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們不走嗎?”
符安安目光暼向老板的腿,“呆在這里是好不了的。”
“去天涯海角也好不了。”
老板眼神顯得很平靜,“年紀大了,對以前的東西都有感情了。人這一生講究個落葉歸根。”
符安安聽完看向她旁邊的男人,“你也是?”
刀疤男暼了她一眼,沒有同她說話。
“那好吧。”
在游戲里,最多見的就是死亡。她自己都顧不過來,怎么會去顧別人,更別說是放棄求生的人。
她拉著駱駝準備離開,在門口又一頓,“對了,這些天有一個身高大概1.9米,長得很好看的男人嗎?”
“沒有。”
老板搖頭,“這些天戈壁只有我們兩人,你是第一個再次到這里的人。”
“到這里的不是我一個,是一群。”
符安安聞言糾正他們的說法,“隔壁戈壁也水源枯竭了,我跟著他們回來的,那些人現在應該也進來了。”
“你跟著一群逃荒人?”
聽到符安安的話,老板臉色微變。
“怎么了?”
符安安手一頓。
刀疤男的聲音為此幽幽響起,“等他們將糧食吃完,就改吃你了。”
逃荒人。
缺水、缺糧都有。
這些人如果能迅速找到新的地方安頓下來,那就什么事情都沒有。如果糧食、水源耗盡,在荒蕪的大漠上,逃荒人就變動物了。
同類也是食物。
同類的獻血可以解渴。
一個同類省著吃可以讓十個人堅持3天!有外來人就是外來人,沒外來者就吃團隊里最胖的人。
在這極端是環境里,生存是一件很偉大的事,也是一件極度血腥的事。
“當人變成了野獸,就不是那么好對付的了。”
刀疤男回憶起自己曾經看過的畫面,“就算是死,他們也能夠擺動干瘦如柴的四肢,將目標咬下一塊肉來。”
符安安腦子里出現了喪尸樣子,然后使勁地眨了眨眼睛,“如果真是這樣子,那你們可能會比較危險。”
她回憶起路上,那些人之間的交談,“后面還有好多逃荒者,他們只是第一批。聽聞附近至少有四個戈壁水源都干涸了。”
說著話她看了眼身邊的駱駝,“真的不想走嗎?我把駝哥讓給你。”
“不用了。”
老板聞言搖頭,“阿疤雖然很強壯,但并不會減少路上的風險。如果早些還有機會,現在不如在這里待著,珍惜剩下的日子。”
人各有志。
老板給了她最后一條建議,“不管你是不是龐桐來的,建議從現在開始朝著龐桐出發。朝著太陽升起的方向一直走,那里是最大的綠洲。
如果路上沒吃的了,就把駱駝殺了。”
她說著看向駝哥。
如果符安安在他們吃光所有糧食都沒回來,他們也會將駱駝也吃掉的。
那滿含殺氣的眼神,讓一直在咀嚼自己胃里東西都駝哥停了一下,然后嘴巴更加快速地動了起來。兩條腿使勁地蹬了蹬地,仿佛在催促著快走。
果然是低配版的傅哥啊,完全沒有泰山崩于前的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