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穿越之前,還很小的時候,李小民當時最先接觸到的,就是武俠類的。
當時李小民閑暇時間,幾乎全都泡在了武俠里面。
雖然后來接觸到了更多類型的,但那些,場景更大了,人物的能力更強了,可是其內核的故事,卻未必比武俠強到哪里去。
所以李小民內心其實一直都有個武俠夢。
眼下李小民算是得償所愿了。
他一身藍袍,手握長劍,還真有那么一股子俠客的味道。
“作為俠客,自然是要行走江湖,除暴安良,在此之前,先搞點錢再說。”
李小民正式開始進入狀態,自然要先從賺錢開始。
既然要體驗入世的感覺,那肯定不能用修煉的手段去搞錢,要不然那不是分分鐘就可以富可敵國了?還有啥可體驗的。
不過冷不丁要在這類似古代的社會里賺錢,李小民還真的有些不太清楚怎么搞。
“首先,我現在是個俠客,武俠里那些俠客是怎么賺錢的呢?”
李小民回憶了一下,倒是想到了幾個賺錢的點子。
最簡單的就是劫富濟貧,隨便打聽一下,看看哪里有罪大惡極的富紳,潛入富紳家中,隨便搞點錢財就行。
反正這些是劣紳的錢財,不用白不用。
而且,弄來的錢,不能光給自己使用,還要散出去,要救助一些確實非常困難的民眾。
這樣才稱得上是劫富濟貧。
最忌諱的就是劫了富,結果只濟自己一個人的貧。
不過這和小偷實際上沒啥區別了,只不過小偷是什么人都偷,而俠盜則是專門針對那些惡劣的富紳。
另外,就是接受委托了。
就類似于鏢師押鏢一樣,那些鏢師也都是會武功的武者,他們只是職業吃這碗飯的。
也都是接受一些委托,比如把金銀珠寶,或者某些人,從一個地方,安全的護送到一個地方,從而獲取一定的報酬。
而平時比較自由的武者,也可以接類似的任務,幫助一些人做一些事情,完事之后收到報酬。
另外還有一些,就是主動去做一些除暴安良的事情,當地受益的那些群體,會自發的給一些錢財表示感謝。
李小民想了想,也懶得搞得太過麻煩了,便打算打聽一下,看看有沒有什么劣紳,直接潛入其家中拿點錢財得了。
要說打聽消息最為方便的地方,那肯定就是茶樓、酒館等地方了。
這些地方,喝茶的吃飯的喝酒的,一旦酒足飯飽,就會有人大侃一氣。
當然,很多消息從這些人嘴里說出來,真真假假,需要自己去進行分辨。
李小民便找了個茶樓,正好里面還有說書的,就站在一旁,抱著手中的長劍,默默地聽著說書人在那里說一些故事。
起初李小民聽著那人講的故事,還以為是虛構杜撰的,但是當講到有位富紳,欺男霸女,橫行無忌,竟然有人聽哭了。
被人一問,那人哭訴起來,言稱說書人說的都是大實話,他就是那家富戶的受害者之一。
那人自稱叫張思,本來他一家都在辰府做工,可那辰老爺對待下人極為嚴苛,稍微有些錯失,便非打即罵。
他們二人還能忍受一二,可他們的孩子,也是那辰府的家生子,有一日給老爺奉茶的時候,被老爺皺眉一瞪,竟然嚇得失碎了茶盞,頓時被老爺怒打了三十棍子。
可憐那位孩子不過是十四五歲的年紀,身子骨并不如何硬朗,而打棍子的又是府上的護院武者,用力甚猛,竟然把那孩子打了個半死。
結果更讓那哭訴之人張思崩潰的是,孩子被抬回他們住的偏院里沒多久,就只剩下一口氣了。
張思夫妻二人在辰府做了大半輩子的傭人,不敢對辰府的陳老爺稍有怨氣,孩子被打成這樣他們也認了。
可是讓張思沒想到的是,他們去祈求老爺,找個大夫給他家孩子救治一下。
結果辰老爺不咸不淡地丟下一句“不過一個家生子而已,死了也就死了,還浪費那錢干什么”。
張思沒奈何,只想著求同為下人的辰府傭人那里借點錢,打算自己出門去請大夫。
“可那辰心辰老爺……呸呸呸,應該是辰老狗!竟然不讓我出去延請大夫,生生的看著我兒子沒能熬過當天晚上啊!我可憐的兒啊……”
張思說到最后,簡直是涕淚橫流,讓眾人聽得唏噓憤怒,神色各異。
“那辰心辰老狗如此混賬,就沒有人去報官嗎?”
有人憤怒地道,顯然也是被辰心給氣到了。
“怎么報官,唉!”
張思聞言頓時苦笑起來:“那位辰心,就在這金西城郊外的清秋縣里,當地的縣衙,上到知縣老爺,下到普通胥吏,都和那辰家交好,我怕是沒能進縣衙大堂,就得被轟出來了。”
實際上,在封建社會里面,家主打死打傷自己家的下人,并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
就算是報官了,也只是賠錢了事。
只是,那辰心做的也太可恨了,再殘暴的家主,也只是打的時候在氣頭上,打完之后,看人沒死,肯定不會阻止對方求醫的。
而那辰心,竟然阻止張思夫婦去延請大夫,這是擺明了是想讓那張思的兒子死啊!
眾人聞言,頓時都是一陣搖頭嘆息,為張思的遭遇深感同情。
同時大家也對說書人極為佩服,聽張思的意思,那位辰心辰老爺,可是能夠得上官府的,而且那清秋縣就是在這金西府城的轄區內。
距離這金西府城并不遠。
這位說書人今日在這里說書,怕是用不了多久,就會被傳到清秋縣里,要被對方報復了。
雖然古代封建社會里面,流通性很差,但那是小門小戶人家而言。
對于大戶人家,比如辰府這樣的,在一個縣里能數得上的富紳,那肯定家業不小。
就算是在這金西城內沒有直接的業務,也肯定有業務往來。
要是讓那些辦事人員在此聽聞了消息,傳了回去,怕是能引起不小的麻煩。
當下,那位張思在哭訴完自己的事情后,便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頓時勸說說書人要小心一點,不要被報復了,那可就不好了。
被那位辰老爺盯上的人,肯定會弄得個家破人亡的結局。
接下來就是眾人勸說那位說書人,你一言我一語的,茶樓里頓時再次恢復了熱鬧。
李小民卻是悄悄離開了,他隨便在路邊問了下擺攤的攤主,清秋縣怎么走。
對方看他一表人才,身上傳的袍子那絕對是富紳老爺都很少穿的上好的料子,知道李小民絕對不是普通人,頓時恭敬地說了。
李小民謝過對方,便向著城外走去。
金西城作為一個地方的府城,自然是繁華的,這里差不多相當于現代社會的一個縣城了。
李小民走出金西城,走到官道上,頓時猶豫了起來。
按照入世歷練的規則來說,他現在是武者,聽說了有劣紳在作惡多端,而且還沒人懲治,于是打算去行俠仗義,教訓一下那個劣紳。
但問題是,他是武者的話,趕路要么是騎馬或者雇車,要么就是靠輕功。
只不過他現在身無分文,總不能把飛劍給當掉吧?
所以騎馬和雇車這些選項直接就被帕斯掉了。
但如果是用輕功,就算武者里面最好的輕功,怕也趕不上修煉者的飛行,這樣速度實在是太慢,怕是需要趕很久的路才能到。
所以李小民很想直接御劍飛行,或者讓一元珠開辟的元界,直接一瞬間就能到達了。
不過想了想,李小民還是忍住了沖動。
要是凡事都用修煉者的力量,那還歷練個毛線,身份和心境就還都是修煉者了。
嚴格意義上的歷練,實際上是除非是涉及到生命危險或者某些底線的事情,不然是堅決不能使用修煉手段的。
只有在世俗中體驗過酸甜苦辣,真正得到了磨煉,在今后修煉的時候,才能穩守本心,哪怕是境界跌落,怕是都能古井不波,不會放在心上。
這樣,就大大地減少走火入魔的危險,而且也防止了修煉者閉關修煉修成了傻子。
李小民想到這里,頓時呼出了一口氣。
他直接邁開了腳步,只分出一絲的靈力灌注雙腳,模擬武者真氣運行的路線,使之一步躍出,便是數十丈的距離,可以輕輕一縱,就能躍過樹梢,只不過無法在空中停留而已,需要借力才能繼續。
李小民雖然想不用修煉手段了,但也不想真正太過苦了自己,所以他給自己定位的是一位化氣期的先天武者。
這個級別的武者,實際上已經可以威脅不使用修煉手段的修煉者了。
氣境的修煉者,如果不用靈訣,不用靈力,而且也不用法寶的話,在武功上或許還真的無法和頂尖的武者相比。
當然,如果氣境修煉者沒有限制,那打死先天武者,就跟捏死一只螞蟻沒有什么區別。
再強的武者,也只是依靠自己體內修煉而出的真氣。
而再弱的修煉者,也能借用體內的靈力,引動天地的力量,這兩者根本就是天淵之別,相差太大,無法跨越之間的鴻溝。
李小民一路施展輕功,趕在了中午時分到達了清秋縣。
這是個富縣,李小民剛進入縣城,便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不說這里街道非常干凈,和金西府城也沒啥區別,就說街上的行人,也大多穿著得體,不像是一些普通的縣,穿的破破爛爛的人占了大多數。
這里也沒多少乞丐,市面看起來既繁華,又很有秩序。
李小民隨便打聽了一下,就知道了辰府的位置。
辰府作為當地的豪紳,自然是極為有名,因此很多人都知道辰府在哪。
讓李小民意外的是,他本以為辰府是在縣城里面,可打聽了之后才知道,辰府是在縣城外面,在郊外十多里的辰家莊。
那一片莊子,幾乎都是辰家的地盤。
李小民離開了縣城,便前往辰家莊。
十幾里路,他沒用多久便到了。
遠遠的便看到一個依山傍水的山莊,坐落在一片阡陌縱橫的良田之間。
此時正是正午時分,陽光火辣辣地灑下,可田地里卻依然有許多的農戶在辛勤地勞動著。
李小民又打聽了一下,得知這些人都是佃戶,都是辰府的佃戶。
“果然是富戶啊,這一莊子的田地,超過七成都是他辰府的,牛皮啊!”
李小民還真的沒想到,這并不大的一個縣城里面,居然有這么強的富紳。
怪不得那些武俠里面,經常能夠看到劫富濟貧的大俠呢。
這些富戶也的確太有錢了點,劫他們一點富,估計對于他們來說,都是毛毛雨了。
李小民更是堅定了自己來找辰府劫富的想法。
既然這個辰府這么為富不仁,對待下人如此的苛刻,竟然隨意打死下人,還不允許別人報官,可太無法無天了些。
進入莊子,不用打聽,李小民就找到了辰家的住宅。
整個辰家是在辰家莊的正中心,圍繞著辰府的莊子,散落了一圈佃戶的住宅。
李小民先是踩了踩點,繞著莊子轉了兩圈。
他打算用自己先天級的武者身份,來扮演劫富濟貧的俠盜。
實際上,他也清楚,以先天級的武者實力,完全都不用踩點什么的,直接就干就完了。
先天級可是超過了宗師,那些江湖上的門派,其掌門也不過都是絕頂高手罷了,也只有那些隱居不出的老妖怪們,才是先天級的武者。
這樣的實力,哪怕是偷偷潛入皇宮大內,怕是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何況是眼前這么一個區區的富人莊子。
但李小民這畢竟是自己第一次這么干,以前他還真的沒有干過劫富濟貧的事情。
因此想要確保萬無一失,打算悄悄地潛入,拿點錢財,自己留一成,其余的都分給需要幫助的人們。
當然,在這期間,也得稍微懲戒一下那個辰心陳老爺,要不然的話,這么惡劣的富紳,李小民作為路人都看不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