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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五章 炸彈與手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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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干什么!”

  人不在名流聚會的弗蘭迪聽起來正常(不正常)多了,他怪叫道。

  “給你一小時,戴上假發黏上胡子,或者涂點口紅墊增高鞋墊——管你他媽的干什么呢,反正換張臉拿一把吉他來找我。”秦絕粗聲粗氣地說。

  “Fuk,你到底想干什、”弗蘭迪特有的說話腔調還沒開始亂飛,秦絕就迅速報上地址然后掛斷了通話。

  她站在原地等候,弗蘭迪來的速度比她想象中慢了一些,但是沒關系,來了就行。

  “……騷氣的金發男,三流的審美。”等小瘋子走近,秦絕毫不留情地吐了句槽。

  “我只能找到這頂!不然真的要涂口紅了!”弗蘭迪罵罵咧咧地用手掃過木吉他表面,有長了弦的玩意兒在手,他的精神狀態好多了。

  晶瑩碎光閃過,秦絕留意到從吉他上掃落的玻璃碴子,眼角直抽:

  “你特么的不會把人家樂器店的櫥窗砸了吧?”

  “我扔了張卡在里面!”弗蘭迪理直氣壯。

  “你……算了。”

  秦絕說不上是欣慰還是心累,她尋了個方向往前走,弗蘭迪斷斷續續地跟著她——他這把搶來的吉他沒有背帶,只能抱著它一邊放大腿上調音一邊單腳蹦著走。

  “太工廠了,沒味道,沒有靈魂。”

  吉他在懷的弗蘭迪沒有詢問秦絕到底要帶他去哪,只是喋喋不休地抱怨著樂器的音色。

  秦絕聽得出來他姑且還是很快樂的。跟前不久相比。

  他們走著,走著,久到弗蘭迪不得不換了條腿繼續蹦,秦絕才停下腳步。

  “?”弗蘭迪看向她,但不等她回答就瞇上了眼睛。

  不遠處隱隱傳來手風琴聲。

  “走吧。”

  秦絕露出笑容。

  弗蘭迪不再蹦跶,抱著吉他跟在秦絕身后,神情里有一種躍動著的、癲狂的乖巧,像一頭毛發炸起又漸漸被風吹得平順的獅子。

  幾分鐘后,船身漆黑、座椅鮮紅的“貢多拉”尖舟出現在兩人的視野內,樂手戴著那頂熟悉的草帽,彈奏著那架熟悉的手風琴,這次周圍沒有路燈,原來她長著一雙淺淺的綠眼睛。

  見秦絕到來,手風琴奏出一串輕快的音符。

  弗蘭迪的表情變得陶醉,無需秦絕多言,他就跟著她跳上了小舟,吉他弦在指間顫動,零星旋律飄散而出。

  秦絕坐在旁邊,聽他們“交談”了幾句。

  樂手看上去很歡迎秦絕帶來的新朋友,她中止演奏,把手風琴脫下來向秦絕遞去,自己則彎腰摸了摸,從座位底下摸出那臺便攜電子琴,放在膝蓋上。

  “呃……”

  秦絕背上手風琴,“這個我不會啊。”

  弗蘭迪用吉他獨奏大聲嘲笑,被秦絕無語地豎了個中指。

  樂手似乎聽不懂英語,她對著秦絕比劃了兩下,向她示范該如何演奏手風琴,嘴里吐出幾個動聽但晦澀的單詞。

  這下換秦絕聽不懂了,她迷茫眨眼。

  “Seidelposto(你是本地人?)”弗蘭迪轉頭用奧奈利亞語問。

  樂手的眼睛亮閃閃的,點點頭與他聊了起來。

  秦絕在旁望著這兩人無障礙溝通,虛了虛眼睛,自己低頭琢磨手風琴。

  她回憶并模仿著樂手演奏時的動作,很快摸到門道,以不和諧的樂聲粗暴打斷那兩人的對話,目光幽幽地對他們予以譴責。

  樂手咯咯直笑,弗蘭迪則連人帶吉他不客氣地發出嗤笑。

  秦絕佯踹他一腳:“以前沒聽說過你語言天賦這么好。”

  “是啊,我他媽得是有多閑才會告訴你我媽是奧奈利亞人,祖上還有池蘭血統,早八百年是個貴族。”弗蘭迪反唇相譏。

  秦絕皺起臉:“看看這個花哨的金發小子!”

  又道:“嘿,你明明是A國的黑幫。”

  “這就要問我媽當初為什么要嫁給我那個A國本土的混蛋老爹了。”弗蘭迪呵了一聲。

  他們“拌嘴”的同時也在玩樂器,樂手聽不懂,但笑瞇瞇地用音樂加入。

  且奏且聊,秦絕終于理解了弗蘭迪混亂又頗具戲劇性的家族關系。原來他的全名是弗蘭·迪·莉雅·馮·克萊門斯·杰諾瓦,“迪”和“馮”都是表從屬、強調家族的標志語,翻譯過來大約是“池蘭國、祖上來自古老克萊門斯領土的莉雅女士,在奧奈利亞國、杰諾瓦城所生的兒子,弗蘭”。

  “……”真夠復雜的。秦絕面部肌肉一抽。

  按理來說弗蘭迪應該隨他那個A國父親的姓氏,叫弗蘭·科切斯。他也的確頂著這個名字活了十幾年,然后在母親去世的時候主動更換成了現在這串長長的姓名。

  在父親也死去之后,繼承家族事業的弗蘭迪拍板將“科切斯”改成了“馮”,質疑的人都被雷霆手段解決,久而久之人們便自發將改姓這一行為賦上“這是首領在表示轉型的決心”等意義,只有弗蘭迪本人清楚這只是他自己的率性而為。

  秦絕繼續套話,弗蘭迪清楚她的意圖,但也沒有防備,用他一貫的仿佛在唱歌的語調沒頭沒尾地回答。

  一塊一塊拼湊線索,秦絕因此得知那個所謂的“D家族”是A洲的黑幫集團德梅特利烏斯,在弗蘭迪帶領馮氏家族逐漸由黑洗白、轉型為商業帝國的時候還在地下干著黃賭毒的勾當,跟拉蘇爾火并的原因是能源生意起了沖突,弗蘭迪的魔術酒吧純屬因為離得近,遭受了無妄之災。

  龍有逆鱗,被觸及到底線的弗蘭迪這次真的動了火,想把這兩個家族挨個端了。

  A洲面積廣大,勢力復雜,所以他先回了奧奈利亞。母親“黑手黨女皇”的威名尚在,弗蘭迪回這跟回老家一樣,如果他有心,完全可以重新收攏一批龐大的勢力,把拉蘇爾家族這個趁亂崛起的外來者清出這片地盤。

  秦絕對此的評價是——

  “弱智啊。”她感嘆。

  弗蘭迪是整個藍星轉型最成功的黑道頭子,憑那一手和秦一科技達成的智能汽車轉售合作就已賺得盆滿缽滿,富可敵小國。而拉蘇爾和德梅特利烏斯這倆集團權勢弱、油水少不說,干的還都是見不得光的臟活,弗蘭迪特意分出力氣對付他們就跟獅子下泥水糞坑里咬死野豬一樣,氣是出了,但折騰得自己一身腥臊,可以但沒必要。

  更何況,為了一起玩音樂的友人復仇,最終殺昏了頭,徹底蛻變為外在強大內心蕭索的首領,再也找不回初心的快樂……這真的值得嗎?

  弗蘭迪回了一串憤怒的琴聲。

  秦絕先是用手風琴“哈、哈、哈”了三聲,然后摸索著演奏出一段傷感的旋律,是首搖滾歌曲的即興抒情版。

  弗蘭迪瞪著她,很快移開了視線,眼睛盯著水面,手上哀悼亡人。

  樂手靜靜地坐在船上,鋼琴聲隨他倆的風格改變而改變。感傷與憂愁彌漫開來,接著逐漸被弗蘭迪的吉他聲帶動,爆發出濃烈的慍怒,秦絕試圖抗衡,吉他歇斯底里地嘶吼,最細的那根琴弦悲鳴欲裂。

  合奏不復和諧,像有人在撕扯布匹,生澀難聽。就在這塊虛幻的布即將徹底裂開的時候,水流似的鋼琴聲急促但溫和地大面積鋪開,猶如細雨澆滅大火,空氣里僅剩木柴潮濕的焦香。

  弗蘭迪愣了愣。

  他看向樂手,樂手沒有回望,也沒有察覺到他的視線。她專注地彈奏著那架61鍵電子琴,手指在琴鍵上躍動,眼睛時而閉上,時而睜開,臉龐像維納佐拉這座城市一樣溢滿了霧蒙蒙的柔情。

  秦絕的手風琴聲在短暫的停頓后也加入進來,樂聲溫柔悠揚,合著夜風拂過弗蘭迪殘存猙獰的面孔。

  他的吉他發出一聲切弦的“嚓”音,之后的幾分鐘里都沒有響。

  秦絕開始彈爵士。

  樂聲變得慵懶輕佻,從節拍到音符都充滿了隨意,弗蘭迪時不時撥動幾個音,像心不在焉,又像隨波逐流。但慢慢地,他哼出一些旋律。

  秦絕用不那么精湛的口技模仿鼓點,弗蘭迪零星吐詞,樂手開口和聲。

  很長一段時間內,尖舟上只有音樂和歌。

  然后秦絕歸還了手風琴,與笑盈盈的樂手交換位置。琴音再起,弗蘭迪在唱,在怪叫,在嘶吼,維納佐拉的運河接住了他下墜的情緒,悲傷和憤怒都被柔柔清波包裹。

  教堂的鐘聲遙遙傳來,只有一響,象征著半點。

  秦絕整了整衣袖,隔著布料按下信號器。

  五分鐘后,嗡嗡震動音響起。她換成單手演奏,另只手摸出手機,把它夾在臉和肩膀之間,裝模作樣地聽了幾句,輕輕應聲。

  樂手迎上秦絕歉意的目光,體貼地將樂段轉為收尾之前的過渡。不久后,一曲終了,弗蘭迪望著河面怔怔出神。

  “喂,快十一點四十五了。”秦絕手伸到他眼前打了個響指。

  弗蘭迪如夢初醒,雙手用力搓了搓臉,吐出口氣。

  旋即抬起頭。

  秦絕:“……”

  樂手:“……”

  弗蘭迪:“?……”

  弗蘭迪:“。”

  他把一半耷拉著來回晃悠,另一半還黏在臉上的假胡子原封不動地按了回去,強行無事發生。

  “看來你的膠水質量不怎么樣。”秦絕揶揄。

  “閉嘴吧你!”弗蘭迪氣惱地叫道。

  樂手咯咯笑出聲,弗蘭迪瞪了秦絕一眼,用奧奈利亞語同樂手交談了幾句。

  他收獲了棕發姑娘暖融融的笑容,手風琴聲再度飄揚,秦絕一邊面向“貢多拉”尖舟后退一邊含笑揮手,直到那艘狹長的小船被建筑物擋住。

  轉頭,弗蘭迪像扛槍一樣扛著吉他。

  “感覺如何?”秦絕悠哉開口。

  弗蘭迪閉嘴不言。

  秦絕抽出那沓卡片,一張一張翻過來:“手表、戒指、項鏈、懷表、腰帶、T恤、夾克、牛仔褲、風衣、長裙……好吧,希望不會給我造成太多額外的工作負擔。至于這些——”

  她學著弗蘭迪晚宴上的樣子,把壓在最末的三張卡片重新“啪”地拍回到他手里。

  “二手樂器、樂譜手稿、絕版黑膠唱片,姑且當它們加起來總共21克吧。”

  秦絕短促地笑了一聲,用手背拍了拍弗蘭迪的左胸口袋,“這樣的重量,還是塞回這里比較好。你說呢?”

  弗蘭迪低頭,毛茸茸的胡子擋住了他一部分的視野,但這不影響他感受到自己殘留著興奮和滿足,還在震動著的胸腔。

  “嘿,那姑娘叫什么名字?”秦絕突然問。

  “蘿拉。”弗蘭迪不假思索地回答。

  他對上秦絕興味盎然的目光,“收起你那訪談秀主持人一樣的眼神!”他惱火地嚷嚷道。

  “啊好好好。”秦絕敷衍地應道,又笑著擺了擺手。

  “回去睡你的覺吧,小瘋子。你眼里的血絲可不比琴弦好看。”

  “等等!”弗蘭迪叫道。

  已經走出兩步的秦絕轉過身,又是“啪”的一聲,是弗蘭迪從皺巴巴的格子襯衫里摸出了一把又輕又薄、外表和手機沒什么兩樣的改良手槍,將它拍到了秦絕掌心。

  “送你了!”

  弗蘭迪扛著吉他,左胸口袋里揣著三張品牌概念卡,氣勢洶洶地走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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