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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 童話里都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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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了張太德的計劃,賈總撫掌大笑:“哈哈哈。”

  見賈總滿意,張太德撅腚大笑:“嘎嘎嘎。”

  賈總指著張太德的鼻子:“張總監,你真是一個壞人,不過我喜歡。”

  張太德望著賈總的眼睛:“賈總,你真是一個爛人,不過我也好喜歡和你合作。”

  賈總拍著張總監的肚子:“張總監,我沒有你陰險,還得向你學習。”

  張總監摟著賈總的脖子:“賈總,我沒有你歹毒,還得繼續進步。”

  兩人都很是開心,于是情不自禁摟在了一起,還在屋里即興跳了一段華爾茲。

  “張總監,我……”

  正在這時,辦公室的門一開,一臉喪氣的倒霉蛋竇釗走了進來。

  上次會議上,竇釗馬屁拍到了馬腳上,讓王太德大為光火,于是讓竇釗全價賠償損失的攝像機,否則就走法律程序。

  20多萬的設備,竇釗根本就賠不起。

  雖然他也是關系戶,但關系還沒有硬到讓張太德在乎的程度,他是走的一個副總監的門路。

  所以今天上門,是想求張太德網開一面的。

  沒想到打開門,看到的卻是張太德與賈總摟在一起的畫面。

  知男而上?

  勉為騎男?

  男上加男?

  強人所男?

  太刺激了!

  還可以這么玩?

  竇釗似乎是發現了新世界。

  也找到了讓自己避免被追究的辦法。

  他一臉決絕地走進了辦公室,然后反鎖上了門。

  “張總監,我也可以!”

  “請給我一個機會吧!”

  張太德愣了一下,這才反應過來。

  氣得張太德冒火。

  順手抄起了辦公桌上的煙灰缸,就要把這個誤解自己的小子給打出去。

  哪知道賈總卻是一把攔住了張太德,笑瞇瞇地道:“小子很上道,有前途。”

  看著他的笑容,張太德不禁打了一個哆嗦。

  下意識地離遠了賈總好幾步。

  沈月恒接到了一個電話。

  是京州一家很有名的公司打來的。

  這家公司也算是神通廣大,居然這么迅速就打聽出了沈月恒已經離職的消息。

  于是拋出了橄欖枝,邀請沈月恒加盟公司,擔任策劃部主管。

  年薪50萬,有獎金,有項目提成。

  這當然是一份很優厚,很有誠意的合同。

  不過沈月恒并沒有過多驚訝。

  以他如今在界的地位來說,日后肯定還會有更多的公司過來招募自己。

  年薪百萬也不是什么值得咋舌的事情。

  因為自己展示給同仁的才華,自己的創意,都值這個價!

  雖然也屬于傳媒行業,但與電視臺又離得很遠。

  所以那個張太德就算是要搞鬼,他的手也伸不到這么長。

  但沈月恒拒絕了。

  不只是拒絕了這家公司,之后就算是有條件更優厚的公司邀約,沈月恒也沒有打算去加盟。

  他可以制作,但這只是他的一個副業,沈月恒從來沒有想過要把這個當成自己的主業。

  他還想當主持人,當歌手,當明星。

  成為舞臺上最耀眼的存在,讓自己的家人為自己歡呼驕傲,讓認識自己的朋友以自己為榮,這才是沈月恒的理想。

  當沈月恒的手機再次響起的時候,他本以為這又是哪家公司的人力資源總監,但聽筒里面并沒有傳來一連串誘人的招聘條件,只有簡簡單單的兩個字。

  “是我。”

  很多人都很討厭打電話時,對方說“是我”或者是“猜猜我是誰”。

  因為誰特么知道你是誰啊?

  可此時聽到聽筒那邊傳來的“是我”,沈月恒卻沉默了。

  他當然知道對方是誰。

  雖然已經好幾年不聯系了。

  但這聲音卻還是那么清晰。

  只是沒想到對方居然會打來電話。

  他不知道該用什么樣的態度去回答。

  話筒那邊是一個女人。

  方喬。

  沈月恒的大學同學。

  也是她的初戀。

  更確切地說,是前女友。

  唯一的前女友。

  電話那邊的方喬等了十幾秒后,這邊還沒有回答。

  于是又問:“還在么?”

  “在。”

  “見個面吧,傳媒大學西邊的那個咖啡館你還記得么?我偶爾還去坐坐的。”

  “記得,只是我很久沒去了。”

  “那下午三點見面吧。”

  “有什么非見不可的事情么?”

  “呵呵,沈月恒,見個面你這么猶豫什么?莫非你還愛著我?所以不敢面對我?”

  “你還真是會開玩笑。”

  沈月恒輕笑了一聲,又道:“年輕的時候,哪懂什么愛情?”

  電話那邊的方喬似乎也顯得很是輕松:“是啊,就當是老朋友敘舊一樣,不見不散。”

  方喬,與沈月恒在傳媒大學同系不同班的同學。

  不過對大學生來說,基本上都是上大課的,因此除了本寢室的之外,其余的同學是不是一個班的并不重要。

  方喬在大學期間是一個風云人物。

  她家就是京州本地的,是在并不發達的城郊,經濟條件很是一般。

  這么一個沒有背景的女孩,卻很要強,不但成績優秀,還熱衷于學校的各種活動。

  從大一開始就加入了系學生會,大三已經是校學生會的副主席。

  組織能力很強,迎新晚會、文藝匯演、舞會、各種社團活動、文化節、校園招聘、拉,都組織得井井有條。

  按理來說,方喬與沈月恒完全就是大學里面兩個完全不同類型的人,似乎沒有交集,更難走在一起。

  沈月恒從不參加那些學校活動。

  連同宿舍的男生和女生搞聯誼舞會,他都沒有去參加。

  他每天除了上課外,就是在自習室溫習,在圖書館看書,在樂器樓練琴,晚自習后在操場上跑步,然后再回宿舍睡覺。

  晚自習后的大學操場,其實是戀愛的地方。

  像沈月恒這樣,真是一個人跑步的很少,所以那時候沈月恒得了一個外號--“傻狍子”。

  可偏偏方喬就喜歡上了沈月恒,還是她主動追的。

  因為她覺得沈月恒很上進。

  她覺得自己和沈月恒都是不滿足于現狀的人。

  都是出身普通,不甘于平凡。

  所以自己的各種社交活動,沈月恒的認真堅韌于專業技能,都是為了以后的拼搏,脫離之前的階層打下基礎。

  她很看好沈月恒的將來。

  這是一個績優股,值得持有。

  越早持有,回報越大。

  于是在主動陪著沈月恒晚自習后在操場上跑步一個月之后,終于成功牽手。

  操場上少了一個傻狍子,多了兩個卿卿我我的俗人。

  本來一切都很美好。

  美好的青春,青澀的初戀。

  但人總會長大,初戀總會遇到波瀾。

  童話里都是騙人的,你不是我的公主,我也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畢業前那一年,兩人分手了。

  分手的原因,起因在于沈月恒的頭鐵,終結在于方喬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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