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筆還是不夠,這章寫的比較中二,各位讀者大大見諒。)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李在華安撫韓孝週后,牽著李尚熙的手,游走于眾多賓客中。
應付完徐振宰等一幫檢察廳高層。
兩人很快找到樸希根一家。
“樸爺爺、正旭,晶雅小姐,你們讓我好找!”
反正已經露餡,李在華抱怨的說道:“樸爺爺,孝週和拍品,是您做的吧!”
樸希根瞥了眼李尚熙,心中已然明了,小鬼本錢超群,居然將兩個女人全部擺平,現在年輕人果然放得開。
“在華,你別亂說,韓小姐作為集團代表,那是理事會決定的,我一個老頭子又豈能干預。”
世宗律師事務所如今是PS機械重工集團的合作伙伴。
樸正旭很清楚,要不是李尚熙出現,未來大嫂極有可能是韓孝週。
因此他本能的支持韓孝週。
“老大,韓小姐能力出眾,又有名氣,所以集團才會任命她為代表,你可不要亂想。”
見小弟把自己的玩笑話當真,李在華莞爾一笑。
“樸爺爺,時間差不多了,我們該走了。”
樸希根聞聲抬手看表,點點頭道:“我們走吧!”
不光是他們,本屆理事會成員,和既得利益者們也紛紛行動起來。
霎時間,宴會場內消失不少重要人物,頓時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其中包括李熙建父子。
與此同時。
一間巨大的辦公室內。
李在華、樸希根、徐振宰、李道熙、吳正國、李正直、金善君、崔勝佑、甄熙道、柳光洙、坐在沙發上,通過墻上的百寸電視機,觀察著會議室內的情況。
別看今天人比較少,但在座各位身份特殊。
就拿吳正國來說,他和高敏洙狼沆瀣一氣,自然把基金會透露給對方。
吳正國的身后有釜山地方檢察廳支持。
而甄熙道和柳光洙則是,18個地方檢察廳,和12個地方檢察支廳,眾多門生故吏的集體利益代理人。
李道熙雖然僅僅代表安東李氏嫡系一脈,可作為家主,某種程度上關乎著整個安東李氏的利益。
樸希根背后的利益勾連比較多,除了自身外,還包括大佬級的民主黨譯員。
李正直和金善君,崔勝佑,三人形成一個小型利益集團。
沒錯,這次沒帶韓趙集團玩。
李在華作為基金會的創立者,本身具有獨立性,主要是大家一致看好他的前途。
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在場眾人認為年輕檢察官能力全面,十分出色,不管在身處那個行業都能快速崛起。
而且年輕是李在華的資本。
得罪這樣的人,除非一擊致命,否則為敵的話,只會禍及子孫后代。
今晚的基金會總部,只有他們。
在座全是長輩,李在華親自倒酒。
一杯杯香檳擺放在長桌上。
李在華端起香檳,舉杯示意。
眾人見狀,同樣起身舉起香檳。
李在華嗓音響亮,激情四射道:“祝愿我們的TOP國民基金會越辦越好,干杯!
叮叮當當......
酒杯碰撞。
眾人將香檳一飲而盡。
李在華又親自給所有人再次續杯。
隨后一屁股坐到沙發上。
“各位都是我的長輩,我們直接進入正題。
關于基金會理事成員問題,我先說幾點。
第一:理事會成員額定十三名,外加三名候補理事。
第二:理事會成員每三年重選一次,期間對基金會貢獻最低者自動退出,從候補理事中,選出一位繼任者。
第三:成立基金會顧問委員會,名額三十,由理事會成員推薦,但須經三名以上理事同意。
第四:顧問委員會擁有調動基金會資源的權力,前提需要五名以上理事同意。
第五:同一陣營不得出現多位理事,明年進行理事會第一次重選,務必認真選擇挑選代表。
第六:除了國民兒童救助基金外,其余基金每年只會拿出百分之三十作公益活動,剩余百分之七十,其中百分之二十用于維持基金會運轉,最后的百分之五十,以分紅方式,分給在座各位。
第七:候選理事,必須由理事會表決,超過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理事同意,才能成為候選理事。
第八:新理事成員具有一次性一票否決權,否決權僅在任職期間有效,希望各位慎用。
第九:新理事成員具有一次性特殊資源調動權,經過專業評估,在不對理事會造成重大損傷的情況下,可不經理事會同意調動基金會資源。
第十:特殊資源調動權期間,如有意外,其他理事可召開緊急理事會,八名以上成員同意,允許終止特殊資源調動權。
第十一:基金會如遇外敵,所有理事必須一致對外。
第十二:理事做出危害基金會惡行,所有理事必須一致清理門戶。
以上十二點,誰有疑問請當場提出,我會一一解答。”
話音落下。
當場無人提出疑問。
舉辦理事會之前,李在華利用空閑的兩天跑遍半島,與各方勢力進行溝通。
基金會不是過家家,像樸正旭和樸晶雅一家子,李承佑和李泰珍又是一家子,這種情況絕不能成為常態。
哪怕明年理事會重選名額不滿,也不允許出現同一陣營有多名代表,這是一個嚴密組織的忌諱。
第八、第九、第十看似相互矛盾,實際上給各大利益集團留下操作的空間。
基金會對外鐵板一塊,但內部不能太團結,否則要他李在華有什么用。
就算他背后有李正直等人支持,其他人背景一樣不俗,壓根無需害怕。
今天李在華能跟眾多大佬平起平坐,靠的是合縱連橫,和自己出色的能力。
單靠幾個人支持,杯水車薪罷了,根本鎮不住場子。
見無人說話,李在華滿意的點點頭,周身散發出大佬的氣勢。
“既然大家沒意見,那么以上十二點將會納入基金會的鐵則,請各位務必遵守!”
基金會總共執行兩種章程,第一種是明面條例,給外人看的。
第二種則是鐵則,只存在于理事會口口相傳,不容變更的法則。
李在華起身走到辦公桌前,拿起印泥和一份早就擬定好的章程,上面正好是他提到十二條鐵則。
他把章程放到茶幾上,大拇指輕輕一沾紅色印泥,然后在鐵則上按下自己的手印。
投名狀。
日后凡是有新大佬加入,都要在這份特則上留下自己的印記,保證自己對基金會的忠誠。
未來女婿帶頭,李正直二話不說按下手印。
樸希根和李道熙目光微動。
這份投名狀的目的是避免大家相互猜忌,不按手印,等同于放棄在基金會中的權力。
他們看不上基金會的分紅,但不能放棄眾多勢力形成的龐大資源。
例如存在300年的共濟會,一代傳承一代。
只要基金會不倒,這份資源將會永遠傳承下去,作為一個家族的底蘊。
至少李在華不死之前,基金會的穩定性不存在任何問題,這點很對他們這些老家伙的胃口。
想到這里,樸希根按下手印。
李道熙緊隨其后。
其他人不再猶豫,紛紛用大拇指沾上紅色印泥,按在鐵則上,最后只差鄭錫慶。
眾人望向辦公室的電視。
會議室內。
鄭錫慶侃侃而談,說著未來一年基金會的計劃,不斷分配著各位理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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