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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不速之客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疑霧密布

  金鳳這個女人,是一個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女人。

  我跟著她,過過極盡奢華的日子,也過過三天沒飯吃的生活。

  當她找到了有錢的金主之后,我們是頓頓大餐,出入的是高檔酒店。

  有很多次,當她被有錢的金主給一腳踹了之后,我們兩個露宿街頭,連找個睡覺的地兒都沒有。

  在我十四歲那一年,正在一家民辦初中上學,她攀上了一個極其有錢的金主。

  她帶著我住進了這位金主富麗堂皇的家,過上了富太太的生活。

  但很快,我就變成了她追求幸福的拌腳石。

  在一次我和那個男人的兒子發生了沖突之后,男人找她談了話。

  談話的內容很簡單,要么讓我離開那個地兒,要么讓金鳳帶著我一起離開那個地兒。

  金鳳到底沒有站在我這一邊,她將我帶出去吃了一頓大餐,給我留下了一千塊錢。

  然后,她給了我兩條選擇,第一,去找管大明。畢竟在名義上管大明還是我的父親。第二,去福利院。

  我不好意思去找管大明,去福利院也不現實,畢竟我都十四歲了。

  我沒有去學校,我不知道我親爹是誰,但我大概遺傳了他的樣子。

  十四歲的年紀,看起來像二十歲的樣子。

  我謊報年齡,進了一家飯館當了一名傳菜員。

  飯館有一個好處就是,包吃住。

  我在飯館里當傳菜員半個月之后,管大明找上門來了。

  是學校知道我沒上學之后,聯系了金鳳,金鳳給了老師管大明的電話。

  管大明請我在街頭小店吃了一碗餛飩之后,長嘆了一口氣。

  “兒子,你媽不要你,你爸不能干那缺德的事。你還是回學校去上學,你爸供你。”

  那天,管大明一張飽經風霜的臉特別的動人。

  管大明在工地上搬磚,他說比在電子廠掙得多。

  我們爺倆租住在城中村,日子雖然過得清苦,但比起和金鳳在一起的時候,我覺得幸福得多。

  我過夠了大半夜睡得正香的時候,金鳳從外頭帶男人回來搞事情的那一種無法形容的生活。

  好人不長命。

  管大明后來娶了一個善良的老婆,我管她叫芳姨,芳姨人雖然長得不咋的,但人很溫柔和善,對我也很好。

  芳阿姨給管大明生了一個姑娘,叫菲菲,兩口子雖然都長得不咋的,但菲菲卻生得十分水靈,成天跟在我屁股后面哥哥長,哥哥短的叫著,特可愛。

  但好景不長。

  在我上高中二年級的時候,芳姨領著菲菲去上幼兒園的路上,一扇從25樓高掉下來的窗戶,端端地砸在母女兩個身上,雙雙魂歸了天國。

  我的管大明爸爸沒有經得住得這個打擊,隔天在他搬磚的工地,十六樓高的天臺上,一躍而下。

  鄉下的奶奶在一年前生病去世了,我又一次成了孤家寡人一個。

  但這一次不同的是,我是管大明的法定繼承人,我得到了一筆賠償金。

  這些賠償金足夠支撐我上完高中,再上完大學。

  畢業之后,找了一個還算過得去的工作。

  我愛好文學,但學的卻是建筑工程專業,畢業之后當了一名施工員。

  大學期間談了一個女朋友,名字叫小倩。

  小倩人長得漂亮,也不曉得她是看上了我哪一點。要錢沒錢,要模樣沒模樣,還是一個沒爹沒媽的,沒房沒車,沒家的五無男人。

  我只是開玩笑對她說,做我的女朋友吧!

  她立馬爽快的答應了。

  我以為這是上天對我以往悲摧的人生的一種犒賞,沒想到,卻是另一種悲劇的開始。

  畢業之后,我們兩個在s市租了一間十平米的房子,作為我們的小家。

  日子雖然過得清貧,但卻有愛。

  但就算是這樣的日子也并沒有維持多久,這一種平和的狀態被金鳳的到來打破了。

  她老了,一張撲著厚粉的臉上,掩飾不住歲月的痕跡。

  男人只要有錢,年青的姑娘前仆后繼上趕著往跟前撲。

  金鳳,這樣一個風塵女,自然是比不過那些年青漂亮的姑娘。

  所以,她下崗了,被那個有錢的男人趕出了家門。

  我聽說,男人并沒有做得很絕,給了她一筆分手費。

  但這筆分手費被她養了小白臉,很快就揮霍一空。

  她無處可去的時候,想起了世界上還有一個親兒子的存在。

  她當初給了我一千塊錢,讓我不要再找她的時候,我看見她從面前轉身走了,走的時候,邁的步子明顯十分比來的時候輕松一百倍。

  我都能想到她內心的臺詞:總算卸下這個累贅了。

  我比她要好一些,給了她兩千塊,說我們自己的生活也不容易,讓她以后別來找我了。

  她后來是沒來找我了,但卻背地里頻繁地找小倩。

  直到有一天,我下班回到家里的時候,小倩不見了。

  打她的電話也關機,她這個人就從我的生活當中消失了。

  我發了瘋一樣的找她,甚至報了警,以為她出了什么事。

  直到有一天,一個大學同學告訴我,小倩找了一個有錢人,朋友圈成天發的不是豪宅就是豪車。

  她的朋友圈只是將我屏蔽在外而已。

  一開始,我還不相信,我不相信小倩是一個物質的人。

  直到我親眼所見,她和一個大腹便便的男人在一起,那個男人比她爹的年紀還要大。

  真相就是這么讓人難以接受,那個男人,是金鳳介紹給小倩的。

  事成之后,那個男人給了她一筆錢。

  她為了那一筆錢,連自己親生兒子的幸福都可以不顧。

  我問她為什么。

  她回答:“兒子,我病了,我需要錢來治病。女朋友沒了,你還可以再找,但我的命沒了,就再也找不回來了。”

  我問過小倩,她為什么要離開我?

  小倩回答:“管子,沒有一個女孩不物質。當我知道金錢能帶給我以往所不敢想的生活之后,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金鳳的健康在年青的時候就揮霍得差不多了,盡管有那一筆錢,也沒能擋住她去另一個世界的腳步。

  她得的是不治之癥,一種難以啟齒的不治之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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