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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兩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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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付三個盲鴨,曼達不需要出全力,可他的情緒有些失控,如果對面拿不出七十五個銅幣的酒錢,他甚至有殺人的可能。

  “珠寶商”聞到了曼達身上的殺氣,他不敢貿然上前,先讓兩個仆人沖了上來。

  曼達一拳打中了一名仆人的肚子,仆人看著自己的肚子隨著拳頭陷了進去,當即跪在地上大口嘔吐,另一名仆人被曼達一腳踢翻。

  “珠寶商”站在原地,手里拿著短刀,隨時有可能出手。

  曼達緩緩走上前去,口中低聲道:“立刻把酒錢付了,別為了七十五個銅幣丟了一條命。”

  “珠寶商”沉默不語,曼達跳了起來,一拳打中了“珠寶商”的胸口,“珠寶商”噗一聲散落在地上。

  曼達的拳頭留在空中,半天收不回來。

  剛剛還能清楚地看到“珠寶商”的臉,為什么地上只剩下了一頂帽子和一件長袍。

  他回過頭去,見那兩個仆人也消失了,等追到門口,看到三個人影正在夕陽之下狂奔,曼達想追出去,卻聽沃姆喊道:“別追了,那個商人是欺騙之神阿帕忒的信徒,你未必打得贏他。”

  曼達怒道:“你既然看出了他的身份,為什么不出來幫忙?”

  “這是神靈對我們的懲戒,幾杯酒而已,損失也不算太大,況且他們還留下了衣服,這應該是上等的衣料。”

  曼達用斗雞眼盯著衣服看了許久,一腳將衣服和帽子踢到了門外,布料是最爛的麻布,加在一起價值八個銅幣。

  短短三天時間,遭遇了兩伙騙子,曼達向赫爾墨斯獻祭了整整一盤子咸肉,期待厄運就此終結。

  在接下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里,只有五位客人上門,其中三位客人只點了一杯酒,一位客人點了五杯酒,還有一位客人是來討飯的。

  那位來討飯的客人來自紅土郡,那里發生了叛亂,他的家被毀了,帶著妻兒來牛角鎮投奔親戚。

  這是非常重要的消息,沃姆為此給了他一杯酒,兩條面包和一塊咸肉,讓他們一家飽飽吃了一餐。

  紅土郡是納爾斯侯爵的領地,那里發生了叛亂,證明納爾斯陷入了內憂外患的境地,這是趁火打劫的絕佳良機。

  沃姆當天就把消息報告給了伯爵,伯爵沒有透露任何消息,只讓沃姆多購買五千磅糧食。

  伯爵不想報仇嗎?不屑于做落井下石的事情?和納爾斯盡釋前嫌了?

  沃姆猜不透伯爵的心思,破天荒的把情況給了曼達。

  曼達不關心伯爵的心思,他唯一關心的是伯爵為什么不給錢。

  一磅糧食一個銅幣,五千磅要五十個銀幣,之前的本錢早花光了,現在每花一個銅幣,都要曼達自己出錢。

  沃姆依舊熱衷于釀酒,酒館里的酒桶全都被裝滿了,曼達坐在門口靜靜的發呆,他手里還剩下四個金幣、十一個銀幣和三十三個銅幣,接下來要盤算好每一個銅幣該怎么花。

  糧食一定要買,稅金一定要交,這就需要七十五個銀幣。

  快到年底了,也到了交行會費的時候,需要三十個銀幣。

  沃姆還要不停的釀酒,前天發現葡萄沒了,他發了整整一天的瘋,光是買葡萄的錢,每月至少二十個銀幣。

  還有那匹千里馬,它的皮癬好了,也精壯了不少,飯量隨之大增,每天要吃掉二十磅小麥和五十磅草,一個月需要至少七個銀幣的開銷。

  照此趨勢,三個月內,這座酒館將關門大吉。

  沃姆抱著幾只陶罐走出了倉庫,小心心意義的把陶罐擺在了墻邊。

  “酒桶用完了,得多買幾個。”

  “好。”曼達坐在門口,木然的答應了一聲。

  “我知道這很艱難,但我們必須堅持下去,這是伯爵的命令。”沃姆坐在了曼達身邊,掏出了三個金幣塞到了曼達的手里。

  一條蛀書蟲很少有執行任務的機會,難得完成一次任務,他也會選擇功勛作為獎賞,在伯爵身邊幾十年,這三個金幣是他全部的積蓄。

  “只是為了伯爵的命令嗎?”曼達微笑的看著沃姆。

  “是的。”沃姆的臉頰在抽動,左眼下垂,右眼上揚,鼻尖歪斜到了腮邊,每次撒謊的時候,他的五官都會有一些扭曲。

  難怪他會變得絮煩而吝嗇,他需要這座酒館,這里有他真正向往的生活。

  “想想辦法,你總有辦法。”沃姆把三個金幣塞到了曼達手里。

  “會有辦法的。”曼達攥緊了金幣,回了自己的房間。

  次日天明,曼達花了二十個銅幣雇了一兩馬車,拉上兩桶酒去了杜尼森的住處。

  看到車上的酒桶,杜尼森皺眉道:“如果你想到集市上賣酒,需要另外交一份會費,而且我不會輕易給你攤位,每一行有每一行的規矩,如果你想把酒賣給我,勸你還是拉回去吧,我不缺酒喝。”

  “這是送給您的禮物,請您嘗一嘗,如果您喜歡,我會多送些來。”

  杜尼森不想收曼達的酒,他不想和伯爵的人產生太多瓜葛,可當看到曼達往酒桶上放了五個金幣,他改了主意,這筆錢對他來說不算太多,可他喜歡聰明的孩子。

  他嘗了一口葡萄酒,咂了咂嘴唇,品出了酒的醇香,也品出了曼達的來意。

  杜尼森笑道:“這么好的酒,只因酒館偏遠而賣不出去,實在太可惜了,這樣一桶葡萄酒要多少錢?”

  “三個銀幣。”曼達也笑了,和聰明人說話就是如此的簡單。

  “很合理的價格。”杜尼森給曼達指了兩條路,第一條路:把葡萄酒推銷給各個酒館。

  “牛角鎮有四家酒館,沒有一家酒館會拒絕這樣的好酒,你一個月至少能賣出八十桶。”

  八十桶酒,二百四十個銀幣,除去釀酒的成本和稅金,差不多還能賺到一個半金幣。

  這樣的收入足以支撐一座酒館的運營,卻離曼達的野心相距甚遠。

  第二條路:把酒賣給子爵大人。

  “一桶酒十六個銀幣,這樣才能配得上子爵的身份,每個月差不多能賣掉十桶,但有兩個條件,第一,你可以在酒館繼續賣酒,但你不能把酒賣給其他酒館,這是蓋薩克子爵的專屬,第二,賣酒的一半收入必須歸我,是我把你引薦給了子爵。”

  十桶酒,一百六十個銀幣,一半歸杜尼森,只剩下八十個銀幣,還沒算上稅金和釀酒的成本,這條路貌似虧大了。

  可還有一個誘人的條件等著他。

  杜尼森笑道:“選擇了這條路,你就結識了子爵,像你這種聰明人,應該不想賣一輩子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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