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東京警視廳。
FBI的詹姆斯和卡邁爾自警視廳大樓走了出來,回到了車上,驅車離開了警視廳。
今天朱蒂沒有來,在前天晚上和突襲者的交火中,她和其他兩名看守的FBI都被子彈擊中,不方便行動。
詹姆斯坐在副駕駛,
神情還算平靜,開車的卡邁爾的表情則能看出明顯的郁悶。
沉默良久后,卡邁爾還是忍不住開口了:“明明就只是一個晚上的時間,竟然還是被組織的那些家伙抓住了機會!最后琴酒還是被他們給滅口了!”
詹姆斯目光悠遠地望向前方,淡淡回道:“這次是對方棋高一著,我們也只能認栽,不過,組織那邊最終還是在警方的逼迫下不得不對琴酒滅口,也不算是完全的贏家。”
卡邁爾聞言,
神情忽然有些唏噓:“以琴酒的難纏,恐怕只有赤井先生才能壓過他,我本來以為琴酒最終只會倒在赤井先生的面前,結果他們兩個現在卻都已經……”
詹姆斯聞言,神情也有了一些變化,語氣略有感慨道:“無論是赤井還是琴酒,都是時刻在生死之間起舞的人,無數的危機讓他們變得強大,但再強大,在真正的危機面前,也依舊脆弱不堪。”
卡邁爾聞言,神情頓時一黯。
詹姆斯見此,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專心開車吧,待會在昨天我們吃的那家西餐廳停一下,朱蒂說她還挺喜歡那家的味道的。”
“好的!”卡邁爾知道對方是在刻意轉移話題,
也稍稍提起精神,
將注意力轉移到駕駛上。
安慰完卡邁爾,
詹姆斯便轉頭望向窗外,似乎在欣賞著高樓林立的都市景象。
只是,他的心中卻并非表面那么平靜。
他們剛才已經從警方那里了解了目前的調查結果。
不出所料,襲擊的確實是組織的人,幕后主使是組織高層——朗姆。
最終,雖然警方全力追捕,但還是讓行動的指揮者,也就是帶走琴酒的黑衣人,找到了機會將琴酒滅口,并安然離開。
而琴酒的身份也經過多番確認,也的確是本人。
昨天吉野、伏特加已經在FBI同事的押送下,登上了前往美國的飛機,算算時間應該已經到了紐約FBI的分部。
今天再確認琴酒的死亡,這件事應該算是塵埃落定了。
他們這次的臨時任務已經完成,可以重新回到“休假”狀態。
只是,雖然沒有什么依據,但詹姆斯總覺得整件事透出一股詭異。
“這到底……”詹姆斯心中喃喃著,
一時間無法分辨這是否又是自己的多疑在作怪?
東京杯戶町,某輛正在行駛的白色奔馳內。
駕駛位上,
一個一身黑衣的精瘦男人正專注地開著車,
哪怕咋看上去身材并不高大,但那冷漠的表情和無比銳利的眼神都在告訴看到他的每一個人——他不好惹。
而在后排,一個下顎寬闊,目光陰翳的光頭中年男人正以一個相當放松的姿態靠坐在沙發椅上。
如果仔細觀察,便能發現他的左眼相比于右眼,少了幾分神采,甚至用無神來形容也不為過。
顯然,這是一只假眼。
他的衣著稱不上多磨奢華,樣貌也算不上英俊,但即使就這么放松地坐在那里,也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氣勢散發而出。
他認識很多人,也有很多人認識他。
但大多數人認識的,都只是他的一部分,或者說,都只是他想讓對方認識的那一面。
而他現在扮演的身份,正是屬于只有極少數人才有資格知道的那一個。
黑衣組織二號人物,BOSS的心腹之一——朗姆。
也是目前統管組織東京一切事務的負責人。
一陣手機鈴聲在車內響起。
朗姆動作悠閑地從口袋里掏出了手機,接通了這通忽然的來電。
“朗姆大人!您讓我調查的事情已經有結果了!”電話那頭傳來一個恭敬的男聲。
“說。”朗姆淡淡開口道,聲音低沉而富有壓迫力。
而在對面聽來,這句話的音色卻仿佛經過了機械合成,沒有任何個人特點,但語氣中的壓迫感卻還是沒有任何折扣地傳遞了過來。
對面連忙開口道:“我們將琴酒的指紋和那具被炸死的尸體進行了比對,指紋完全吻合,警方內部的檔案也佐證了這一點,那具尸體應該就是琴酒。”
“哦?那具尸體竟然保留了完整的指紋?”朗姆詢問道。
“不,并不是。”對面回道:“事實上,因為爆炸,琴酒的指紋或多或少有了一些殘缺,但還是保留了部分有效指紋,我們對這些指紋一一進行了比對,最終排除了誤差,確認為同一人。”
朗姆聞言,右眼眼珠微微一轉,回道:“好,我知道了,之后有什么任務我會聯絡你的。”
隨后便掛斷了電話。
將手機收回口袋,他心中的疑慮依舊沒有散去。
是的,疑慮。
這次的行動,雖然沒能成功救出琴酒,但將琴酒滅口也達到了不讓組織秘密泄露的目的,雖然不是最好的結果,但還是可以接受的。
現在經過手下的反饋,最后被炸死的確實是琴酒,這件事也該就此結束了才對。
但朗姆依舊覺得事情不對勁。
他仔細閱讀過波本提交上來的行動報告,波本對這次行動沒有圓滿完成任務表示了深刻的反省。
在那份報告中,他檢討自己有些低估了警方的反應能力,本來他是想利用警方,增加FBI被牽制注意力的概率,誰知道到場的警官反應相當迅速,讓負責殿后的人員無法全身而退。
最后警方的追擊也來的相當迅猛,他也只能被迫執行滅口方案。
整個報告波本將自己行動的思路,以及考慮的疏漏之處都一一列了出來,態度相當端正,整個報告結合事實也沒有什么大問題。
但朗姆總覺得有些奇怪。
雖然已FBI的警惕,當時想要吸引FBI的注意力并不容易,利用警方的確是個不錯的想法。
但讓警方到達現場,也會在行動后,讓警方更快的反應過來。
波本在報告中陳述,他認為他們行動足夠迅速,FBI和警方本就不是一條心,等警方和FBI把事情說清楚,然后又通知警視廳總部,他早就帶著琴酒撤離到不知哪里了!
然而,事實就是,警方的反應無比迅速,給波本的撤退帶來了極大的阻礙。
這真的只是波本因輕敵大意而造成的失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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