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公路行駛了半個小時過后,一扇略顯古樸的大門就出現了。
“博,我來看你了。”
李斯科停下車,在門口大喊,美國的城堡法可不是說笑的,如果不經過允許就擅自進入別人的家,他們可是真的有權擊斃你的。
很快,一個把自己胡子修理的整整齊齊的五十多歲男子出來了,他穿著帶著口袋的牛仔上衣,腳上有些嶄新的牛仔鞋。
“李,”
博上前抱了抱李斯科,“歡迎回來,你會把你父親的牧場買回來么?”
“當然,”李斯科知道他的意思。
“good.boy”博更滿意了。
李斯科把兩瓶酒遞給他,“杰克丹尼,我特意的,本來想送給我父親的,現在就你替他嘗嘗吧。”
博接過威士忌,仔細看了看包裝,眉間都是笑意,“走,進去,我剛做了牛排。”
李斯科跟著來到餐桌,不銹鋼的飯罩掀開,里面擺著一塊特別大的牛排,香氣四溢,李斯科也跟著拿起刀叉享受起美食。
飯后,李斯科拿出特制的古巴雪茄。這些雪茄是他在文學俱樂部收到的禮物,在美國,一個圈子里有很多關系,他在紐約上學的時候,就經過導師的介紹,進了一個專屬耶魯大學文學系的俱樂部,當然,他年紀輕輕的就得到了諾貝爾文學獎提名,他俱樂部的關系也是出了力的,畢竟這個世界不是你有才華就一定能出頭的。
博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很棒的雪茄,我已經很久沒抽過這么正宗的了。”
李斯科笑了笑,開始說出他來的目的。
“博,我剛剛用七百萬買回了李氏牧場,以后就打算定居在這里了,可是你知道的,我雖然是牧場長大,我以前是個書呆子,對于牧場的事情一竅不通。”
博聽著,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所以,我想能不能找公雞來幫我,畢竟他已經幫你打理了十多年牧場了。”
博思索了一會,“公雞還不行,他會搞砸的。”
李斯科有些急切,“博,公雞已經三十歲了,他不是幾歲的孩子,雛鳥總要出去飛翔的。讓他試試吧?”
博還是搖頭拒絕,李斯科有些失望,公雞是和他一起長大的,雖然有些不靠譜,但是工作起來還是很熟練的,他只好起身告辭,另想辦法。
李斯科下午就接待了處理收購的律師,把需要簽署的文件都處理好,盤點了目前自己的資產。
“李斯科先生,目前您的資產如下,紐約大學附近有一座別墅,內有三臺車,總價值三千萬美元,目前已經以4500萬美元的價格轉手,收益已經轉入您花旗銀行的賬戶內,花費了七百萬美元收購了李氏牧場,蘭登書屋已經把您上一季度的版稅收入三千六百萬美元打了進來。您名下的投資公司持有谷歌3.5%,甲骨文7%,英特爾0.7%,微軟3%,蘋果3%,安特銀行15%,領英7.3%,花旗銀行賬戶余額三億兩千五百二十七萬美元。”
李斯科聽著財務人員的報告,覺得自己目前的資產投資都很合理,他敲了敲桌子,
“投資公司去兔國開辦大陸辦事處,優先接觸投資以下的公司,”李斯科拿起筆寫下一些公司名字。
“投資的時候溝通好,我們能給他們提供上市的幫助,不要尋求權利,我們做的是天使投資,只想上市獲利,可以把股份交給公司現有董事長代管。”
財務人員很快就把吩咐通知下去了,李斯科獨自在沙發上躺著,嘴角洋溢著笑容,“重生真好,一手王炸。”
李斯科開車去往李氏牧場,有些童趣的大門上掛著招牌,“小馬茉莉牧場”。
他撇了撇嘴,從路邊拿起石頭,三兩下就砸碎了,打開大門,李斯科站在門口,望著里面熟悉的一草一木,有些感嘆,這里是他祖上幾代的基業,現在自己收回手中,要好好打理,不求這里掙錢,經營下去只供自己用就好了。
他往前走,看到自己的別墅,別墅有三層,一樓是客廳,廚房,還有健身房。二樓是臥室,總共有五間,頂樓備了一層花園。
他拿起電話,“喂,大衛,過來一下。”
大衛是一個四十多歲的牛仔,靠著在鎮上給牧場打零工為生,瑪姬把他介紹給李斯科,斯科很快就決定錄用他作為牧場的工人,簽訂了合同,周薪七百美元。
“牧場清理一下,把招牌換了,然后看看需要什么東西,列個清單給我,以后牧場主要種植牧草,養幾十頭牛,買幾匹夸克馬回來,留一片地種菜,牧場后面全部種上薰衣草,湖泊里放著魚進去。”
大衛拿出本子,大概盤算了一下,“BOSS,牧場需要捆草機,牛欄需要修理,大門修理,還有需要兩輛皮卡。”
李斯科擺了擺手,“去辦吧,到時把賬單拿給我。”
他去鎮上屋子里拿了自己的行李,回到牧場,把俱樂部前輩送的書一本本放進書房,拿出蘋果公司送給他的特制的筆記本電腦,泡了壺茶,茶葉是他特意跑去唐人街買的,十幾美元的碧螺春,前世他在家碼字最喜歡的那種。
“舒服。”
李斯科曬著太陽,在躺椅上搖晃著,這里無憂無慮的生活,真是他夢想了很久的日子,穿越至今一直都緊繃的神經放松了下來。很快他就隨著搖晃睡了過去。
等他醒來,自己身上蓋了一層被子,他睜開眼看了看,茉莉在廚房里忙活著。
“茉莉,”李斯科喊了一聲,
“BOSS,晚上吃牛排吧?”
茉莉很快回頭問到,茉莉是大衛的老婆,李斯科以后讓她負責自己的飲食和衛生,還在牧場里的員工宿舍給他們分配一間房子。
員工宿舍是前任牧場主從李斯科父親那里接手之后蓋的。
“都可以,謝謝你的毛毯。”李斯科對吃什么沒有太大的追求。而且在牧場里,大部分牧場主都是吃牛排。
他打定主意,下次去唐人街一定買些配料自己做些中餐,天天吃一樣的東西,誰都會厭煩。
李斯科上樓洗了個澡,渾身涼爽,剛下樓就看到了公雞進來。
“嘿。兄弟,”
公雞和李斯科來了個撞胸。他們自從李斯科高中離開鎮上也是很久沒見過了。
公雞現在三十歲了,有著美國男人一切的特點,大肚腩,茂密的連腮胡,還有微卷的頭發。
“兄弟。聽說你想找我來幫你管牧場?”
公雞剛坐下就急忙問。
李斯科從冰箱里拿出啤酒遞過去一瓶,他知道這是公雞的最愛。
“是的。你知道我對于牧場一竅不通,我主要職業是作家,我目前在籌備一本書,再次向諾貝爾沖擊。”
他灌了一口啤酒跟公雞撞杯。
“后續牧場我主要維持經營。供自己所需,我想把它發展成家庭牧場,種植些無轉基因蔬菜和糧食,多出來的釀些啤酒,養幾十頭牛。可是你知道的,博拒絕了我。”
公雞又灌了口酒,“他一直把我當做小孩子。”
李斯科看到他這樣,就勸他,“博也是為你好,要不你跟瑪姬商議一下?”
公雞默默點了點頭。
第二天,李斯科剛從睡夢中醒過來,就被急促的電話聲打破迷茫。
“喂,我是公雞,瑪姬勸過博了,我可以去你那工作了,現在我該喊你BOSS了?”
李斯科精神來了,“真的么?太好了,我這里很多事情都需要你來接手,今天你去找大衛,去參加牛拍賣會,這是你擅長的。”
“當然,請準備好你的支票,我會滿載而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