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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挪用,貪污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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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董事長,茅新接到電話時他正在省開發區法院,他說馬上返回。”何瑩連忙解釋。

  “哦茅新是車隊派的桑塔納出去的,開發區法院離咱園區不遠,他很快就能回來。”耿建補充道。

  “好,那我們邊開會邊等他吧…”

  程有福正要往下說話,只聽得門外急促腳步聲響起,一個高個子,戴寬邊近視眼鏡的年青男子,急匆匆應聲而入。

  “對不起,剛在法院辦點事,讓諸位老總久等了,實在抱歉。”

  茅新站在位子前忙不迭點頭哈腰地表示歉意。

  總裁通知緊急開會,讓這幾位公司大佬們等他,豈不是找‘死’的節奏嘛。

  “趕忙坐下,遲到不怪你,現在開會,咳咳…”程有福手護著嘴咳嗽二聲,然后用犀利目光再次掃視一邊后,道:

  “有件非常重要事件,要先給大家通告一下,根據京都二部經理蕭建軍今天發來的傳真,有確鑿證據表明,京都市場部存在私收貨款,挪用貪污跡象,而且是金額特別巨大,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程有福的話就像一顆炸雷,話音剛落,下面幾個人“轟…”的一下炸開了。

  “瑪的,這還了得,市場私收貨款,挪用,這就是犯罪,應該負有刑事責任,他們這是吃了熊心豹子膽。”

  “我就不明白了,這些家伙是怎么私收的?難道說醫藥公司給他們現金?我們合同上明確:不能支付給業務員任何現金,否則,他們醫藥公司要承擔責任的呀?”

  財務處長汪美玲嘟囔了一句,有些疑惑。

  “收取現金能有多少?金額特別巨大,是不是危言聳聽呵?”

  “這太不像話了,這個張佳麗是怎么管理的,平時看她乍乍呼呼、上跳下竄的…”副總趙燦龍轉了話峰。

  “對啰,先查查她的,看她自己有否問題。”呂濤添上一把火。

  這些老總們說著說著,慢慢的矛盾對上張佳麗了,原因是他們對張佳麗長期有積怨,逮到機會豈能放過?

  京都辦事處是公司的一個派出機構,專為公司上京辦差的人員提供便捷。

  而上京辦差的一般是總監起步,副總和程有福最多。

  按常規,這些大佬們到京都辦事,一般而言市場負責人應該是熱情接待。

  能有機會與公司大佬們套上近呼,那是求之不得的事。

  可是G公司就非常特殊,張佳麗從不買這些人的賬,她似乎只負責程有福的接待。

  副總級別去了,最多是派車去機場接送,或送去辦事,平時在京期間想用個,沒門。

  就算現在有二輛車了,照樣沒有特殊,關鍵司機只有一個,而張佳麗出門都必須是司機高健開車,譜擺得比誰都大。

  有次副總呂濤上京辦差,順便帶上老婆和女兒,準備玩玩,結果想借用車子和高師傅一天,都吃了個閉門羹。

  他被老婆和女兒埋怨得灰頭土臉,能不恨張佳麗嗎?

  她更是極少會主動請老總們吃飯,只認總裁秘書何瑩的接待通知,主要是指A省當地的官員上京,張佳麗才出面關照。

  公司辦公室的任何通知,在張佳麗眼里就是一張廢紙。

  久而久之,公司人員上京,自己坐地鐵,打的辦事,干脆就不通知京辦了。

  瑪的,她眼里只有程有福一個人,那里有我們這些人?

  這是公司上層的一致認為。

  張佳麗就是這么牛逼,因為她對公司舉足輕重。

  現在好啰,終算有把柄落下來了,挪用貪污這性質不一樣了,無論講法律還是對公司忠誠度,那都是問題嚴重。

  “總裁,咱們報鑼縣公安局,派公安出面,逮他幾個先鎮一下歪風邪氣。”耿建發言劍指何為,在場的都心知肚明。

  程有福雖然氣憤,但內心還是冷靜有數的。

  張佳麗開拓市場、公關那是一把利刃,公司上下無人能及,培養和提拔干部別具一格,不茍私情。

  她為公司盡心竭力,對自己更是忠心耿耿。

  說她挪用貨款不可能,更不會去貪污!

  程有福對張佳麗是深信不疑。

  況且,蕭建軍在傳真中根本沒提及張佳麗,只說六名主管,說明他找到銀行關系,秘密查實過了。

  查張佳麗只是順便,名單上多一個人而已,他蕭建軍如此聰慧,焉會不查?

  程有福對人的心里活動軌跡,他拿捏得蠻準。

  張佳麗唯一不足的地方,不說她的脾性,而是她對錢財管理,對市場貨、票、款管理水平低下。

  桀驁不馴的性格和粗放式家長制管理模式,使她與外企那套精細化管理理念,格格不入。

  程有福是個明白人,他現在最需要的是:盡快理清和落實挪用的責任人和數量,盡量減少張佳麗的責任擔當。

他心里像明鏡似的明白,耿建和其他合伙人,巴不得伺機砍下張佳麗,分化他程有福對公司及市場的控制力  ,也好安插他們的人進入。

  “我想聽一下法務部茅部長的意見。”程有福目光投向一直在那沉默寡言的茅新。

  茅新今年三十歲,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畢業后分配到開發區法院民事庭實習,后到市里一家律師事務所當見習律師,律師。

  他持有律師資格證六年多,擅長于經濟民事糾紛,主辦過不少經濟合同方面的官司,還是有不少經驗和水平。

  三年前,經人推薦給G公司當法律顧問。

  程有福當時已有常年法律顧問在公司任職,但他看了茅新履職表,發現此人年富力強,熟悉司法程序,又有律師資格證,是個人才。

  干脆,讓他專職來公司,正式組建公司法務部,由他出任部長。

  對于程有福拋出的橄欖枝,茅新經深思熟慮之后,同意接受程老板的聘任。

  他有著自己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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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只要全心全意為公司服務,服從老板旨意行事即可。

  15萬年薪起步,作為一名普通律師是相當不錯的了,只要老板滿意,薪水會逐年增加,還有年終獎金紅包等福利。

  司法界論資排輩嚴重,像他出道幾有數年的律師,也只能給大律師們當助手,拎包遞資料,除了一次中小案子,重大的經濟案子他插不上。

  關鍵一點,當一名律師還要有過硬的政法界人脈,他茅新自知在這方面是個弱勢。

  但在企業里法務部那情況不一樣,整理合同范本,審核公司對外合同合約,緝查市場貨票款的違法違紀行為,這個不需要論資排輩,只要有專業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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