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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沙漠行走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重生維京海盜王

  迎著朝陽走出城市后,一行人立刻進入無邊無際的沙漠。

  走出孟菲斯城不過數百米,“道路”徹底消失。

  此時的埃及行省被阿拉伯帝國所占領。直到AD2021年,埃及的官方名稱依舊是“阿拉伯埃及共和國”。

  阿巴斯家族從AD639年在這片土地上鐫刻下的烙印,直到一千多年以后依舊在發揮余溫。

  阿拉伯帝國名義上控制了埃及全境。但實際上掌控的趨于只有地中海的“亞歷山大港”到孟菲斯城這一小段距離。

  孟菲斯城往后的大片土地上沒有軍隊,沒有道路。目之所及只有一望無際的流動黃沙,以及永不停歇的灼熱微風。

  哈什馬幫此時人數近百,擁有一百多輛馬車。

  他們整齊排列在孟菲斯城中街道上的時候,隊伍整整蔓延了三條街區。然而此時出城之后進入沙漠,他們這一行人如同茫茫大海中的一根針,幾乎淹沒在浩瀚沙海之中。

  “如果能夠輕松進入這片沙漠,沒有商會會甘心在孟菲斯城中開設店鋪。高額的賦稅以及人工成本會讓商會失去7成的利潤,積少成多,這可是一筆巨款!”

  “但是這片沙漠的是如此的危險,以至于根本不會有商會前來送死。”

  “大哥,你發現沒有?自從咱們出城以后,這連續不斷的熱風就根本沒有停止過!咱們看到的沙丘以及地形或許到了明天,根本不會是現在這般模樣!”

  “膽敢走進這片沙漠的人除了膽子大,更需要擁有自己一套獨門的尋路方法。哈什老板能夠穩定吃上這碗飯,他絕非凡人!”

  三天過后,學士們快速和洛基變得熟絡起來。

  他們發現這名背負大斧的維京壯漢并不像他的同胞一樣腦中只想著女人以及金幣。

  他腦中許多學識經常會讓學士們大開眼界,隨行的學士越發相信傳火幫眾流傳出的傳言極有可能是真的。這位帝王的體內同樣擁有一個并不屬于這個時代的靈魂。

  此時和洛基搭話的年輕學士,名叫漢斯·威爾士,來自英格蘭群島上的“威爾士王國”

  能夠將國家的名稱架在自己的姓氏上,這少年的出身必然不一般。通過兩日的交談,洛基得知現任威爾士郡守“查理曼·威爾士”是這少年的叔父。

  13年前,當洛基攻下巴黎城后,整個法蘭西公國宣告分裂。富庶的土壤立刻引來周圍群狼的凝視,韋賽克斯國主艾克伯特立刻聯絡7國所有國主。

  聽說能夠將一直騎在眾人頭頂上的法蘭西端掉,7大國主拋下一切紛爭立刻團結起來。

  經過長達3年的戰爭,彼時法蘭西公國共有7座行省歸于維京·英格蘭聯軍之手。到了現在,英格蘭7國早已完成統一,7國已經合并成了“新英格蘭大區”,隸屬于洛基統領的“諾曼底王國”。

  “新英格蘭大區”的公爵大人正是14年前和洛基交戰的艾克伯特。

  曾經的敵人,現在已經變成自己的下屬。

  洛基的腦中沒有這段記憶,但聽到后,他感覺這極有可能是真實的。

  他對自己的能力有著清晰的認知。

  一生在殺戮中成長注定了他是一名強大的戰士,他可以利用頑強的戰意帶領部下攻城掠地,但若說到如何在中古時代經營一個龐大的國家....

  這對于一個生長在極寒偏遠之地的穿越者來說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歷史上由“戰士”治理的國家往往沒有太好的下場。

  由蒙古鐵騎創立的“元朝”打下廣闊的疆土,卻僅僅維持了97年。

  戰無不勝的闖王李自成僅在故宮住了28天,就再次出征,戰死。

  艾克伯特有野心,有能力。他能夠讓韋賽克斯在7國之中脫穎而出,甚至待其他6國如同傀儡政權。此人并不簡單。

  后世的史書之中也多次提及,終結英格蘭7國統治的正是他。

  這一世自己無形之中幫助他完成這一成就,不知算不算陰差陽錯。

  “你們小心一些,相互間不要相隔太遠。”洛基轉頭對身邊的話癆學士說道,“老哈什曾經特殊提起過近期有許多行商在這片沙漠中失蹤。

  根據他的猜測,他們極有可能命喪于沙匪之手。

  老哈什的判斷絕非空穴來風。游蕩在黑沙漠外圍的“沙匪”,是馬幫行商最大的威脅之一。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這句話無論套用到哪個時代都是至理名言。

  黑沙漠外圍活動的沙匪除了自由民,還有來自西哥特,阿瓦爾汗,保加爾汗王國的土匪海賊。他們居住在遠離城市的山洞之中,平日里衣著光鮮,混入孟菲斯城中刺探情報。

  得知馬幫出城的消息后,線人會放出信鴿聯絡山洞中的沙匪。沙匪全員蒙面,騎乘高腳軍馬跟隨在馬幫身為,隨時準備發動劫掠。

  最近3個月里,哈什馬幫是走出這座城市最大的一支馬幫行商,沒有之一。

  幾乎可以預料到的是他們必然會引來沙匪的襲擊。

  原因很簡單。

  行商的減少意味著沙匪也沒有了生活來源。此時好不容易遇到一支出城的大魚,可想而知會有多少饑餓的沙匪如同野狼一樣徘徊在這處沙漠之中。

  正因如此,老哈什破例沒有購買駱駝,而是繼續使用使用馬匹牽拉車輛。

  亞歷山大港到孟菲斯城這一段道路上,為了讓騎兵部隊能夠快速巡邏,阿拉伯帝國安排到北大陸的執政官耗費巨資,沿著尼羅河修建了一條可供馬匹同行的簡易官道。

  釘有馬掌的馬匹可以在這條路線上快速奔跑,以保證商隊能夠短時間內抵達孟菲斯城。

  然而孟菲斯城外的沙漠之中完全沒有道路,滾燙松軟的黃沙更適合駱駝行走。更不用說駱駝在扛饑餓與耐旱能力上都要超出尋常馬匹太多太多。

  老哈什寧可占用大量空間儲存食物與清水繼續選擇帶馬出城只有一個原因。

  馬匹比駱駝更加適合戰斗。

來自法蘭西公國的純種高腳馬一旦奔跑起來,其速度足有駱駝的5倍。馬匹帶來的強大沖擊力可以讓兵器更加順滑的切入人體  一旦遇到沙匪,全員上馬,哈什馬幫會立刻變成一支人數近百的騎兵。這在沙漠之中可是一股相當強大的戰力。

  或許只有如此,他們才能夠沖破沙匪的襲擊。

  老哈什騎在馬背上,謹慎的走在隊伍的最前方。每走上幾十步,他都要從懷里拔出望遠鏡仔細的觀察一番天邊的沙丘。

  他清楚,沙匪襲擊的目標大多都是剛剛出城的行商。他們并不會距離孟菲斯城太遠。

  第一天日落之前,他們必然會出現。

  結果....

  待到夕陽西下,哈什馬幫抵達第一處落腳點的時候,天邊依舊沒有出現任何人影。

  這讓老哈什擁有極大的不真實感。

  自由民大量減少,沙匪失蹤,一天提心吊膽的行走給他的感覺就像是蓄勢待發的一拳打入松軟的棉花中。

  每一支馬幫行商都有屬于自己的落腳點。老哈什第一晚落腳的地點位于一處頗為隱秘的廢棄礦坑。這是數千年前,奴隸們挖掘黃沙制作水泥而形成的堅固坑道。

  第一日的旅程處處透露著詭異,以至于老哈什當晚破例,增加了一倍的守業哨崗。

  然而一整夜過去。

  不要說沙匪。

  就連經常出沒與洞穴中的沙狐和土狼,都沒有出現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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