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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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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再水這才想起,他還有事兒好奇著呢。

  “袁姑娘,下半晌時,你寫單用的那個,是什么啊?”

  “寫單?寫單不都用紙和筆嗎?”秦向儒和周彩蘭的注意力立即轉移。

  袁冬初笑著:“你居然注意到了?”

  潘再水和張二柱黑線。

  那種場面,大小姐您親自坐了一張桌案寫單,打發主顧還那么快,我們想不注意都難好不?

  “冬初你還寫單了?”周彩蘭很驚訝。寫單這么高端的事情,袁冬初也是認字不久,前不久還在和毛筆較勁,怎么這就能寫單了?

  潘再水幫忙回答:“是啊,袁姑娘獨占了一張寫單位置。用來寫字的那個……好像不是毛筆。”

  “在紙上寫字,不用毛筆?”秦向儒表示詫異。

  袁冬初被眾人盯著,坦然道:“用鵝毛做的筆,能蘸墨水。”

  “鵝毛?”眾人有點懵。

  不都是羊毫、狼毫、紫毫這些嗎?鵝毛算什么?沒聽說過。

  潘再水兩人更加奇怪,袁冬初寫字的時候,沒見到有什么毛啊。

  “鵝毛的筆?沒見過,我看看啊。”周彩蘭和袁冬初熟稔,一出口便是大家的心聲。

  袁冬初看看門外,“要不,吃完飯再看?”

  天色不早了呢。

  周彩蘭再次替大家作答:“不了不了,心里惦著事兒,大家是會食不甘味的。”

  額,這成語用的……本就是粗茶淡飯,壓根就沒什么味道好不好?

  “那就,看看?”袁冬初無奈。

  既然早晚都得看,飯前看還省點時間。若推到飯后,這種新鮮事兒說起來,估計得說到子時宵禁才散。

  婉兒去拿筆的空檔,袁冬初先做了解釋:“這種羽毛筆很不講究,寫字時,和紙面接觸也有點硬。我是以為自己習字時間太短,掌握不好毛筆的力度,所以才弄出這么個東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卻說道:“我專門瞧過袁姑娘寫單的包裹,字跡很工整、很漂亮,應該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對于經年累月使用毛筆的人來說,她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筆字,是在太單薄、太生硬了。

  說話間,婉兒把一個長條小匣子放在桌上。

  這里面,就是那怪模怪樣的筆了吧?潘再水和張二柱下意識的就站起來,往桌前湊了湊。

  算起來,他們是初學寫字,有著比袁冬初還痛苦的感覺:毛筆那軟軟的筆尖,搞得他們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如果不用毛筆也能寫字,說不定學起來會容易些。

  秦向儒的視線倒是不受阻礙,但也下意識的抻了抻脖子。

  本以為會看到很稀罕的物件,卻見匣子里的絨布上放著的東西,不見一絲鵝毛的影子,看起來就是三支手掌長的、細細的木棍。

  若說和尋常木棍有的些許差別,便是這三支木棍打磨的還算光滑。

  另外,木棍的頂端,套了一小截細細的竹筒,應該相當于毛筆的筆帽,用來保護筆尖的。

  果然有點粗糙呢。

  “這個是?”秦向儒努力發揮他做機械的想象力,卻也無法把面前木棍,和筆墨聯系在一起。

  主要是潘再水說的清楚:人家這東西,是要蘸著墨汁寫字的,還能寫得飛快。

  可是看眼前事物,卻是無論如何也不具備這個功能。

  周彩蘭坐在袁冬初身邊,也是困惑的看向她,問道:“這就是你說的羽毛筆?羽毛呢?”

  “額……”袁冬初黑線。

  若用了整支羽毛的話,寫字時,羽毛在手里晃啊晃的,太過惹眼。所以,她把羽毛扔了。

  “這種筆只需要羽毛根部中空的管子。”袁冬初一邊說,一邊拿出一支筆,取下頂端的竹管筆帽。

  一支看起來很粗糙的蘸水筆,便展現在眾人眼前。

  作為書寫門外漢的潘再水和張二柱,親眼看過袁冬初寫字時的流利,總覺的這東西很神奇。所以,雖然很眼饞,卻只眼巴巴的盯著看,沒敢動手。

  卻是周彩蘭,注意到自家夫君很有求知欲的目光,問袁冬初:“我和夫君看看?”

  袁冬初二話不說,拿起一支筆便遞過去。

  秦向儒連忙伸手,提著小心接過,上下左右的仔細打量著。

  由不得他不小心,小木棍卻也罷了,尖端被細竹管護著的筆尖,果然就是鵝毛根管,還是削的很單薄,看起來很經不住磕碰的樣子。

  能寫字的稀奇東西,千萬不敢弄壞了。

  羽毛筆的筆尖,袁冬初使用后做過清洗,但尖端還能看出蘸墨的痕跡。

  秦向儒用指尖觸碰尖端,不敢相信的問袁冬初:“這個,真能流暢的寫字?”

  不等袁冬初回答,張二柱便連連點頭肯定:“能的。今日,袁姑娘就是用這個寫單、寫回執,不但流暢,而且寫的快。”

  潘再水斜他一眼,嗤之以鼻:“你知道什么叫流暢?”

  張二柱果斷不服氣:“秦公子剛說的嘛,我懂這個意思。”

  周彩蘭好奇的不得了,本著眼見為實的原則,她央求袁冬初:“要不,冬初你寫幾個字給我們看看怎樣?”

  張二柱小心提醒:“袁姑娘午時才到,又忙了整個后晌。”

  “啊,”秦向儒醒悟,“瞧我,都沒問問袁姑娘的行程。袁姑娘午后剛到便做事,著實辛苦了。”

  然后,頗為不舍的把那支筆遞回去,說道:“那算了,等有機會再向袁姑娘請教。”

  潘再水卻是心癢難耐。

  他已經好奇了整個下午,袁冬初寫單時,他在照應店里的狀況。

  而且,大家都對袁冬初寫單的筆好奇,他就更得沉穩起來。

  萬一他湊上去看新鮮,大家一哄而上,都跟去圍觀。剛有序起來的場面,豈不是更亂了?

  那時,他們到底是辦投遞行的?還是開書法展示會的?

  于是,他一直裝作見多識廣,很有范兒的維持著秩序,很有威嚴的糾正各種不規范操作,喝止擾亂秩序的加塞兒行為。

  原本想著先把店里的事情忙完,再看是否有機會詢問書寫工具是什么情況。

  現在呢?眼看機會就在眼前,當然是先睹為快最好。

  錯過了今日,明日又是忙碌的一天。誠運大當家未來的媳婦,也不可能一直給他做白工寫單。

  再想看袁姑娘用鵝毛筆寫字,那得等到什么時候呢?

  他推了張二柱一把,嚴肅吩咐道:“你去廚房交代李嬸子,讓她打幾個雞蛋,蒸幾個雞蛋羹招待袁姑娘和秦大奶奶。”

  然后,很狗腿的給袁冬初換了茶,把一碟新張羅來的點心,往她面前推了推,陪笑道:“袁姑娘先喝口茶,墊兩塊點心。不用多寫,隨便寫兩行,我們見識一下就行……嗯,我這就去拿紙、研磨。”

  “不用。”袁冬初笑著喊住他。

  只見婉兒已經走上前來,把一疊紙和研好的墨汁擺在桌上,嘴角還抿著一絲笑意。

  她就知道,她家姑娘做的事,哪一樣都能讓人稀罕。

  房間里,眾人滿含期待地看著袁冬初。

  尤其是秦向儒。

  他很好奇,這種硬硬、尖尖的物什,怎樣把墨跡均勻、持續的蘊染在紙上?

  至于其他人,學習書寫的時間都短。

  在他們看來,能把字寫出來就行,用什么才能寫,卻是完全沒概念。

  在幾個人的灼灼注視下,袁冬初用羽毛筆蘸了墨汁,刷刷點點,在紙上寫下一行字。

  她寫的是投遞章程的第一句,十幾個字。中間蘸了一次墨,但蘸墨很快,不需要像毛筆那樣,還得在硯臺邊上抿一抿筆尖。

  再看那串字,筆劃較細,寫出的字比蠅頭小楷略大些。

  和毛筆字相比,這幾個字看起來很單薄。明明是硬硬筆尖寫出的東西,看著卻有些軟,缺乏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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