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更新錯把草稿發出去了,之后才發現不對,急忙又改了……汗……
打聽八卦的人有幾個是念過書的,被二笙一席詞說的動心不已。
別的不說,只說省筆、省墨、省紙這三樣,就有很大優勢。
讀書人花銷大,很大一部分便是花在筆墨紙硯上的。
墨條和紙張是日常消耗,需要經常補充。毛筆消耗慢一些,但也有用禿了的時候。
幾個人伸著脖子去看袁冬初那邊,依稀、好像、似乎……筆桿最下端的確有金屬質感,也就指甲蓋那么點兒的一片。
若銅的筆尖,那得多耐用啊。就算不小心碰壞了,換一片小小的銅皮筆尖,應該用不了幾個錢吧?
當下就有人急著問了:“敢問小哥,在哪里能買到這種蘸水筆啊?”
還有人補充:“還有墨水,那個墨水好像不用搖勻,也不沉底,應該也是專用的吧?”
二笙微笑,看起來有戲啊,他這宣傳工作做的很有成效呢。
他還沒說話呢,另有人遲疑著問道:“我瞧著,那蘸水筆不是凡品,應該價錢不菲吧?”
其他人臉上也出現了猶疑之色。
“不會啊……”二笙一邊答應,一邊看向袁冬初那個方向。
其他人的視線也跟著看了過去。
雖然是遠遠的望著,但也能看到女孩子白皙的手指,用一種特殊的手法握著一支筆。
隨著筆桿晃動,握筆的女子落筆收筆之間,一張單據便寫成,交與身旁的丫鬟,真的快捷無比。
再看那支筆的筆桿,清凈的青白底色上,有著疏落的點點紫色,似乎畫的梅花和梅枝。但距離有些遠,看不真切。
雖然看不真切,但那種精致和富貴大氣卻遮掩不住。
還有那只盛放墨汁的白瓷瓶。
這個倒是看的明白,和筆桿一樣的青白底色上,畫著一支淡雅的紫色梅花。
若是那蘸水筆的筆桿也是如此意境,兩相輝映,倒是相得益彰。
這種物什,能一般嗎?
一定老貴了吧?
圍上來詢問的人都是面露失望之色,有兩人很有掉頭離開的意思。若不是為了替主家打聽事情,真就不留了。
其中一人催促二笙:“這位小哥,你們那個蘸水筆,咱們尋常人用不起吧?”
若只是給有錢人用的,那就不如用毛筆了。
他們主家那能差錢嗎?
用的好好的毛筆,時不時還要附庸風雅,講講誰個的書法更好。好端端的,練了好多年的毛筆,干嘛要換這個蘸水筆?
二笙卻是不急,笑著說道:“你們說袁姑娘用的那支筆啊,那是作坊當禮物送與袁姑娘試用的,當然做的精致。
“若只講實用,柳木就能做筆桿,普通上漆便可。再配上筆尖,用不了幾個錢的。
“墨水也不貴,放墨水的瓶子還可以回收……嗯,回收就是你用完了墨汁,若墨水瓶完好。直接去筆墨鋪子,用空瓶直接換滿瓶,只需買墨水的銀錢即可。”
“哦——這樣啊。”這些人轉而大喜,看來還是能回去和主家領賞的。
又一人問道:“小哥你說用蘸水筆寫字纖細清晰,還省墨省紙,不知能否讓我們看看實物?”
“行啊。”二笙欣然,回頭招呼正忙碌打包的鐵蛋,“你去換了婉兒姑娘,讓她過來,我有事請她幫忙。”
那邊婉兒詢問袁冬初,袁冬初望這邊看了一眼,點了點頭。看起來的確有人注意到她用的筆,宣傳工作這就展開了。
婉兒走到人群外圍,很大氣的扒拉圍著二笙的人,口中說著:“各位貴客讓讓,多謝,讓一下。”
眾人正等著呢,立即讓出一條縫隙,讓她走進圈子。
二笙笑道:“這幾位客人好奇蘸水筆,你去尋兩張袁姑娘用蘸水筆寫字的紙來,讓幾位客官看看。”
眾人眼巴巴的看著婉兒。
婉兒自從跟了袁冬初,除了長見識,還很是長了自信心。
迎著眾人的目光,很從容的一口應下:“行吧,我拿兩張姑娘寫的小故事來。”
她說著話,就要返回后院去取。
二笙連忙出聲阻攔:“可別,你找兩張能體現蘸水筆優勢的紙張來。袁姑娘日常記錄的瑣事、或者賬冊什么的就可以。”
婉兒說的是教旺升等流浪兒認字的勵志小故事,那個字寫的相對要大一些,不足以體現蘸水筆的優勢。
婉兒跟著袁冬初,自是見識不俗。轉念間便已明白了二笙的意思,點了下頭,直奔后門而去。
片刻功夫,她便拿著兩張紙穿堂而來。
袁冬初現在寫字都是用蘸水筆的,例如:各種賬冊、規章制度的底稿、正式文件等等。
婉兒可不會拿出很多,那是女兒家的筆記,萬一丟上幾張,落在別人手中,被人模仿了做什么壞事呢?
兩張就剛剛好,能讓這些人長長見識。傳看之后很容易收回,不至于丟失。
二笙已經帶著這些圍觀的人,站在相對僻靜些的地方,不至于影響門店的秩序。
只不過,這地方距離袁冬初辦業務的臺席最遠,因為那邊排的隊伍較長。
大家都是有眼力的,能看出這位辦事快,別看排的隊伍長,等候的時間卻短。
婉兒還從來沒這么有排面兒過。
她這一出現,圍在二笙旁邊問東問西的人,立即讓出一條道,讓她順順暢暢的走進去。
她走過時,兩邊的幾個人還探頭探腦的,直往她手上那兩張紙上瞟。
只可惜兩張紙婉兒是對折拿著的,交給二笙還叮囑一句:“記得看完要收起來哦。”
待她走出人群,身后便是此起彼伏的贊嘆聲:
“這筆畫……真的夠細誒。”
“筆畫不但纖細,而且粗細均勻。字雖小,但寫的干凈清晰。”
“你們看這張,筆畫并不那么均勻,卻也清晰明了,看著有點像草書。”
“還是這個像楷書的好,照著這樣記錄賬冊,能省一半的紙張和筆墨吧?”
有兩人同時反駁:“何止一半,省一大半都不止呢。”
然后,大家的話題就跑偏了。
有一人用手肘拐了拐二笙,問道:“這就是那位姑娘寫的字嗎?竟然能如此清秀端正。”
接著有人接口:“聽說投遞行的袁姑娘才學寫字不久,原來蘸水筆這么容易上手啊。瞧瞧寫的,很好啊!”
“是啊是啊,這就好了,以后府里的丫頭小子們練字,就用不了那許多紙張了。”
“是否不參加科考的,以后就用不著毛筆了?說起來,毛筆那玩意的確損耗大,而且廢墨廢紙。尤其練字的時候寫那種大字,一張紙寫不了幾個字,看著真可惜。”
蘸水筆連個影子都沒有呢,這些人,居然就開始嫌棄毛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