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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戈登也做了?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我要與超人約架

  這天上午,哈莉把早餐擺在“小賣部”柜臺上,讓需要的人自己排隊領取。

  這一次,她沒見到兩個討厭的小黑孩。

  沒一會兒,她覺得有些無聊,就去對面小教堂,站在基督神像下,手捧圣經,開始宣揚自己的“歪理邪說”。

  在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時候,吉姆·戈登與他的老搭檔哈維·布洛克也加入了下面的信徒。

  她不知道他們剛看到她時的表情。

  但可以猜到,一定非常震驚和難以置信。

  等哈莉過完嘴癮,心滿意足地宣布今日禮拜結束,吉姆才神色復雜地走過來,低聲道:“沒想到在這見到你。”

  哈莉倒是真的驚了好一會,然后吐槽道:“我都戴眼鏡,換發型了,你們還能認出來?”(大超:你其實是在吐槽我,對吧?)

  “我們可是英雄警探,眼睛比狗鼻子都靈。”

  哈維戳了戳自己雙眼,又嘀咕道:“我剛才聽了你的布道,說什么‘每晚睡覺前,從各方面反省自己一天的行為和想法,就能被白銀之城的上帝聽見’。

  還有你對天使之銀城的描述,圣經上壓根沒有。

  這做派有點像邪教。”

  “你一個連禮拜都沒去過幾次的警探,要教我這大修女做事?”哈莉不屑一顧。

  “我知道你的底細,戴安娜修女!”哈維冷笑。

  “我去過白銀之城,聆聽過上帝之音,還與大天使扎烏列成為同僚,你都知道?”

  “你就瘋吧,使勁瘋。”哈維一點兒也不信。

  “行了,說正事。”

  吉姆打斷兩人毫無意義的爭論,正色道:“警局緝毒組三名警探在巴厘街失蹤,就在這棟公寓附近。

  其中還有一名警長,時間大概在前天晚上十點半。戴安娜修女,你知道些什么?”

  “我什么都不知道。”哈莉搖頭。

  “你覺得我們找到你這兒是巧合?”哈維嘴角勾起一抹譏諷。

  “戴安娜修女,你必須說實話。一名新人警員,一名高級警探,一名警長,這簡直要捅破天。

  誰敢動警察一根毫毛,GCPD就會同仇敵愾,整個哥譚將再無他的容身之地,這是規矩。”戈登嚴肅道。

  “今天我們是第一次來,卻絕不是最后一次,除非能立即抓住罪犯。你也不希望天天有警察找你,是吧,戴娜娜修女?”

  哈維在“戴安娜”上加重了聲音,帶有明顯的威脅意味。

  “戈登,我老爹的案子你破了沒?誰是幕后黑手?”哈莉忽然問。

  “呃......”戈登威嚴的國字臉有些破相。

  他眼神閃爍道:“目前還沒太大線索,你也知道,幕后黑手必然是犯罪巷搶手案的真兇,所以......你放心,我從來沒放棄調查。”

  “圣臨十字軍對我的誣告呢?我的案子什么時候撤銷?”哈莉又問。

  “呃,這個......”戈登臉上爬滿無奈,“我們始終沒找到哈維·丹特,韋恩電信也無法恢復當日你我間的通訊內容。”

  看著哈莉清冷如一汪湖水的大眼睛,他又連忙承諾道:“你放心,我們只是不能立即翻案。

  要扳倒教會,阻力太大,但輿論正在發酵,警局與市檢察院每時每刻都承受巨大壓力。

  警督已經決定組建專案小組,重新調查修道院案件。

  也即是說,你現在不再是明確的通緝犯,而是嫌疑人。

  即便你現在公開身份,也只會接受警察監控,而不會失去自由。”

  “誰是專案小組負責人?”哈莉又問。

  “當然是我,我對你承諾過。”戈登立即道。

  “你自己算算,你要調查韋恩夫妻的案子,又要查明弄死我老爹的兇手,還得幫我恢復清白,將圣臨十字軍繩之以法......”

  哈莉掰著手指數,“多少大事等著你去做,偏偏悠閑地跑到我這狗不拉屎的鳥地方,調查小小的警探失蹤案。”

  “喂,看不起警探嗎?我告訴你,傷害警察是哥譚最大的罪。”哈維不滿道。

  見兩個警探都義憤填膺的模樣,哈莉嘆口氣道:“吉姆,我真心勸你別碰這個案子。”

  “為什么?你知道什么?”戈登連忙問。

  “我只知道兩件事,第一,他們不是為緝毒來的巴厘街,而是執行你們GCPD的傳統;第二,在執行傳統的過程中出現意外,獵物成了獵手。”

  “什么傳統?”戈登神色茫然,哈維卻神色一凜。

  哈莉就盯著中分頭警探的眼睛,“看來你明白發生了什么,還打算調查嗎?”

  “這......”哈維高大的身材忽然坍塌下來,無力嘆息:“戈登,也許我們真該走了。”

  “把話說清楚。”戈登看著哈莉道。

  “戈登,你進警局前的履歷,似乎非常優秀......”哈莉眼神銳利,在兩名警探臉上來回掃視,“你也算公認的精英警探吧?”

  “走,戈登,走吧!我們被弗拉斯那王八蛋耍了。”哈維又臉色一變,拉著戈登就往外走。

  戈登卻一把甩開搭檔,眼神毫無閃避,“哈莉,你說清楚!”

  “法克,她說的還不明白嗎?”哈維暴躁低吼,“文斯與你同期加入警局,幾個月來他屢破大案,是個與你一樣的‘最佳新秀’。

  于是,緝毒隊長里維斯帶他來巴厘街尋他的‘科波特’(ps)。

  成了,就是一名真正的GCPD,不成,就是沉在河底的死鬼。

  結果出了意外,或者文斯激烈反抗,或者被當著肉豬的倒霉蛋逆風翻盤......總之,這爛事兒,咱們管不了。”

  “科波特......”戈登似想起什么,渾身冰涼,臉上血色盡退,眼里充滿恐懼與悲憤。

  “難道你——”哈莉震驚看著戈登。

  “這與你無關!”哈維像護仔的母雞,一步邁出,擋在戈登身前,用自己的身高與大嗓門威壓哈莉。

  戈登拉開搭檔,沉聲道:“你知道這么多,一些細節肯定也曉得,告訴我。”

  “我說這么多,只想讓你別惹麻煩。”哈莉道。

  “告訴我。”戈登眼神銳利,態度十分堅定。

  “別這樣,戈登,我不想對你太殘忍。”哈莉嘆道。

  “我不會妥協。”

  戈登義正辭嚴,雙目炯炯有神,好似代表公正與義理的判官。

  “OK!”哈莉來到走廊,向塔塔大媽家喊道:“普麗卡,有gcpd找你!”

  “Holy shit!”哈維一拍腦門,嘴里呻、吟道:“這小娘們混出頭了。”

  “什么?”戈登疑惑。

  “嘭!”防盜門被猛地拉開,大黑妹穿著睡衣,怒氣沖沖地走出來。

  “為了前天晚上的事。”哈莉低聲道。

  “法克,為這點小事耽擱我休息?!”普麗卡朝兩名警探咆哮:“就是我們做的,怎么了,怎么了,啊,怎么了!”

  “嘿,普麗卡別激動,是我,老朋友哈維!”中分頭警探笑呵呵靠過來,熟稔地打招呼,“別生氣,這是個誤會。”

  “哈維!”戈登一臉不敢置信。

  哈維滿臉無奈,低聲快速道:“如果你還想咱倆活著走出這片街區,就別說話,OK?”

  “滾!別在我家門前嘀嘀咕咕,老娘還要睡覺!!”普麗卡叉著腰大吼。

  “OK,我們這就走,今后再也不來了。”哈維反而松了一口氣,拉著戈登就跑。

  戈登還一臉不樂意,時不時回頭看不言不語的哈莉,眼神...有一種脆弱的失落。

  “你看,他們像不像兩條狗?”普麗卡大咧咧笑著對哈莉道。

  聲音不小,剛走下門口臺階的兩名警探都能聽到。

  他們跑得更快了——哈維拽著戈登跑。

  哈莉心情十分復雜。

  ......

  “普麗卡是誰?“回老城區警局的路上,戈登悶悶地問。

  “薩斯手下的一名槍手,腦子很好使,值得交往。”

  哈維語氣隨意,神色平和,沒一點被羞辱后的激動與不忿。

  “我覺得普麗卡不是兇手,為什么她......”

  “沒有為什么!”

  哈維語重心長地說:“老弟,你槍殺了科波特,或許不必法爾科內說什么,你就做什么,但他們不讓我們做的,最好聽話。

  你不聽話又能如何?

  把我們干掉,或者拿出我們的黑材料,把我們送進黑門監獄,然后選一個聽話的警探......

  世界照常運轉,與之前沒半點區別。

  而且你也聽到魔女的話了,里維斯他們死有余辜。

  如果真讓你抓到真兇,你把他送進警局?

  呵呵,你敢嗎?

  即便你敢,法官敢審判他嗎?”

  哈維面帶譏誚,故意捏著嗓子假扮法官,“哎呦,親愛的罪犯,請老老實實招供,為什么要殺我們可敬的里維斯警長?呀,因為傳統?什么傳統呀?”

  “戈登,你也辦過不少案子了,該知道一件案件從開始到結束,其中一定要有罪犯供認的犯罪動機。

  可以被媒體采訪、報道的那種。

  可我們能讓新聞媒體知道GCPD的傳統?

  不能。

  警長不允許,包括你和我,警局所有警員也不允許。

  市長和市議員,甚至法爾科內,都會不允許。

  然后他們會做什么?

  想想魔女的老爹,他是怎么死的。

  所以,你若要堅持所謂的正義,就等于親手把一名無辜者吊死在囚室通風窗下。

  你還是在犯罪,甚至更罪惡了。

  所以,兩權相害取其輕,我們別手染鮮血,就裝作什么也沒發生,現在去比克老爹的披薩店,點上一份八寸的海鮮披薩,再來一扎喜力,豈不美滋滋?”

  “不該是這樣的......”戈登抱著腦袋,滿臉痛苦。

  “伙計,它就是這樣,哥譚一直都是這樣。還記得我們剛成為搭檔時,我給你的金玉良言嗎?”哈維問。

  “不要做英雄。”戈登悶悶地說。

  “good,你要牢牢記住,這樣才有可能見到孫子。”哈維欣慰地說。

  “可我不是要做英雄啊,我是一名警探,維護法律與正義,難道不是警員應盡之職責嗎?”戈登叫道。

  ——從你槍殺科波特開始,就與正義徹底無緣了。

  心里這樣吐槽,哈維還是安慰小老弟道:“這里是哥譚,只要自己不主動作惡,就已經是警察標桿啦!”

  “哈維,調轉方向去澤西市。”戈登突然道。

  “what?”哈維沒轉向,卻減慢了車速。

  “里維斯的案子先放一邊,現在咱們去圣約翰修道院,我要說服那里的教員和孤兒出來作證。”戈登眼神重新變得堅定。

  “可我們還沒吃午飯......”哈維遲疑道。

  “買兩個漢堡,路上吃。”戈登轉向搭檔,瞇眼道:“還是說,這個案子也讓你有壓力?”

  哈維苦笑著轉動方向盤,“簡直壓力山大。但圣臨十字軍到底不是哥譚本地人,和招惹薩斯那幫大佬相比,我更寧愿與他們火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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