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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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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鳳,她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當中,一直就沒有充當過討喜的角色。

  既然我是一個累贅,為什么要生下我?

  我當然恨她,或許沒有她的存在,我在那個偏僻的山村里長大,生活或許是另外一番樣子。

  可惜的是,她沒有給我恨她的機會,就麻利地滾去了另一個世界。

  她再一次出現在我生命當中的時候,已經病入了膏肓,盡管這樣,她還要在我的生命當中留下了道不可愈合的一道疤。

  我生命當中的第二個重要的女人。

  小倩,我應該恨她嗎?

  當然,我恨她,當我看到她和那個比她父親還要老的男人,親密無間的時候,我恨不得立馬掐了她的脖子,讓她去另一個世界見一見金鳳。

  老天爺到底看不過眼,這個女人是得到錢了,但她沒有得到健康。

  也不曉得是金鳳將那個病傳給了老男人,還是老男人將病傳給了金鳳。

  反正,最后,老男人將病傳給了小倩。

  我和小倩最后一次見面的時候,她滿臉憔悴,說她后悔了。

  我在心里冷笑,后悔?拜金女人怎么會有后悔的時候。

  衣服兜里的那根鞋帶已經被我給捏出水來了。

  是她約我見面的,本來我不想對她怎么樣的,到底是我曾經愛過的女人。

  但她偏偏是天堂有路不去走,地獄無門卻偏闖。

  去見她之前,我心理矛盾了又矛盾,糾結了又糾結。

  最后恨意占據了上風。

  但那天我沒有動手,因為在我動手之前,她說她活不久了,她得了難以啟齒的不治之癥。

  那個老男人先于她去了另一個世界,留給她的財富,一輩子都花不完。

  小品里說過,人不能把錢看的太重了,錢乃身外之物,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你知道是什么嗎?人死了,錢沒花掉!

  她說,醫生說的,她最多還有幾年的活頭。

  她拿出一張卡放在我的面前,說她這一輩子最對不起的人就是我,那卡里的錢夠我花一輩子了。

  我起身來,將那根鞋帶扔進了垃圾桶。

  我說:“別他媽的侮辱我,你覺得我會花你的臟錢嗎?”

  說出這一句話之后,郁結了好久的心終于順暢多了。

  那一座城市里再也沒有我留戀的東西了。

  我辭了職,開始到處流浪。

  一路上,我開始寫網文,這是我一直熱愛的東西。

  半年前來到了海陽市,住進了民宿村那家叫聽海居的客棧。

  之所以選擇那里,是因為那里安靜,我不喜歡被人打擾。

  小時候,我喜歡看柯南。

  所以一開始寫網文就選擇了偵探文。

  對于一個學建筑的人來說,寫吃力了一點,尤其是寫偵探文。

  開始寫的時候,我就意識到,熱愛文學是一回事,能不能寫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我寫的上不得臺面。

  是熱愛支撐著我一直寫下去的動力。

  至于為什么會選擇殺人,是七年前發生在連城的連環殺人案給了我靈感。

  在寫之前,我還是下了一些工夫,搜集了一些中外典型的案例。

  其中就有七年前在連城發生的連環殺人案件。

  我在皇峻ktv和大學同學喝酒的時候,遇見了文燕。

  ktv昏暗的燈光下,醉意朦朧之間,文燕一張臉慢慢地和腦海中金鳳年青時候的那張臉重疊了起來。

  一股恨意沒來由地直沖腦門,我花了五百塊錢買了她一個晚上。

  在酒店里,我第一次嘗到了風塵女的味道,一種讓人又愛又恨的味道。

  這個婆娘,那方面的工夫簡直不擺了,我就跟走火入了魔似的,欲罷不能。

  遇到卡文的時候,我喜歡到處走一走,放松一下心情。

  從民宿村走出去,然后進入青水村,虎頭山風景不錯,從青水村正好可以爬上虎頭山。

  虎頭山能逛的地兒都逛了一個遍,包括那個閑置的板房,那一套漂亮的院子。

  我給了看門的大爺一千塊錢,他就讓我住進了二樓的那一間房。

  大爺眼神不好使,耳朵也不靈光。

  我讓文燕以我女朋友的身份住在哪里,但她并不太安分,在上面呆了兩天晚上之后,就吵著要下山。

  所以我給她下了藥,大部分時間都昏睡在那里。

  文燕是第一個被我控制的姑娘,但我為什么最后才對她動手,是因為我后來找到的姑娘,那方面的工夫都不如她。

  她身上有一種我貪戀的味道。

  直到阿丁的出現才取代了她的位置。

  有一次,我下的藥分量可能不太足,文燕差點就跑了。所以,我給了她一些教訓,讓她親眼目睹我將許蘭給肢解了。

  那一天晚上,文燕嚇得當場就暈了過去。

  看著她害怕的樣子,我特別高興。這些戲子,她們活在這個世界上本身就是一個錯誤,我只是在糾正錯誤而已。

  對文燕動手的那天晚上,她苦苦哀求我,讓我給她一條生路,那怕是終身囚禁她也愿意。

  說實話,我差點就聽了她的。

  在她那一張臉最后幻化成金鳳的模樣之時,我完全無法控制我自己,電鋸的聲音拉響了號角的時候,她的生命也就應當走到盡頭。

  我之所以沒有遲遲沒有對阿丁動手,是因為她是一個聰明且灑脫的姑娘。

  她雖然也身處在風塵中,但身上似乎少了一些風塵味,多了一些隨性和灑脫的氣質。

  說白了,她的外形雖然在某種程度上與金鳳相像,但她區別于金鳳和小倩的是,她不拜金,不會為了金錢和享受出賣靈魂。

  阿丁暫時不能死,但總得要有人來代替她死吧。

  我混跡于各大娛樂場所,在那些場所,出賣靈魂的女人多如牛毛。

  但真正要與金鳳,小倩相像的女人卻難找。

  我開始如熱鍋上的螞蟻一般,坐立不安。

  聽海居吧臺服務員小趙就落入了我的視線,對于她,我有點饑不擇食。

  與金鳳相比,她不是風塵女,長相也過于平凡。她之所以成為了我的目標,是因為,她拜金,從骨子里透出拜金的味道,濃烈得讓人發憷。

  最后,說一說那枚綠寶石戒指。

  我用了半年的工資給小倩買了一枚綠寶石戒指,在她選擇離開我與那個老男人在一起的時候。

  她將那枚戒指還給了我,她還我戒指的時候,我看見她手上戴了一只碩大的紅寶石戒指。

  與我那一枚小小的綠寶石戒指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枚綠寶石戒指頗具有諷刺意味,當初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這枚綠意盎然的寶石,一開始就注定了我被綠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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