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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盜取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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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沒有在卡爾沃大學事件一發生就去偷,實際上就是因為時間。

  按照劇情走向,今天下午班納和貝蒂才會來到紐約,如果自己太早去偷浩克血液的話,很有可能被塞繆爾史登發現,如果他再反映給軍方,那會帶來很多莫名其妙的問題。

  所以,安迪決定在今天凌晨去偷,盡最大可能降低塞繆爾史登發現東西失竊的概率。

  收拾好東西,安迪同樣把灰塵鋪在了家里的各個角落,雖然離得太遠安迪無法實時知道是否有人進家,但是只要回到一百米之內,他就可以清晰地接收到具體信息。

  雖然有人偷偷潛入他家的概率很低,但他還是要防著點,畢竟自己干的可都是見不得人的勾當。

  而因為此時是凌晨,安迪沒有一個出門的正常理由,所以他沒有用正常方式出門。

  在這幾天里,安迪特意在自家的后院挖了一個大坑出來,表面上是想弄個花園種點花,但實際上他是給自己開出來一條出門的路。

  走進后院進入坑中,安迪利用地魁的魔力操縱泥土變軟轉移,為自己開出了一條路。

  這個方法安迪曾經試驗過,很有效,對于擁有地魁魔力的安迪來說,進入大地當中會給他帶來一種無比踏實的安全感,仿佛躺在柔軟的床上后進入夢鄉一樣,非常舒適。

  而且這樣行進的速度極快,安迪甚至不需要動,只要踩在泥土之上,大地就會帶著安迪高速前進,速度甚至超過了地面上的轎車。

  在這樣的速度下,安迪很快便到達了格雷本學院的操場,選了一處極為偏僻的角落,一個從外表看上去與安迪完全不一樣的人從里面鉆了出來。

  安迪身高一米八五,雖然腹肌胸肌人魚線都很標致,但相比于美隊和雷神的爆炸性肌肉而言,還是有一點單薄,不過這也并沒有什么所謂,因為他長得非常帥。

  但是現在的安迪卻完全不一樣了,現在的他身高近兩米,寬闊的臂圍和胸圍足以讓所有人驚詫,臉上還帶著一副棕黃色為主色調的V字仇殺隊的面具。

  安迪之所以會發生這么大的變化,自然是因為地魁的魔力,這個人是安迪給自己設計的馬甲,用來做一些安迪不方便出面做的事情。

  一百五十斤是安迪平時的體重,但現在的安迪足足有兩百二十斤,這多出來的七十斤全部都是泥土,緊緊地覆蓋在安迪的體表不會掉落,就像是鋼鐵俠的戰衣一樣。

  這樣一來,現場留下的監控影像和腳印等等線索都將會把調查者的視線,轉移到一個大塊頭身上去,而不是安迪這個普普通通的大學生。

  為了讓這個身份盡可能地遠離自己,安迪可是煞費苦心,衣服和面具都是他在前天晚上大老遠跑到華盛頓買的。

  當然,是脅迫了一個混混買的,用的正是被安迪起名為V字的這個身份。

  對于這具身體來說,如果安迪把自己裹得跟粽子一樣再戴上面具的話,倒不容易發現衣服下面的“他”實際上都是土塊,但一個粽子走在大街上這本就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畢竟美國人不吃粽子。

  所以,安迪沒有在白天來這里踩過點,也就是說這還是他第一次來格雷本學院。

  不過這也沒關系,校園里的各種指示牌是很好的索引工具,很快他就發現了塞繆爾史登也就是藍先生的實驗室在哪里。

  雖然現在是凌晨一點,但是校園里總會有一些無比熱愛學習以至于通宵看書做實驗的學生,為了保護這些珍貴的人才,更為了保護那些珍貴的實驗儀器,保安肯定是不會少的。

  所以,安迪不可能大搖大擺地從正門進去,即使在無敵浩克這部電影里,一塊中號披薩就可以讓一個送外賣的進到重要的實驗室里去。

  不過這也難不倒安迪,龍叔的身手可不是擺設,區區一棟實驗樓簡直不在話下。

  由于有地魁魔力,所以即使這具身體要比安迪的身體大上一號,他也可以輕松使用,很快他便找到了藍先生實驗室的窗戶,更走運的是,里面沒人。

  幾個縱躍翻到窗戶外邊,用實驗室里面的灰塵打開插銷放自己進去,在龍叔歷險記里做過大盜的身手果然沒讓安迪失望,完成這一系列操作僅用了他不到十五秒。

  很走運,這間實驗室里沒有攝像頭,這也合理,塞繆爾史登可是在用班納的血液做實驗,使用這種實驗材料本就是不被允許的事情,他怎么可能留下影像證據呢。

  取出一個小號手電筒,又用衣服裹住前端,這樣的光芒會極其微弱,但看字足夠了。

  看著面前這數以百計的血袋,安迪非常直觀地感受到了塞繆爾史登的瘋狂。

  電影里他做過很多次實驗,但是實驗樣本全部死亡,所以他知道這些血液有多么恐怖。

  但盡管如此,塞繆爾史登還是堅持實驗,甚至在看到浩克之后,他竟然覺得這十分美妙。

  有一說一,在充分回憶了劇情之后,安迪真的很建議塞繆爾史登去哥譚玩一玩,他一定會很喜歡那里的。

  沒有過多腦補,安迪回過神來開始動手。

  雖然完全不知道這些血袋是如何分類的,但是挑選強度標記最高的肯定沒錯,至少安迪覺得沒錯。

  當然,還要避開2058號,那罐強度14.36%的血液,因為這一罐就是藍先生用來制造憎惡以及被迫變異自己的血液,這一罐要是沒了,那一定會被發現。

  從實驗柜的每一排當中取出一袋,這樣做不易被人發現,最后安迪總共帶走了三十六袋血液,雖然聽上去數量很大,但是對于血袋那龐大的基數而言確實算不上什么。

  做好了這一切之后,安迪背著包離開實驗樓,又鉆了回去。

  順著地下以最快速度往回趕,安迪又從那個大坑中鉆了出來,當他再度出現的時候,他已經恢復成了原本的樣子。

  至于那身衣服和血袋則被他藏在了地底下的一個空間內,那是安迪親自搭建的,垂直深度超過一千米,不可能被人發現,絕對安全。

  回到家里后,安迪突然發現不對,雖然家里沒有人進來的跡象,但是自己放在手機上的灰塵卻少了一大部分,好像被震掉了一樣。

  急忙回到自己的臥室拿起手機,安迪發現一個未知號碼分別在十分鐘和五分鐘前給自己打了兩個電話,安迪知道這是科爾森特工,因為他上次打來的時候就是未知號碼。

  沒有打回去,因為一個睡著的人不可能在電話震動響過之后起床,所以他躺在床上靜靜地等待著下個電話,不到一分鐘,震動再次響起。

  但安迪也沒有立刻接起,他先讓電話保持震動,過了一陣后才接起電話,就在通了的那一瞬間,科爾森特工的聲音直接傳了出來:

  “身為一名特工,鈴響后立刻接電話是你必須要做到的,知道嗎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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