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總,到貨了。”
說是廠家的樣品有人專程送到門口了。吳麗璇走出去簽收。
“我們吳總的字真漂亮。”尾隨來的公司里員工順便拍下她這個小老板的馬屁。
吳麗璇翻個白眼。不過作為生意人,簽個名是需要學著把字寫得漂亮點,免得被人笑話沒文化。
“什么漂亮?一個小學都沒能讀完畢業的人,寫什么字能好看?”
說話的女人從樓層電梯里走出來,五十多歲的模樣,穿戴珠光寶氣,手戴玉鐲,脖戴金鏈。皮膚保養的好,這位女士說實話樣貌并不顯老,加上衣裝加成,有幾分美韻在。唯獨那張涂抹口紅的嘴一開口,盡顯的尖酸刻薄起來,胖胖圓圓臉瞬間變成三角猴賽臉似的。
幾位公司員工面面相覷,能預感到好像要出事了。
吳麗璇的面色是煞然一變,對這個女人的印記一直存在她腦子里深處。
人是對高興的事兒記得清或是對悲劇的事兒記得更清。答案顯而易見的,肯定是對悲傷的事情記憶更為清楚些。因為人的大腦繼承祖傳的基因,養成最基本的神經反射鏈條,記住這些教訓有利于幫助人體今后自動避開類似的傷害,防止再此受傷。
吳麗璇的雙腿不知覺中想走開了,能走多遠走多遠。
性格上,她從來不是個愛和人爭吵不休的姑娘,不是怕吵不吵得贏,而是有些人哪怕吵不贏都能吵死你,如同個神經病,對這種人普通人通常只能說沒轍。
“你走哪兒,你心虛了嗎?”對方三兩步,走到她面前,舉起的紅色指甲如妖姿幾乎要戳到她的面上。
他人到了面前挑釁,再逃避是沒用了。吳麗璇沉住氣,對幾位員工說:“到時間了,你們下班吧。”
“是,吳總。”幾名員工聽從老板的命令離開。
“你是怕被他們看見后丟你自己的臉嗎?”對方見她叫人走,更是幅洋洋得意的樣子。
“是你丟你自己的臉。”吳麗璇道,“你撒謊成性。”
“我撒謊,我什么撒謊了?”像這種類似精神病的人,絕對是不會認賬的。
“你兒子沒死。你敢說你不是撒謊嗎?”
“我會我詛咒我兒子死嗎?”
這女人,把自己說過的話全當放屁演戲。
事到如今,誰都可以知道這女人的身份是誰了,方勤蘇的母親李耀紅。
“你當年是這樣和我說的,說他死了。”吳麗璇與對方據理力爭。
“你再說一遍,我能詛咒我兒子死?”李耀紅壓根兒不怕自己曾經有無說過此話。
“你來這里想這樣?”
“能怎樣?你當年把我兒子害到出了車禍。我沒讓你賠醫藥費已經很好了,只讓你離開他。結果,你昨晚再對他做什么了?”說著,李耀紅在自己包袋里抽出幾份報紙,用手大力在她面前啪啪啪抽著紙面。
對方在她耳邊弄出巨大聲音,無非是想嚇唬她。
說起來,票送出去后,何香瑜看完演出給她發短信說一切順利,她就此沒再管。畢竟,她早下定決心離那人遠遠的不再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