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經久未見,你喂我一口飯,我喂你一口菜,真是膩膩歪歪,甜甜蜜蜜。
可惜李星星目前在工作期間,十分忙碌。
吃完飯,和溫秀珠等人陪同考察團到樓下享受法國大餐,下午到絲綢廠轉一圈,經過琳達的同意將繪制好的錦鯉圖交給繡娘,回來就是精致浪漫的下午茶時間。
隨后,李星星經常早出晚歸。
既要負責考察團和梧桐市絲綢廠的翻譯工作,又要抽出時間畫出自己腦海中浮現的各種錦鯉圖,不能重復,不能馬虎。
即使熟能生巧,也要慢工出細活,她必須對自己和琳達的合作負責。
三過家門而不入,說的不是大禹,而是她。
李秀紅和夏明星想見她,必須挑在考察團等人沒起床或者入睡后的時間段,除此之外,他們根本見不著李星星。
好在忙碌有所得。
梧桐絲綢廠的絲綢質量、繡娘的手藝都很給力,經過重重考察并詳細檢驗后,琳達表示滿意,旗袍上一幅活靈活現的錦鯉圖更讓她眼放精光。
“用在禮服上一定漂亮!”琳達腦海中靈感洶涌,恨不得立刻回去畫設計圖。
不僅漂亮,而且實在。
認真看起來,各種絲綢就沒有一絲一毫的偷工減料,難怪好些朋友都喜歡來這里采買絲綢、瓷器、漆器等華美的藝術品。
是的,藝術品。
琳達認為刺繡就是一種藝術品。
看過繡娘們從前完成的一幅幅精美繡品,琳達決定買下來用在服裝設計和手袋設計方面,而錦鯉圖屬于另外的小訂單,她只定了七幅來自李星星繪制的錦鯉圖,按照她定下的尺寸,全部繡在上好的素面錦緞上面。
五日后,經過討價還價,雙方訂立價值四十萬的絲綢大單,二十萬的刺繡大單。
這是一年的訂單,一年后會看情況來確定是否合作繼續。
合作達成后沒多久,琳達隨團回滬,帶走李星星畫的二十四幅錦鯉圖。
由服裝公司高層見證,經律師公證,李星星將著作權注冊等事情委托給琳達負責,簽訂合約中的版權費是每幅每年一千美金,先付一年的版權費,后期會根據銷量調整,用來刺繡的七幅則是一次性買斷,每一幅為五千美金,一分都沒少給李星星。
李星星喜滋滋地揣著巨款回家。
版權費總計六萬九千美元,翻譯費三千六百元,不包括五百元的置裝費。
李星星推辭一番,但溫秀珠堅持按天數付款。
合作如此順利,李星星真的功不可沒。
既然資本家小姐出身的溫秀珠不差錢,李星星就笑納了。
“娘,娘,娘,發財啦!”把美鈔和現金捧到李秀紅跟前,李星星笑得燦爛無比,胸膛挺得老高,“我們很長一段時間內都不會缺錢了!”
李秀紅目瞪口呆,由衷地道:“可見學習的用處!”
她辛辛苦苦一輩子也掙不到這些錢。
李星星啊了一聲就聽她繼續說道:“星星,我收到你哥哥的信了,他讓我監督你做卷子、復習功課,高考結束前不準再請假,我覺得非常有道理!”
李星星急忙道:“我得整理東西,從滬上帶來很多東西呢!”
“先做卷子!那些東西我看過了,不著急整理。”李秀紅可不是好糊弄的。
李星星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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