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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瞎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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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筆!”孫文興奮地大叫,雙手做成翅膀樣,在小院中飛翔。

  “哈哈哈哈!”老孫笑開了懷。

  孫文飛翔兩圈后,跑進了屋,一會兒的功夫,又跑了回來,手上多了張粗紙,上面歪歪扭扭地寫著一個字。

  “爹爹,你看。”孫文把紙張遞到老孫面前。

  老孫笑了笑,瞇著眼睛:“爹爹可不識字。”

  孫文一手拿著紙張,一手放在紙張上,食指點在字上:“這是‘父’字,先生說,它是爹爹的意思。”

  “‘父’字,好好好。文兒會寫字了,比爹爹厲害啰。”

  父子倆在院內笑談,門外孟河兩人神色復雜。

  張楚楚眼睛已經紅潤,閃爍淚花:“河,他們還有多長的時間?”

  孟河嘆道:“三天不到,如果不在三十個時辰內點醒老孫,他的魂魄將難以支撐他的執念,最終魂飛魄散,連轉世重生的機會都沒有。孩子的時間長些,只要在他月圓之夜徹底墮化成僵尸前解決即可。”

  張楚楚道:“那我在這兒多呆三天吧,讓他們相處到最后。”

  回到客棧,兩人先續了兩天的房間。

  翌日。

  酒原縣是個極其普通的縣城,沒有特殊值得游玩的地方,兩人便待在房間內修行,下午時分,孟河透過窗,再次看到了老孫。

  他依舊挑著一擔貨物,品樣和昨日差不多,臉上堆著客氣的笑容,不停的吆喝,時不時的停下來,似乎有人在買他的東西。

  但在孟河眼中,沒有人因他停留過,老孫笑著對人說話的時候,那人直接從他身體上穿過去,繼續行走。

  直到老孫來到一處算命的攤子上,他才真正得到了回應。

  等孟河來到攤子前,老孫已經走遠了。

  說是攤子,實際上就是一塊破布鋪在地面上,上面用朱砂筆寫了四個大字:算命測卦。

  攤子后面擺著一條小獨凳,小獨凳上坐著一位身披破爛道褂的道士,雙眼蒼白無神。

  只是一瞬間,孟河就確定了,道士的眼睛是真的瞎了,不過眼瞎心不瞎,或許對他來說,他看得比尋常人更清晰。

  “請坐!”

  瞎道士往袖中一掏,取出一條小獨凳,放到孟河旁邊。

  袖里乾坤?

  孟河一驚,有些眼饞,他貪圖這類空間類法門許久了,自己曾鉆研過許久,奈何空有腦洞,卻沒有任何的理論和實際依據,連門都沒有摸到。

  “不知可否……”孟河拱手行禮,然后坐下。

  然而話還沒說完,瞎道士已經搖頭:“不可。”然后手指指了指攤子上的四個字,“不談其他,只談算命測卦。”

  孟河笑了笑,伸出右手:“勞煩道長給我看一下手相,算一下我的命勢。”

  瞎道士點點頭,伸出左手搭在孟河右手上,摸索上面的紋絡,須臾后,他收回了手。

  “公子命勢高貴,只是今年將遭遇一難,恐會心有不順。”說完,瞎道士迅速收回了手,笑道,“一兩白銀。”

  孟河丟出一文宋大錢,還想說什么,瞎道士卻已經看向街道其他方向,只好告辭離開。

  等到走出一段路后,孟河總覺得有些不對勁,瞎道士的手太普通了,不似修行中人,他剛剛一直借著搭手的機會探尋袖里乾坤,心神全在袖子里,一時沒注意。

  回過頭來,瞎道士的攤位已經空了。

  孟河頗有些懊惱:“草(一種植物),被唬了。”

  不遠處的街道。

  瞎道士兩腿邁地飛快,回頭望了一眼,沒在人群中看到清晰的人影,頓時松了一口氣,站在一根方柱下嘿嘿直笑。

  娘的,今天真是見了鬼了,連續兩次見到那么清晰的人物,尤其是第二個,太嚇人了。

  他從未見過如此清晰且奇怪的人物,背后漂浮著一片火海和一柄純白色的玉劍,火海之中,似乎有無數奇怪紋絡的紙張在翻飛。

  那股灼熱和鋒利度簡直撲面而來,他差點嚇得尿褲子。

  不過還是唬住了他們,嘿嘿,真爽!

  瞎道士名為方源,生來一雙瞎目,因而被父母丟棄,但他這雙瞎目也不算完全瞎,有些時候他看一些東西和人特別清楚,再加上耳朵非常靈敏,他便開始借著這種特殊能力,以算命測卦為由騙取錢財。

  一個瞎子走路如履平地,神不神奇?神奇!那他就是一個奇人,奇人會點算命測卦不是理所應當的嗎?

  他說的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話,比方說今年有難,什么叫做難?摔跤算不算是難,丟錢算不算是難,少有人能一年一帆風順,不遇任何挫折。

  退一萬步說,有人運氣好到逆天,一年來什么難都沒遇到,可你被我騙了啊,你來我攤子找我算命,你就遇到難了。

  以往他的生意一般,不算好,只夠勉強填肚子,但兩個月前,發生了一件事。

  那天下午他又去偷縣令家的狗食,那可全是肉,而他卻半個月都沒碰腥,然后不幸被狗子發現了,追了他半個縣城。

  最終,他在一條荒廢巷子甩掉了狗子,就在那時,他看到草叢中的兩條小獨凳格外清晰,他下意識地撿走了。

  哪曾想,小獨凳剛上手,它們就融入了他的身體,嚇得他夠嗆,花了好幾天才接受現實,然后摸索出了小獨凳的使用方法。

  為此,他特意把緊袖改為寬袖,因為從袖中取出凳子比從血肉上取出凳子更具風范。

  憑借袖中取獨凳的法門,頓時引來了人們的追捧,最近,他終于能隔三差五吃上肉了。

  “差不多該離開這里了。”

  方源想道,從一開始,他就準備好了這一天,只是以往的小打小鬧,根本沒引起上流人物的注意,甚至還不如偷狗食。

  而今,名聲打出去了,已經引起了不少上流人物的注意,更何況剛才騙到的公子也不是普通人物,再不走,到時候可能就走不掉了。

  人,要識時務,知進退,才能活得長久。

  這時,身旁走過兩人,感慨道。

  “聽說了嗎,水臨街的行腳商這趟遭了劫,全死光了,一個都沒逃掉。”

  “可不是呢,最慘的還要屬老孫家……”

  方源怔怔地站在原地,老孫死了,那他之前見到的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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