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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大失所望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一開始,我只想做演員

  沈林翻了翻白眼:“我去見韓憨,你要來嗎?”

  “韓憨?是那個韓憨嘛?我當然要去!”

  靠,沒想到何喵對韓憨很感興趣…

  飛快的換好衣服,跟著沈林一起去了一間提前訂好的餐廳。

  大林子有點奇怪:“你很喜歡韓憨?沒見你買過他的書啊?”

  何喵搖頭:“…也不是,就是對他感興趣。”

  好吧,這個階段的韓憨是才華橫溢的作家,還沒有開始到處打嘴炮呢…

  也還沒成為所謂的意見領袖…

  原時空,沈林很崇拜韓憨,覺得他真牛逼,直到…應該是2011年,韓憨在博客寫了一篇文章——黃藝博是個好干部…

  直接引發網友對黃藝博的網暴!

  黃藝博那時候才十幾歲!

  你想罵政府,罵執政黨,你就罵唄,干嘛要針對一個孩子?

  人家五道杠的少年就不是青春了?

  抽煙、逃課、打架的才叫青春?

  學你一樣退學的才叫好孩子?

  這個孩子沒怎么地,也沒殺人,沒放火,沒貪污,沒受賄,他就是當了一個五道杠兒而已…

  就很離譜,這尼瑪跟3000萬粉絲微博博主掛素人有什么區別?

  這個事,讓他就韓憨大失所望,再也沒關注過…

  當然,現階段,大家對韓憨都很好奇,包括沈林!

  何喵問他:“你怎么跟韓憨聯系上的?”

  “博客留言啊…我也算文化人,到了上海見一見本地有名的作家很正常。”

  “…那你怎么不見余秋雨?”

  “我沒那么老派!”

  上海的文人,或者說南方的文人都有一股子清高勁…

  這股子清高大概是源于明清時期——北方人做漢奸,南方人擅抵抗…

  自以為讀了書,就有治國之力了!

  不順心了,就得什么批評什么。

  其實,這幫人大都是地主家供養出來的,每次朝廷有了對他們本家不利的政策,就一個個跳出來說什么祖宗之法不可輕動,昏君,亡國始于今朝之類的…

  包括矮大緊那么一批人,祖上其實都是江浙人,這幫人都是清北出身——科舉制度雖然破滅了,但民國基本延續的還是學閥制度,高級知識分子基本上出身都挺那啥的…

  這幫人不一定藍,但一定不是先天性的紅!

  韓憨也差不多,沈林想跟他聊聊魯迅,因為在沈林看來,民國最大的遺產就是魯迅先生!

  但韓憨說了‘我并不認為魯迅的雜文有多厲害,真正推動社會前進寫雜文的很多人他們都逃去臺灣了,我并不認為魯迅的文章和功勞超過這些文人。’

  逃去了臺灣?

  難怪《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金砂也在…

  她也挺崇拜韓憨。

  本來是沈林問問題,韓憨回答,后來變成了他自己主動找話題,聊了他對教育制度的看法,聊了他對體制的看法…

  全都是不能寫的!

  私底下這么聊當然沒啥問題…

  金砂有點崇拜的看著他,韓憨也很滿足——大部分男人吹逼,為的就是女人!

  看了看沈林:“你怎么不說話?”

  沈林聳了聳肩:“…我覺得你書讀都的有點少,你不了解共產主義,我建議你讀五本書,《德意志意識形態》、《共產黨宣言》、《資本論》、《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哥達綱領批判》…”

  韓憨撇了撇嘴:“我從來不看那些東西!”

  “那你知道拉丁美洲最窮的國家海地、非洲最窮的國家利比里亞制度上完全延續美國嗎?”

  “你有沒有想過你只是個例,你很走運,遇到了《新概念作文》,遇到了賞識你的編輯,所以,你能出書,但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這么有運氣的!”

  “你有沒有想過自己抨擊教育制度,會讓很多你的粉絲效仿你退學?他們可能連謀生的手段都沒有,你能對他們負責嗎?”

  沒等韓憨說話,沈林輕輕搖了搖頭:“你現在是公眾人物了,說話的時候注意點,你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對你的粉絲帶來影響…你可能覺得委屈,但當你成為明星作家之后,這就是你的義務,享受多少光環,就要盡到多少義務,很公平!”

  “那你的意思,我沒有自由了?”

  “你自由了,你痛快了,請問那些聽信你的話,就此耽誤了自己的人生,誰來負責呢?”

  “我覺得我沒有義務去承擔那些模仿我的責任。”

  “所以你是Refinedegoist!”

  何喵問了一句:“什么意思?”

  “精致利己主義者…”

  韓憨:“利己主義有什么不好?人性自私,天經地義。”

  沈林聳了聳肩:“但人類之所以是人類,是因為人類具有共情力,能體恤別人痛苦。”

  “成大事者,絕不是圓滑、老道、善于利用規則的那群人,而是有志去制定規則、改變世界、并愿意為之承擔風險并付出代價的那群人,很明顯,你不屬于這類人…”

  留下一句話,算是不歡而散了…

  挺失望的,以為能聽到什么新鮮詞匯。

  也對,韓憨畢竟才23歲,哪有什么真知灼見?

  對了,我這邊有個真知灼見:帶英帝國女王單身了,大家都有機會,想不想奮斗一把?

  金砂跟著沈林出了酒店:“我怎么覺得你在針對他?”

  “沒有啊,我就是有點失望,本來以為他能有什么奇思妙想呢…也就高級一點的噴子!”

  “但他的書很暢銷啊。”

  沈林笑了笑:“北美版《北京童話》已經登北美暢銷榜,接下來會陸續在歐洲、亞洲各國出版…沒準還會重新翻譯成中文,在內地發行!”

  “…你寫的嗎?”

  “嗯。”

  沈林恬不知恥的點了點頭。

  重生者的事情怎么能叫抄呢?

  “那怎么國內沒有報道?”

  “…可能大家沒怎么注意吧…”

  沈林也講不清楚原因,那么大的SL,兩個字母不認識嗎?

  好吧,《星運里的錯》跟《北京童話》確實名字不一樣…

  金砂看了看他,感嘆一句:“你真厲害!”

  “還行吧…”

  兩人上了各自的車,然后前往酒店——上海的演唱會,金砂也是嘉賓,不同的是,這次還有林JJ。

  當然住在一家酒店咯…

  為什么要上各自的車?

  沈林已經到了狗仔長期跟隨的程度,這些家伙24小時尾隨,一旦拍到猛料,立馬飛黃騰達!

  兩種選擇,第一是聯系藝人所在公司,談價碼,價碼合適,這個事就是算過去了,第二種,就叫出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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