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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失主登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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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包香煙,一個打火機,一瓶可樂。”

  走進便利店,格里芬瓊斯敲了敲陳列著不少香煙的玻璃柜臺。

  這是他家門口的一間連鎖小超市,隨處可見,沒什么出奇。

  但踏入這里卻讓他很是歡欣,畢竟到了這里,就等同于是快到家了,這是家的感覺,自由的感覺。

  “打火機要幾塊的?煙要什么牌子的?”

  聽到手指指節敲擊玻璃的聲音,正百無聊賴盯著側面貨架上一小型電視機的中年老板才意識到有客人到來,有些不耐與心不在焉的詢問著。

  “啊!”

  “說不說!你說不說!”

  “不說,殺了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呵呵,嘴硬是吧?這可由不得你,正好從老米那里搞到一批高檔玩意兒……”

  電視的聲音開得挺大,揚聲器里傳出慘叫與呵斥之聲。

  格里芬瓊斯在這聲音下也不由得分散了些許注意力,定睛看了一眼,電視上似乎正在播放某個諜戰電視劇,此刻正巧播到一個審訊環節。

  “這些龜孫子玩意,越拍越假了,完全是惡心人,侮辱先烈。”

  格里芬瓊斯是這附近的住戶,偶爾也來這買東西,因此老板對他這幅外國人面貌倒沒什么驚奇與陌生。

  見格里芬瓊斯注意力放到了電視劇上面半天不答,他也隨性的起了分‘交流’觀影感悟的沖動,嘟囔著撇了撇嘴。

  格里芬瓊斯回過神,身為外國人的他對老板的這些言辭自然是沒什么感受,只是道:“隨便給我拿一包你們這最貴的煙。”

  “行,和天下,小本生意,就只有這了,可樂在外面冰箱,自己拿。”

  老板聞言隨手掏了包百元左右的香煙扔到玻璃柜臺上,又開始翻格里芬瓊斯要的打火機。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沒什么談興的格里芬瓊斯拿著東西徑直出了便利店。

  “啊!”

  “說不說!你說不說!”

  “不說,殺了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呵呵,嘴硬是吧?這可由不得你,正好從老米那里搞到一批高檔玩意兒……”

  電視里,又回響起熟悉的臺詞。

  “嗎的,都快看吐了……”

  便利店老板嘟囔抱怨著。

  “老板,剛剛我朋友買了些什么?有沒有記得買水果刀?”

  正當便利店老板百無聊賴的將注意力重新放回電視機上時,恍惚間又有一人來到柜臺前,因為恍神還嚇了他一跳。

  黑色皮膚,面容因為是外國人所以讓人有些臉盲,但看著莫名有種兇惡感,操著一口稍顯蹩腳的普通話。

  “水果刀?沒有,就買了煙和飲料,還有個打火機。”

  聽清這黑人的話,便利店老板才松了口氣,隨口回道。

  “好的,謝謝,看來是我朋友忘了,您這有水果刀嗎?麻煩給我拿一柄。”

  這黑人微微頜首,并未展現出剛剛恍惚一現的兇光,反而很有禮貌的說著。

  “有,二十。”

  老板起身,走到不遠處的貨架底層拿了一柄不銹鋼水果刀過來。

  “非常感謝。”

  等待的黑人視線從電視機重新回到老板身上,交錢拿刀,推門而出。

  “哎呦”

  “哈哈,被電了吧,叫你說謊,我媽給我買的這測謊儀可準了。”

  “不玩了不玩了,一點都不準,只是忽悠小孩的。”

  小區門口,幾個男孩蹲在地上玩樂著,純真又淘氣,正如歲月靜好,卻也暗藏波云詭譎。

  正所謂做賊心虛,對自己的罪行心知肚明的格里芬瓊斯去警局走了一遭,這些天他可謂是又驚又怕,心力憔悴,回家后泡著熱水澡就在浴缸犯起了瞌睡。

  等到水溫漸涼,他才不得不強打起精神,圍上浴巾走回臥室。

  不過,這才剛躺到床上,一股莫名的悚然感就忽的涌上心頭。

  不對勁!

  有點不對勁!

  這心中發毛的悚然感來得莫名,但隨之而來的卻是實打實的心悸。

  屋子里空蕩蕩的,只有他孤身一人居住。

  但此刻他卻恍惚間有了股被人注視的預感。

  就如同……這房間里還有其他人!

  “小子,你可是將我給害慘了。”

  突兀響起的陰沉話語驗證了他的預感,說的還是他最為熟悉的英語。

  “你……你……”

  格里芬瓊斯此刻大腦已經在極度的驚嚇中化為一片空白,張著嘴,本能的看向房間的一個陰暗角落。

  只見一道渾身黑衣的身影自黑暗處逐漸踏入光明,膚色上的優勢甚至讓他如同是從陰影中遁出一般。

  霍格瓦納爾!

  如果換做是夏旭或者楊博文在這里此刻一定能辨認出來,這赫然正是之前暗殺超腦藥劑開發者的黑人殺手。

  “東西在哪?”

  霍格瓦納爾突的快步竄出,單手掐住格里芬瓊斯的脖頸,另一只手將水果刀抵在其咽喉位置,聲音帶著縷難掩的慍怒。

  由于他自身干完活后拿點紀念品的小習慣,這回他可是吃足了大虧。

  誰能想到拿走的東西正好就是雇主最想要的呢?

  或者說,誰又能想到雇傭殺手的雇主、背后勢力竟然如此恐怖呢?

  因為這件事情,他可是被卡羅爾醫藥實驗室的瘋狗追著咬了幾個月,無數次都是險死還生。

  身為業內最頂尖的殺手之一,他自然是有自己的傲氣與依仗的,但這幾個月的經歷卻徹底將他這個老牌殺手的三觀都打破了。

  卡羅爾醫藥實驗室的那群瘋子!天知道他這陣子都經歷了什么!若非他本身就是極度精通暗殺潛入與追蹤的頂尖殺手,這些日子他都死了幾百次了。

  歸根結底,一切的罪魁禍首都是這個該死的混蛋。

  本來他都已經談好了,和雇主約定好了交貨地點,不僅不會被找麻煩還能額外得到一筆不菲的酬金,這一切本不該是他所需要遭遇的。

  就是因為眼前的這個混蛋在交貨地點拿走了東西,才會有這些日子噩夢般的經歷。

  他可是求爺爺告奶奶,不知道托了多少關系才勉強獲得信任,爭取到了這個洗脫嫌疑的機會。

  必須要將東西拿回來,那種茍延殘喘的日子他是再也不想過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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