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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格里莫廣場十二號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霍格沃茲之我的同學是伏地魔

  從國王十字車站下車,一行人穿越九又四分之一站臺,拖著行李箱走出大門,他們早早在火車上脫下了自己的巫師長袍,穿上了麻瓜的衣服,穿著光鮮亮麗的四人和周圍面黃肌瘦一身破爛的流浪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一襲洋裝的沃爾布加抬起腿跨過一個躺在路邊的垃圾堆旁不省人事的小孩,滿臉厭惡地說道,“這些麻瓜,如果打不過就不要打了,每次回家都要影響心情。”

  “他們其實是被侵略的一方。”納爾遜在一旁開口道,這次回倫敦他帶了些零錢,從口袋中取出幾枚散碎的硬幣,握在手中彈向路邊,在油桶和路燈的反彈下,硬幣竟神奇地落入了那名流浪兒的口袋中,他重新把手插回口袋,說道,“如果讓德國人贏了,恐怕你回家路上的心情會更差。”

  “其實現在還好,戰時會有市政部門每天巡街收容孤兒,起碼餓死人的情況很少了,”作為張伯倫的忠實粉絲,湯姆對英國的政務更加熟悉,他搖搖頭,繞過垃圾堆,說道,“如果仗打完了,不論輸贏,那時候就沒有有空理會他們了,等到政府的重建工作開始,才到他們的苦日子呢。”

  “反正和我們沒什么關系。”阿爾法德扶住頭頂豬肉派的帽檐,目視前方,急匆匆地往前走,但他往日嘻嘻哈哈的笑臉早已不復存在,看得出他的內心并不平靜。

  十五歲真的是一個恰到好處的年齡,小巫師們已經不能再被稱為小巫師了,相比孩提,他們已經開始真正接觸社會,并把自己放入其中,為自己安上包括但不限于階級、身份、血統等等一系列的標簽,褪去單純、心智愈發成熟的他們在面對以前司空見慣的各種景象時,往往能夠產生和一年以前完全不同的思考。

  這條路阿爾法德走過四年了,年幼時出門晃蕩的經歷還要更多,但他還是第一次真正低下頭,去將這稱得上餓殍遍地的景象收入眼中,但是他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僅僅出站后的一段路,這個心思單純的陽光少年便已經變得不忍直視起來。

  “納爾遜,”走了大概十分鐘,沃爾布加在前頭帶路,和并肩的湯姆一起討論家里的古董,阿爾法德拉住興致勃勃左瞧右瞧的納爾遜的袖子,小聲問道,“冒昧地問一句,你知道他們以后會去哪里嗎?”

  “哦?你對他們感興趣?”納爾遜挑挑眉毛,放慢腳步,走到阿爾法德身邊,前方的沃爾布加和湯姆聽到響動,轉過身來,納爾遜揮揮手,示意他們不用等自己,然后,他揉揉頭發,思索片刻,回答道,“一般來說,他們會被市政部門發現,然后分配到周圍公立的孤兒院里,我和湯姆就是在西城孤兒院長大的。”

  “你們以前也這樣嗎?”阿爾法德指了指身后的流浪兒,小聲問道,“我不是……我是說,你們也是在街頭被發現的嗎?”

  “倒也不是,”納爾遜搖搖頭,說道,“我在倫敦有親人,是我的姨媽一家,至于湯姆,他就是在孤兒院出生的,我們從小就在那里,倒也沒經歷過街頭的這些風風雨雨。”

  “噢!”阿爾法德點點頭,又回頭看了一眼,“那么他們為什么沒有被送進孤兒院呢?”

  “應該是孤兒院的份額不夠了,”納爾遜嘆了口氣,說道,“孤兒院的收入一般來源于社會捐贈、政府撥款和教會扶持,現在看來,前兩項的收入應當已經很少了,至于教會,戰爭時期倒是能多些收入,但是很少有錢能夠進孤兒院這種機構的腰包。”

  “為什么要錢呢?吃飽飯難道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嗎?”阿爾法德無比困惑,“據我所知,巫師——”

  “你都說了是巫師了,”納爾遜拍拍阿爾法德的肩膀,打斷了他的話,免得他再發表什么“何不食肉糜”之類的高論,他解釋道,“對于沒有魔法的麻瓜來說,想要吃東西,哪怕是一塊簡單的黑面包,也得前一年就耕好地、種上種子,再照料半年收獲麥子,把它們磨成粉,加上其他的佐料烤制,這才能吃上東西,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這其中的工序都得他們自己用雙手完成。”

  “嘶……用手磨面粉,難以想象。”阿爾法德搖搖頭,陷入了沉思。

  “如果你感興趣,這個假期有太多時間讓你在倫敦街頭走走看看呢。”納爾遜拉起箱子,向著湯姆和沃爾布加背影消失的方向追去。

  “嗯。”阿爾法德點點頭,跟了上去。

  “這就是格里莫廣場嗎?”

  納爾遜和阿爾法德很快追上了另外兩人,又走了大概十分鐘,他們來到了一處廣場,說是廣場,其實只是一處用居民樓圍起來的平地罷了,這種地方在英國司空見慣,廣場的地面由上了年頭的青石鋪成,看著锃光瓦亮的青石,納爾遜可以想象這里剛建成時有多么平整多么氣派,但被歲月磨圓了的青石此刻踩在上面卻有些坑坑洼洼的。

  進入廣場后,沃爾布加徑直向著旁邊的一排房子走去,它們造型統一,同樣方方正正的門楣和同樣又細又高的窗戶,給人一種經濟適用型哥特風的觀感,只見她在十一號和十三號之間站定,在身后三人的注視下左右觀察了一番,隨即抽出魔杖,在兩座房子之間的分界線處戳了戳。

  很快,十一號和十三號兩棟房子向兩邊分開,一扇涂著黑漆的大門率先從漆黑的縫隙中擠了出來,隨之而來的是一棟漂亮的大房子,它比兩邊的房屋高多了、大多了、也獨特多了,它有著尖尖的頂和被彩繪包裹的閣樓,大門旁邊甚至還插了兩束花,正對著他們的兩扇大窗戶擦得干干凈凈,可以看到里面忙碌的人,和納爾遜想象中不同,這是一棟窗明幾凈、生機盎然的漂亮屋子。

  “看樣子他們還專門打掃了外面。”沃爾布加挑挑眉毛,先他們一步跨上臺階,伸長胳膊,按響了門上的門鈴,門鈴下方是一個銀質的蛇形門把手,但上面沒有鎖眼,似乎只是一個擺設或者開門時借力的地方。

  “哪位?”門內很快有了回應,聽起來是一位嚴肅的中年男人。

  “是我,父親,”沃爾布加回應道,“我們回來了。”

  “帶著你的同學們呢嗎?”男主人的語氣有些著急。

  “是的。”

  很快,隨著一陣悉悉索索鎖鏈碰撞的聲音,門從里面大開了,轉軸發出“吱——”的摩擦聲,一張表情嚴肅的臉從里面探了出來。

  他長著一張和阿爾法德相差不大的臉,只是蒼老一些、消瘦一些、嚴肅一些,短而密的黑發一絲不茍地梳到腦后,手里握著一柄色澤紅潤的木制煙斗,里面正冒出裊裊的青煙,他穿著一件十分正式的黑色長袍,一件稱得上華麗的正常人絕對不會在家里穿的長袍。男人的脖子上掛著一根銀色的項鏈,掛著一枚吊墜,被雕刻成布萊克家族家徽的形狀——兩只灰狗簇擁著一塊描繪著山峰的黑色盾牌,上面點綴著兩顆星星和一柄利劍。

  “你們好,歡迎來家里玩,”他伸出手,輕輕和納爾遜與湯姆依次握了握,讓開身子,“我是沃爾布加和阿爾法德的爸爸,我叫博洛克斯·布萊克,請進吧。”

  眾人回禮,在他的招呼下走近了房子,納爾遜注意到,在博洛克斯筆挺的衣領下藏著一枚金光閃閃的勛章,他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塊梅林一級勛章。

  走近大門,映入眼簾的是一張巨大的掛毯,上面用金線繡著樹狀圖案,每叢樹冠間都有一個名字,頂上是金光閃閃的幾個大字:高貴的最古老的布萊克家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上面被燙出來了不少小洞,仿佛一個老煙槍經常在旁邊抽煙一樣,納爾遜的思緒不由自主地發散到了博洛克斯的煙斗上。

  納爾遜湊近掛毯瞧了瞧,博洛克斯的聲音就從他的身后傳來:“這是布萊克家族的族譜,上面的每一位族人都曾經在自己的行業中充滿影響力,布萊克家族是英國歷史最久遠、血統最純粹的家族。”

  “謝謝您。”聽到這仿佛推銷的解說,納爾遜感到一陣牙酸。

  “不客氣,先讓兩個孩子帶你們在家里逛逛吧,”博洛克斯點點頭,說道,“我先去吩咐人準備晚宴了。”

  說罷,不等納爾遜回復,他已經消失了。

  “走吧。”沃爾布加聳聳肩,父親消失后她馬上輕松了下來,向著掛毯努努嘴,說道,“上面的每一個人都在自己的行業中充滿影響力,當然,沒有影響力的就是那些小洞。”

  “我以后可能也會變成一個小洞。”阿爾法德補充道,“我們家現在算上親戚大概有十來口人,其實如果不把他們燙掉,布萊克家族應該還是很興盛的。”

  “這就是純血家族的限制,”湯姆評價道,“有些家族只剩下一個人了。”

  “確實。”納爾遜望著湯姆,挑了挑眉毛。

  “走吧,帶你們去看看我們家的藏品,書房就在旁邊,你們應該會感興趣的。”沃爾布加說著,就要往樓上走去。

  納爾遜對格里莫廣場十二號的第一印象就是黑,沒想到上了二樓,還是一樣的黑,倒不是說采光不好,似乎這家人非常樂意把黑色用于裝修之中,不愧他們“BLACK”的姓氏。

  “阿爾法德,你的房間在哪?”湯姆突然意識到一個重要的問題。

  “你這么著急嗎?雖然它們確實很好康,但是其實也不急。”

  “不,我是說,剛剛看你父親的穿著,我感覺今晚的晚餐應該會比較正式。”湯姆揪了揪自己的衣領,說道,“我穿毛衣納爾穿風衣感覺不是很正式。”

  “倒也是。”納爾遜點點頭。

  “其實也沒必要這種在意,畢竟我們還是未成年。”沃爾布加安慰道。

  “那可不行,”湯姆白了她一眼,“你們家里人有求于納爾吧,既然他們很有誠意,我們也不能不尊重他們。”

  “剛好我們之前買了一套禮服長袍。”納爾遜補充道。

  “好吧,是我欠考慮了。”沃爾布加欠身,吩咐弟弟,“你帶他們去客房換衣服,我們等會兒在書房見。”

  “就這?你說的好康的東西……就這?”

  書房門口,湯姆正竭力吐槽著阿爾法德專門從臥室拿來的珍藏——一臺專門用于地下施工的小型鉆頭,據他所說,這臺鉆頭可以在半小時內挖出一條五百米長、可以供人通過的隧道,據說這是來源于一位布萊克家族祖先的靈光一閃。

  “這可是我們家族的珍藏,”阿爾法德驕傲地說道,“在我們當年被稱為黑色巫師的時候,這種裝置幫助當時的巫師傳遞了許多難以傳輸的情報。”

  “這得是多么極端的條件?”湯姆無奈地扶住額頭,“什么情況需要一群巫師去鉆地送信,再說,挖出來的土堆在哪?”

  “阿爾法德,你說什么?黑色巫師?”納爾遜抓住了重點,這是他第二次聽到這個詞。

  “是的,不過那雙很久以前了。”阿爾法德撓撓頭,“我答應給你的家譜里就有這段故事,還挺有意思的。”

  納爾遜點點頭,把這件事記在心里,緊接著,一陣“噔噔噔”的響聲越來越大,踩著水晶鞋的沃爾布加走近了,她一邊急匆匆地向這邊趕,一邊把一件件用過的化妝品丟到一旁的家養小精靈懷里。

  “小姐,您的胸針忘了。”

  “我知道,”沃爾布加一把奪過胸針,往胸前一別,“閉嘴吧,我不想讓他看到我連衣服都不會穿。”

  “克利切知道小姐想要什么。”這個看起來還挺年輕的家養小精靈絮絮叨叨地托著沃爾布加的裙子,向眾人靠近,“小姐有了朋友以后就不需要克利切了,哦……有朋友以前也不需要。”

  沃爾布加捋起長發,向后一甩,一襲紅色的高領長裙看起來光彩照人,連帶著身上的配飾都發起光來,她走近書房,微微欠身,沖著湯姆說道,“久等了。”

  “沒關系。”湯姆深深望了沃爾布加一眼,這一身衣服的審美他很欣賞,湯姆點點頭,夸獎道,“很漂亮,沃爾布加。”

  “真的嗎?!”沃爾布加腳步輕快了許多,她提起裙擺,原地轉了一圈。

  湯姆再次點頭,對于真正美麗的事物,他向來是不吝贊美的。

  “抱歉,換衣服有些久,我們晚餐后或者明天再看吧,現在得快點去餐廳了。”

  她春風得意,至于阿爾法德的“你在裝什么呢”、納爾遜的“我能不能去書房快速學習一下英國的餐桌禮儀”和克利切的“小姐你的耳環沒扣緊”這種不足輕重的話則被她完全過濾了。

  她像一只驕傲的天鵝一樣昂著頭在前方帶路,時不時回頭看一眼裹在禮服長袍里湯姆的面龐,納爾遜則跟在阿爾法德旁邊,交流著法國餐桌禮儀和英國的不同,但是他很快發現,和阿爾法德交流這種東西,真不如和家養小精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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