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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八章 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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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嘩啦!

  譚越拉開窗簾,陽光透過玻璃窗,照射進臥室中。

  強烈的陽光,讓譚越瞇了瞇眼睛。

  臥室中,顯得有些凌亂,很多東西,已經被他打包好了。

  只需要等待陳老板的一聲令下,他就可以扛著大包小包,搬進那棟他這幾天頗為日思夜想的大別墅。

  其實,譚越后來真的想拒絕的,但陳子瑜給的太多了,而且她的態度也很堅決,搞的譚越如果不要,就是不給她面子一樣。

  換了一身干凈休閑衣服,譚越站在鏡子前,打量了一下,沒有什么問題,才走出家門。

  今天要去體育館看張文華的演唱會。

  和譚越一起去的,有許諾、沫沫、陳曄還有秦桃。

  五個人約好在公司碰面。

  譚越拿了車鑰匙下樓,開著自己的大奔,直接去了公司。

  到了公司,幾個人在總裁辦大廳見了面。

  “譚總。”秦桃給譚越打招呼,然后又與許諾點了點頭。

  秦桃、沫沫、陳曄,三個女人來的早。

  譚越則是和許諾在樓下碰上了。

  “秦總。”譚越也說了一聲。

  “老大,喝杯水。”沫沫拿著一個茶杯,走了上來,把茶杯遞給了譚越。

  旁邊,陳曄微微挑了挑眉。

  譚越也下意識的掃了一眼陳曄,然后接過茶杯,還是沫沫貼心,他確實渴了。

  咕嚕嚕的喝了一大口,譚越才把杯子遞還給沫沫,看向幾人,道:“怎么樣?都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

  “準備好了。”

  “我也準備好了。”

  幾個人點頭說道。

  譚越看向許諾,許諾攤了攤手,道:“我沒什么好準備的。”

  譚越點了點頭,道:“那我們就出發吧,胖子,你開車。”

  秦桃看向許諾,說實話,對于許諾,秦桃還是蠻羨慕的。

  跟了譚越這么一個大神,升職加薪簡直像小說男主角一樣,短短一年的時間,就從公司普通工作人員,成為了一個部門的副總監。

  有譚越在,秦桃不懷疑,有朝一日,許諾會追趕上自己。

  想到這里,秦桃又將目光轉向譚越。

  許諾能夠抱緊譚越的大腿,她為什么不可以?

  譚越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錯了,剛才秦桃好像是對自己露出了嫵媚一笑?

  沒有開譚越的大奔去演唱會現場,畢竟譚越的大奔還是有些顯眼的。

  不是說譚越的車很招搖,在京城這個華夏首都,大奔不說隨處可見,同價位的車也是頗多的,其他豪車更是數不勝數。

  之所以不開譚越的車,主要還是因為譚越這輛車曾被一些娛樂記者給拍到過。

  如果這么開出去,被記者跟拍就不太好了。

  張文華演唱會的地點,定在了京城第二工人體育中心的體育館中。

  一路上,魏宇給陳曄打了好幾個電話,詢問譚越幾人的行程。

  車子剛剛在體育館門口停下,就被工作人員引到了后門,開到了工作人員專用的停車場。

  大門那邊,剛才路過,譚越幾人都看得到,可以說是人山人海了。

  張文華是國內一線明星,號召力這方面,還是很強的。

  而且不像其他的鮮肉明星,隨著年齡的增加,人氣也在不斷地滑落,從巔峰跌下。張文華本來已經開始走下坡路了,但是被譚越給注入了一支新鮮的血液,重新煥發起了青春。

  剛剛從車上下來,工作人員就引著幾人,從VIP通道進了體育館中。

  一行人跟著工作人員,從通道里出來,距離幾人的位置就不遠了。

  之前為了給譚越提供最好的安排,演唱會價格最高的第一排位置的票,硬生生的被延遲了一天開售。

  直到譚越把來聽演唱會的名額定下來之后,魏宇才讓人開始賣第一排位置的票。

  此時,演唱會中,已經來了許多人,而且還有大批的聽眾從體育館外陸續的往里進。

  譚越等人在工作人員的引領下,找到了幾人的位置。

  幾個人的位置緊緊挨在一起,是第一排中間的位置,也是全場最好的位置。

  “嚯,人還挺多呢,估計差不多會座無虛席。”許諾向后面看了看,然后開口說道。

  秦桃點了點頭,道:“是啊,張文華現在是我們公司的門面之一,號召力和吸金力都是很強的。”

  說著,秦桃看了一眼譚越,道:“不過也幸虧有譚總,不然張文華可能就沒落下去了,畢竟他也是走鮮肉路線的。”

  譚越呵呵一笑,道:“秦總過譽了,張老師能有現在的成績,最重要的還是他自己足夠努力。”

  看著譚越要謙虛,秦桃也跟著笑了笑,沒有說話。

  演唱會還沒有開始,身邊已經有不少觀眾落座。

  他們在議論著,聲音或大或小。

  “演唱會快開始了吧?”

  “還得等會兒,時間上是上午八點半,還得半個小時。”

  “我覺得張文華的歌沒什么意思,但我想聽他唱《Stronger》。”

  “對了,我聽說這次有個神秘的助唱嘉賓,你們知道是誰嗎?”

  “是的,海報上說了,但沒有具體說是誰。”

  “哈哈哈,這個我知道,我大哥的小舅子就在璀璨娛樂公司,這次張文華舉辦演唱會,他就在里面幫忙呢。”

  “哦?兄弟你知道這個助唱嘉賓是誰?”

  “哈哈,是李志。”

  “李志?哪個李志?酒鬼李志?”

  “對,是他,搖滾老炮兒。”

  此時,一個穿著黑色西裝,帶著金絲眼鏡的青年走了過來,身邊還跟著兩個脖子上掛著藍牌牌的工作人員。

  第一排偏右側位置,一對情侶依偎在一起。

  注意到這個青年,小情侶小聲的說起話來。

  “應該是個領導吧?”

  “我覺得也是,長得還挺帥,蠻有氣質的。”

  “呸,小白臉一個,你信不信,我一拳能打爆他的腦袋。”

  “我看人家也就比你大幾歲,你過幾年要是能有人家的成績,我就謝天謝地了。”

  “呵呵。”

  “這個帥哥是干嘛去?”

  “誰知道干嘛去,說不定是趕著去投胎呢。”

  “會說話你就多說點。”

  被情侶嘀咕的魏宇,徑直來到譚越面前。

  “譚總,后臺事情有些多,我剛才在后面處理,現在才過來。”魏宇對譚越說道。

  譚越笑著道:“你先忙你的,我今天是個閑人,就來聽張老師的演唱會。”

  魏宇笑道:“譚總,您過來一趟吧,張老師也在后臺呢。”

  譚越聞言,點頭道:“那好,我過去看看,和張老師打個招呼。”

  譚越說完,就沖旁邊的幾人說了一聲,便跟著魏宇一起去了后臺。

  沿途,譚越感覺到有人打量自己,轉頭看了一下,路過的位置,一對像是情侶的年輕人正看著自己,小聲的嘀咕什么。

  沒有多想,譚越便走了過去。

  后邊,那對小情侶聊著。

  “嚯,這個也是個大人物啊。”

  “對啊,你看剛才那個領導模樣的青年對他多尊重。”

  “看著年紀好像也不大,就是帶著口罩,看不真切。”

  “我猜測不到三十歲,而且長得肯定也很帥,你看人家腰背挺得多直啊。”

  “我瞅著也就那樣,或許摘了口罩,丑的一批呢。”

  “你就酸吧。”

  “呵呵,我才不酸呢。”

  “喂,你說他會不會是一個明星啊?你看一直帶著墨鏡、口罩,而且看樣子,還去了后臺,說不定是張文華的明星朋友呢。”

  “明星?看不出來,估計不是什么明星,就算是明星,八成也沒什么名氣。”

  被兩人嘀咕的譚越,這個時候已經進了后臺。

  沿途,有人認出了譚越。

  這都是璀璨娛樂公司的工作人員,經常和譚越接觸,對于譚越的身影是比較了解的,所以一眼就認了出來。

  “譚總。”

  “譚總好。”

  “譚總,您來了呀。”

  “哇,譚總來了,嘿嘿。”

  沿途,一些認出譚越的工作人員和他打招呼,譚越笑著點頭,一一回應。

  有一些演唱會工作人員,但不是璀璨娛樂公司的人,好奇的打量著譚越,向身邊知道譚越身份的人打聽這是誰。

  當得知這居然是譚越以后,一個個都瞪大眼睛,盯著譚越。

  譚越現在在娛樂圈的名氣和聲望,可是不比一線大明星差了。

  在魏宇的帶領下,譚越一直來到了后臺最大的一間化妝間。

  還沒進門,譚越就聽到里面傳來張文華的聲音,聽聲音有些催促、焦躁的意思。

  譚越挑了挑眉,抬頭看了魏宇一眼。

  魏宇也是詫異,對譚越搖了搖頭,示意他也不知道這是怎么回事。

  魏宇抬手,在門上敲了敲,然后等了三秒,給里面人準備的時間,便推門走了進去。

  譚越也跟著魏宇走了進來。

  化妝間里,張文華正一手叉腰,一手拿著電話放在耳邊,此刻臉上一臉的郁悶,兩條英挺的眉毛皺成了一個大大的川字。

  張文華本來滿臉愁悶,臉色有些不善的盯著化妝間門口,但當看到進門的是魏宇和譚越后,臉色瞬間一變,沖著譚越真誠的笑了笑,然后伸手指了一下自己耳邊的手機,示意譚越和魏宇稍等。

  接下來,張文華明顯加快了打電話的速度。

  不到一分鐘,就把電話掛斷了。

  “譚總。”張文華把手機放在桌上,來到譚越面前,笑著說道。

  譚越點了點頭,道:“我也是剛到,等著聽你唱歌呢,哈哈。”

  旁邊,魏宇也是笑道:“今天外面可是人滿為患了,張老師今天這場演唱會真的是要爆棚了。”

  張文華聞言,忍不住哈哈笑了起來。

  他以前也舉辦過不少次演唱會,但是今天這場演唱會,卻是讓他最滿意的,起碼到場人數是讓他最滿意的。

  他的歷次演唱會,還沒有這么多人來聽過,雖然以前來聽的人也不少,但卻不像現在這樣多,一票難求。

  究其原因,張文華知道,這都多虧了譚越和魏宇。

  張文華道:“之前我一直都盯著網上呢,之所以能有這么多人,就是因為今天是雙十一,咱們公司給我做的這個雙十一標語,簡單上口而且易記。這個標語,我還要多謝譚總和魏總呢。”

  魏宇笑著連忙擺手,道:“這個和我關系可不大,都是譚總指點的好,現在我聽說圈里有公司要給歌手搞什么雙十二演唱會呢。”

  譚越哈哈笑了笑,道:“我當時也就是隨口一說,沒想到魏宇就用了,效果也出乎意料的好,沒有魏宇,我說了也就忘了,根本起不到作用。”

  譚越說完,看向張文華,問道:“張老師,剛才你打電話,是有什么事嗎?”

  魏宇也看向張文華,剛才張文華打電話的時候,表情不是很好,好像出了什么問題。

  張文華搖了搖頭,表情有些無奈,道:“給李志打電話呢,這家伙居然才剛睡醒,這特么......離演唱會開始還有半個小時。”

  魏宇同樣也是眉頭一皺,道:“來得及嗎?”

  張文華道:“來得及,畢竟他是演唱會中間才上場,只是這家伙辦事,也太不靠譜了。”

  譚越疑惑,問道:“李志是怎么回事?”

  張文華道:“這次演唱會唱的歌有點多,時間跨度比較長,我就邀請了李志來給我做助唱嘉賓。”

  譚越點了點頭。

  李志不是璀璨娛樂公司的人,張文華邀請李志來做助唱嘉賓,估計是和李志的私人關系不錯。

  李志,華語樂壇小有名氣的歌手,擅長唱搖滾歌曲,為人豪爽灑脫,還有就是愛喝酒,經常被狗仔們拍到在京城某個小酒館、小巷子里喝酒。

  對于李志,譚越并不熟悉,只要不耽誤事,那就行。

  和張文華說了一會兒話,譚越就離開了。

  今天張文華是主角,工作量最大,要做的事情挺多,還有一些準備工作沒有做,譚越不好在這里打擾。

  從后臺出來,沿途經過第一排那一對小情侶的時候,小情侶還在打量著自己。

  譚越對著兩人笑了笑,然后便走回了自己的位置。

  譚越回來,正聽到許諾和沫沫在說話。

  兩人不知從哪知道張文華邀請了助唱嘉賓,在猜測助唱嘉賓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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