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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8章 無妄之災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宮少你老婆又上頭條了

  記者道:“無可奉告是什么意思?明歌小姐,你身為公眾人物,有義務配合我們媒體的采訪!”

  明歌口齒清晰地道:

  “好,既然如此,我就索性在這里,將話一次性說清楚——”

  “人不是我撞的,我無罪,不必負任何的責任,一分錢都不會出。”

  “同時,也沒有向你們交代的義務,更不是你們用來博取大眾眼球的工具。”

  車上裝有行車記錄儀,紅星商場地下車庫出口設有攝像頭,警察一來,調出監控,她有罪無罪,自然一目了然。

  她這完全是無妄之災。

  明歌說完,被隱隱指責為寫假新聞博眼球的媒體記者們,忍不住臉色齊齊一變。

  突然間,一旁沖出來幾個人——

  “就是你撞了我媽?!”

  “警察還說不是你撞的,全都是狗屁!一定是你們有錢人的把戲!”

  “告訴你,這事兒沒完!”

  “賠錢!必須賠錢!”

  沖出來幾個人,正是那位大姐的兒子兒媳與弟弟。

  明歌被撞得隱約一踉蹌,就見他們在記者面前哭訴起來。

  記者見有這樣的猛料,立刻“咔嚓”“咔嚓”“咔嚓”地按下快門,將話筒不斷地往前遞。

  那兒子哭嚎道:“她是大明星,有錢又有勢,我們就是一些普通窮苦老百姓,當然斗不過這些人,可憐我這老母親,五十幾歲的人了,現在遭這么大的罪,還不知道醫藥費從哪里來……”

  娛記總是唯恐天下不亂的,就算只有三分的真相,都能在他們的“妙筆生花”下變成十分。

  明歌說無可奉告時的“目中無人”,還有說自己無罪時的“囂張”,與被撞的苦主家人凄凄慘慘戚戚的哭訴,形成強烈而鮮明的反比。

  到了這個時候,真相怎樣,也就無足輕重了。

  誰關心明歌有沒有真的撞到人?

  網上,在有心人的刻意引導之下,#女星明歌撞人拒絕賠付負責#的話題討論熱度,一直居高不下。

  像明歌這種辣雞,怎么還在娛樂圈,建議集體抵制封殺!

  滾出娛樂圈。

  不是明歌的粉,但得說一句哈,警察都說了,明歌無罪,如果她真的撞了人,逃脫不了法律制裁的。

  就算有理智的網友在客觀角度上為明歌說話,但,總有一些打著正義旗號的衛道士,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綁架別人。

  沒撞到?可人總歸是被她嚇到,摔在地上受傷了吧?人現在在醫院里躺著沒錢交醫藥費呢!

  就是,大明星賺錢多,來錢快,幫幫人家怎么了?還明目張膽的說一分錢都不會出,真是冷血無情沒愛心!

  到最后,就連上次“明歌推尹如薇”的事情,也被網友重新給挖了出來。

  我現在嚴重懷疑明歌真的傍上一尊很大的金主,上次尹如薇莫名其妙刪掉律師函警告微博,推人的事情不了了之你們記得嗎?說不定就是明歌背后金主干的,而且這一次車禍撞人……她有沒有罪,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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