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鄭是在伙頭營被害的,將軍們猜測埋尸地應與伙頭營不遠,于是把伙頭營挖地三尺翻了個遍,在柴房墻角柴火堆的地底下找著的,挖出人頭時,那場面……別提了!
伙頭營的人說,前晚后院聽見劈柴的聲兒,有時哪日活兒太多干不完,夜里劈柴的事常有,因此也沒人在意,如今想想,那劈柴聲許就是分尸聲。小鄭就在伙頭營里被分了尸,那群伙頭兵險些炸了營兒,這會兒正跟著大軍一起在搜呼延昊呢。
元修一聽是小鄭之事,眉宇便沉了。軍中只知呼延昊混進關城殺了人,不知他可能易容成身邊人。此事若被軍中將士知曉,難免人人疑心生亂,他便嚴令封禁了此事,只先尋人。放呼延昊出城之事,他心中已有計策,只待今夜與老將軍商議交代些日后城防諸事。
“找到的送去靈堂,沒找著的繼續找!”
“是!”那親兵得令,抱著軍拳高喝一聲,習慣性抬頭,瞥見亭中景又刷地低頭,匆匆退走,一路走一路聽他在那里碎碎叨叨,“沒看見沒看見……”
元修抄起桌上酒壺就朝那親兵扔了過去,“閉上你的嘴!”qsΝε.co
咚一聲,酒壺落地,那親兵跳開,一溜煙兒跑遠了。
不能怪他多想,那亭中之景太戳眼——大將軍站在英睿將軍面前,脫得只剩條褻褲,英睿坐著,盯著大將軍的……
沒想到大將軍好這口!怪不得聽魯將軍說,大將軍連窯子都沒逛過,女人屁股都沒摸過,原來是不愛摸!大將軍好的是男風?
自以為發現了大將軍秘密的親兵少年覺得,他還不如剛才被那酒壺砸暈呢!
大將軍日后不會滅了他的口吧?
將軍亭里,元修將衣袍穿好,見暮青臉色還黑著,便笑道:“別理那小子!那群小子平日操練罷了,沒少干河里沖涼遛鳥的事!軍中男兒不拘小節,打個赤膊也值得大驚小怪!”
他初從軍那幾年,沒少光著膀子跟軍中將士一起沖涼,習慣了,今夜又沒脫個精光!
再說,脫個精光也無妨,軍中遍地粗漢,還能有女人不成!
“行了,你小子也別拉長著臉了。小鄭的尸首找著了,去靈堂瞧瞧吧。”元修道。
暮青未言,起身出了亭子。
元修自她身后出來,兩人一道兒去了靈堂。
靈堂設在偏廳,素白燈燭照著兩口大棺,一口空棺,一口里已被放入了頭顱和手腳。一張精瘦的臉,血肉蒙上了黃土顏色,曾經縱馬殺敵含血笑,如今灰黃的頭顱和手腳拼湊著一副殘缺不全的白骨,忠魂身死關城。
元修從靈堂出來時,負手立在門口,深吸一口夜風,西北的夜風烈烈如刀,割人喉腸。身后傳來少年的腳步聲,他未回頭,只望那關外大漠。
她說對了,魯大營中是失蹤了個人,今夜軍中四處搜尋濤子和小鄭的尸身,魯大營中那兵卻再也尋不著了。
西北十年,歲月崢嶸,十萬將士埋骨邊關,那一年,他也險些留在那黃沙大漠,身不得歸,從此以骨守國門。
那年,他比她大一歲,十七,多少兒郎最熱血的年紀。天下人皆道他以八千騎兵突襲勒丹牙帳,殲勒丹三萬騎兵,殺突答王子,卻不知隨他出關的將士有兩萬,他們埋在了那大漠黑風里,黃沙為冢,尸骨難還。天下不知,那八千騎兵也險些埋骨大漠,是他笑坐黃沙,割肉飲血,激了士氣,多撐了那一日,終等來了絕處逢生。
大軍在水源地休整了三日,他熱癥了三日,突襲勒丹牙帳那日,他負傷沖殺在前,一箭射死突答王子,士氣沸騰,勒丹兵大亂,那一戰勝后,他回到關城,休養了整整三個月。
他回來了,卻有太多將士沒能回來,大漠之上處處英雄墳,伴著那日暮關山,遙望國門。
“這個時候,果然還是有酒好!”元修一笑,看了暮青一眼。
他也不知為何與這小子說那些往事,許她是西北軍這些年來被軍中奉為傳奇的又一人物,英雄寂寞,大抵……有些相惜之情吧。別人不懂,許她能懂。
“你在府里多住兩天,待將呼延昊放出城去再回。”元修道。青州山、呼查草原、大將軍府,她三敗呼延昊,以呼延昊的性情,不會放過她。只要他還留在關城中,他就不能放她出將軍府,呼延昊擅長暗處下手,無縫不鉆,他需防止她遇險。
暮青早料到如此了,她只點了點頭。
“三更天了,回去歇著吧,過幾日就忙了。”元修叫暮青去歇著,自己卻負手立在靈堂外,似沒有要去歇息之意。
暮青望了他一眼,月色蒙著黃沙,白燭清冷,男子負手,夜色里亦見乾坤朗朗,鐵骨錚錚。他是元家嫡子,士族子弟,依大興律,士族子弟不從軍營不入學堂,依舊可在朝謀官。憑他身份之貴,本不需來這邊關苦寒之地殺敵守國,只需在盛京過那繁華安逸日子,此生富貴已極。但富貴磨不滅男兒報國志。
那場戰事他未講完,但最險的怕是在他割肉后,脫水失血,能活下來只能說算他命不該絕。那天下傳聞中的戰神,亦曾有過險境,亦曾有過那段艱苦歲月。
邊關十年,他磨了那身貴族矜持嬌氣,與將士們同食同寢,一條河里洗澡,磨出了一身昂揚豪氣,渴飲胡虜血,戰場殺敵笑,將士保家衛國,管他何處為冢!
她少有敬佩之人,元修當為其一。
暮青下了石階,走了三步停了下來,回頭見元修還立在靈堂外,終是忍不住道:“大將軍。”
“嗯?”元修一愣,轉過頭來。
“我曾經辦過一件案子,有一人家中親眷報官,懷疑家中有人被賊人所害。捕快尋去那賊人家中,只在家中找到了那人的頭顱和手腳,身子其余部分挖地三尺也未尋著。后來那賊人招供,他將尸身切成了小塊烹煮,一些丟出去喂了野狗,后來因太多了,便下鍋燜炒,送了街坊四鄰。”
其實,這是她前世辦的案子,案子破獲后,她的那群同事們便再也不吃鄰居送的飯菜,尤其是肉菜。
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呆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么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志性建筑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后,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于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后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借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家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里,而后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胡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尸體。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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