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麥幼。”
“年齡。”
“28周歲。”
穿戴著整套視覺假體裝置的麥幼,正在一名測試員面前,進行簡單的登記。
登記好她的詳細資料之后,麥幼便坐到了離著測試員大概四米處的一個椅子上。
“好,那么測試正式開始!”
隨著一聲提示聲響起,測試員伸出手指晃了晃,示意道:“我伸出了幾個手指?”
“三個!”麥幼在稍微辨認了一兩秒后,才確定的答道。
測試員點點頭,又拿起了一塊大概a4紙那么大的卡片,上面印了兩個黑色大字。
“卡片上寫的是什么?”
這次稍微多等了幾秒,麥幼才回答道:“瑞....康?”
她又答對了,卡片上寫的正是瑞康二字。
接下來,測試員又拿出了很多東西,水果、玩具、模型、單詞表等等,挨個的測試了一下。
最后可以確定,在四米的距離外,當物品小到五厘米,那么穿戴了視覺假體裝置的患者,就無法辨別清楚物品具體是什么,只能認出大致輪廓。
而文字的話會好一些,因為漢字本來就是框框條條的,所以4米外,4厘米大小的文字,勉強還是可以認得出來。
但是如果退到五米,或者縮小到3厘米,就看不清楚了。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這個程度的可視度已經足夠了,畢竟看文字一般都在2030厘米的距離內閱讀文字,而在這個距離內,21號以上的字體,基本上就已經可以流暢的閱讀了。
不過這只是靜態視力的測試。
在測試完靜態視力之后,緊接著測試員又開始進行了動態視力的測試。
但是麥幼在動態視力的測試中,立馬就拉了跨。
物品的移動速度都不用很快,只是勻速慢慢的移動,麥幼就已經看不清楚這是什么東西了,只能大致的看清輪廓,能夠辨別出有一個模糊的東西在面前移動。
而且越靠近,反而越模糊。
這是因為電子攝像頭畢竟無法精確的聚焦,對禁止不動的東西還好一點,但是一旦物品移動起來,那么捕捉到的畫面立馬就花了。
也就是說,佩戴上視覺假體裝置的患者,動態視力非常稀爛,大概也就比馬賽克好一點。
不過如果患者自己在移動,而物品不動的話,還是可以看得清楚的,這也算是一個好事吧,至少使用了視覺假體裝置的失明患者,不用借助導盲設備,就可以正常的出行。
只不過,在他們的眼里,路上的行人,移動的車輛,應該都是模糊不清的,只能勉強看到移動軌跡。
但是這也足夠了,能看到有東西在移動,那么失明患者就可以反應過來規避這些移動的物品,至少不會發生車都開到眼前了,還看不到的情況。
還是那句話,最低標準的自理能力可以滿足,那就已經讓包括麥幼在內的廣大失明患者,十分的滿意了。
而這個測試結果,對于王嘉等負責研發視覺假體裝置的一眾研究員們,也是值得喜悅的事情,實際的使用效果,已經達到了他們預期的目標,甚至還有所超出。
從項目成立之處,大家就沒想過能在動態視力方面能有突破,畢竟這個項目的核心,還是以一個微型攝像頭來采集畫面信息。
而攝像機的相機傳感器是無法做到無時無刻的清楚聚焦到應該聚焦的地方,簡單的說,就是攝像頭是個死物,他并不知道自己拍攝時,應該往哪個位置對焦。
使用者可能是要看一輛飛馳而過的汽車,但是攝像頭卻對面前的一個欄桿對焦了,那自然是看不清楚路過汽車的樣貌。
第二點,就是飛馳而過的汽車是一個動態物體,攝像頭就算第一下對焦到了汽車上,當汽車移動起來后,攝像頭的對焦效果就失效了。
而人眼,雖然看一些高速移動的物體會模糊,但是至少一些慢速移動的物體,還是能看清楚,這就是人眼的聚焦能力在發揮作用。
當你凝神看一樣東西的時候,自然就能更清晰的看清楚。
可惜視覺假體裝置搭載的微型攝像頭,對焦沒有人眼那么靈活,沒有人眼快,靈敏度沒有人眼好。
人眼自帶n檔防抖,自帶變焦微距頭,而且還有高等神經中樞控制。
打個比方,當人盯著一個圖片或者文字的時候,隨意左右晃動腦袋,眼中看著的文字或者圖片,還是會很清晰!
而且當物體靠近時,人眼會自動瞳孔收縮,睫狀肌收縮,使晶狀體屈光度更大,讓視網膜接受到清晰的實像。
不但是眼球自己,人腦也非常強大,會協同視覺感知系統的工作。
有種病叫雙眼球水平震顫,是一種遺傳病。
在臨床上表現出來的癥狀,就是兩個眼球會左右水平方向同步震動,振幅1毫米左右,而且一秒內會高頻率的晃動兩三次。
由于眼球在不停的左右晃動,相當于攝像機在高頻晃動,按理說拍出來的影像應該是模糊的。
但是,牛逼的地方就出現了,此時大腦會無意識的控制頭部也輕微的晃動,頻率也是一秒晃動兩三次,幅度一毫米,保持與眼球震顫的頻率一樣!
也就是說,攝影師連同攝像機連同大屏幕一起移動,問題就這么解決了,患者看到的畫面依舊清晰無比。
而且,頭在晃動的時候,患者自己是根本感覺不到的,除非自己有意識的去控制著腦袋不要晃動,但是這種控制持續不了多久,一會之后就又會無意識的晃動起來。
但是攝像頭就沒這個功能了,如果佩戴視覺假體裝置的使用者快速的左右搖晃腦袋,護目鏡上的微型攝像頭捕捉到的畫面就會瞬間模糊了,只能勉強看得出字體的痕跡,或者圖片的輪廓。
很多視力健全的人,根本感受不到自己的視力有多厲害,甚至很多人都以為攝像機拍攝畫面的清晰度比人眼還高,其實這完全是錯誤的想法。
也不想想,拍的再清晰的畫面,最后不也是眼睛替你接受這些畫面,眼睛告訴你照片的清晰程度嗎......
也許人眼在極限視野方面,遠遠比不上攝像頭看得遠,但是其他方面,完全吊打攝像頭。
這是設備上的缺陷,暫時是無法解決的,除非拋棄攝像頭,從頭開始研究仿人類眼球的畫面捕捉設備,但是這很顯然不是王嘉當初立項時,陳長安能答應的。
不過視覺假體裝置的靜態畫面獲取能力還是不錯的,攝像頭還是有自動對焦的功能,基本上靜態的東西,五米內完全可以清晰的拍攝下來,并且無損的傳輸到大腦內,360p的黑白畫面,已經足夠看清人的相貌和正常文字了。
能做到這一點,整個視覺假體裝置項目的所有研究員,也都已經很滿意了。
他們可不像陳長安,見識過真正仿生眼的實際性能。
在他們眼里,研發出的這款視覺假體裝置,已經可以輕松吊打世界上任何機構和公司研發的電子眼相關產品,并且還是跨代的領先程度!
至少領先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