準,彼此又互相沖突,幾方各抒己見,這幫權貴又是誰也不讓誰的主,不打架就怪了。”

  大離皇帝史斌為了普法,也為了向天下各國宣示大離國的威嚴,公開審理了此案。

  六部九卿的主要官員全部旁聽此案。

  新設的民事大堂人滿為患,外面更是擠滿了看熱鬧的百姓。

  大離有兩大審判庭,一個是刑事,另一個是民事。

  民事包括商事。

  也就是說,史斌目前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因為這個時代的商事相對來說,遠比民事少。

  不值得特意為它開個商事庭。

  大離皇帝作為主審官,其它行政官、審判官、監督官全部坐在他的后面。

  天突國商使為原告。

  因為這廝運氣不好。

  那天出去浪,喝酒喝多了,和手下練武,把腿閃著了。

  瘸著腿走路已經很難受了。

  回來時卻趕上出嵐國皇商和桓涂國資產過億的大商戶越吵越兇,然后互相問候對方十八代女性,之后就動手了。

  動手你就動手吧,你打準點啊。

  這時天突國商使瘸著腿從他倆中間穿插過去了,這倆貨打的正兇,打急眼了,一人打拳,打了天突國商使腦袋上了,鼻子打歪了,嘴也也斜了。

  瘸子兄大罵道:“真他娘的晦氣!”

  然后被手下架走養傷去了。

  養好傷后,沒人來道歉。

  大伙都是本國頂級有錢人,誰鳥你啊,打了就打了唄。

  打你是你的榮幸。

  于是瘸子兄大怒,帶著手下把天突國皇商打成了豬頭,還從廁所里挖了一盆寶貝,扣到桓涂國商人腦袋上。

  你倆都打我,報復的時候為啥要區別對待呢?

  因為皇商跟他們國皇帝有關,出氣的時候,也得遵循打狗也要看主人的原則。

  普通商戶就不管你了,有錢就有錢唄,有錢在你們國橫去,別來這裝。

  所以不同人有不同待遇。

  于是三國商人輪番大戰,波斯商人和大食商人用蹩腳的漢語說:“唉,狗咬狗一嘴毛,這都什么素質啊。”

  “簡直是沐猴而冠。”

  天竺商人雙手合十說:“在孔孟之鄉,干這事,真是丟死人了,真真有辱斯文!”

  三國商人一聽,也是。

  畢竟大家都是要臉的人,于是有人提議,既然誰也說服不了對方,就讓大離國皇帝裁決吧。

  莊嚴的大理寺審判廳,史斌閱完所有卷宗,問完各國所有商人前因后果,說:“這事,得充分尊重各國主權。”

  出嵐國皇商說:“大離皇帝陛下果然高明!小人不計較那點損失,只是本使代表朝廷,不可折了朝廷的臉面!”

  他說的沒錯,想的也沒錯。

  可是另外兩國的人也這樣說。

  所以這才是所有人都痛苦的原因。

  尊重我國法,就必須不能適用你國法。

  不管怎么弄,那總得有人(國)丟臉。

  史斌拍了拍桌子,道:“肅靜!”

  所有人噤聲。

  史斌宣布他的處理方法:

  “要想完美解決此事,尊重各國主權,應該導引國際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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