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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羅斯條款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重生之科比再戰NBA

  第二天一早,李信就和邁克爾一同乘車前往UCLA健康中心。

  一路上,邁克爾興奮得一直拉著李信唧唧歪歪昨天研究的合同。

  “邁克爾,我不在乎合同,我只想打球。”

  李信揉了揉耳朵,聽了邁克爾那么多話,我耳朵都快起繭子了。

  “這怎么能行!合同關系到你的薪水!關系到你能打幾年!關系到你的獎金!關系到我的傭金…”邁克爾還是停不下來。

  李信只好靠著窗戶看著車窗外,無視在旁邊異常興奮的邁克爾,放空自我,養精蓄銳。

  ......

  李信和邁克爾來到UCLA的籃球經理辦公室。

  佩林卡經理已經在里面等候李信了,辦公室里除了佩林卡,還有昨天已經碰過面的沃格爾教練。

  說實話,看著邁克爾在車上的表現,李信真怕他見了球隊高管后,表現得像一個狂熱的粉絲一樣!

  可是邁克爾出乎意料地表現得很冷靜很專業。

  “你好,我是李信的經紀人,我叫邁克爾。”邁克爾主動與佩林卡,沃格爾握手。

  李信悄悄地觀察邁克爾,他的鎮靜都是裝出來的!腿都在止不住地發抖!

  “你好,邁克爾,沒想到李信的經紀人也這么年輕!”佩林卡通常打交道的球員經紀人都是老奸巨猾的中年人。

  說完佩林卡把準備好的合同遞給邁克爾:

  “李信非常的優秀,但是他沒有參加過NBA的選秀,所以我只能以落選秀的最高標準來給他準備合同。這是一份年薪150萬的2+2合同,后兩年為球隊選項。我們設定了最佳新秀獎,如果李信能在前兩年里拿到NBA賽季最佳新秀,會拿到額外的50萬獎金。我們在合同上設定了一個優先續約權,合同到期后如果有其他球隊想簽下李信,我們可以匹配李信的薪水,從而把李信留在湖人隊。”

  “你看看,對合同有什么問題嗎?”

  佩林卡看邁克爾如此的年輕,應該在籃球經紀人方面的經驗是比較欠缺的。

  邁克爾翻閱了一遍合同,然后輕蔑地一笑:“佩林卡經理,這不是你今天要和我們簽的合同吧?”

  佩林卡有些驚訝地說道:“邁克爾,你為什么這樣說?”

  邁克爾把合同敞開擺到佩林卡的辦公桌上,然后說道:

  “這份合同有三點紕漏:第一,你說這是落選秀的最高標準,NBA落選秀是可以拿到和首輪秀一樣的薪水,只是球隊一般只會給底薪!也就是說,落選秀的最高標準合同應該年薪是五百萬左右,而不是你合同上所寫的一百五十萬!”

  “第二,首輪簽的新秀合同是3+1,而你只給了我們年薪150萬,卻想簽2+2的球隊選項!也就是說,本來年薪就如此低廉,還只保障兩年,別說最高標準的合同,這根本就是落選秀的打工合同!”

  “第三,你說設定了最佳新秀獎,獎金是50萬,乍一看好像有激勵還不錯!但是這獎金根本不重要!你這份合同中,連勞資條款所規定的羅斯條款都沒有包含!羅斯條款才是對新秀最大的激勵!”

  “既然你們說,李信值得你們的最高標準合同,那么,是不是應該拿出一些誠意?”邁克爾連貫地表述出來所有的疑點,這讓我對他刮目相看!我本來以為他在湖人隊高官面前會失態,結果卻表現得很如此專業和冷靜!

  佩林卡不由得為邁克爾鼓起了掌:“沒想到邁克爾這么年輕,對合同的把控不亞于一些知名經紀人!”

  佩林卡也轉身向李信致歉:“信,抱歉,這是我的工作,我得盡可能地為球隊老板省錢。經理和經紀人之間的博弈是很正常的,希望你能理解。”

  佩林卡怕李信沒有見識過這種場面,會誤以為湖人隊沒有誠意簽下自己。

  ......

  佩林卡從抽屜里拿出第二份合同,這份合同比剛剛第一份合同要厚上一倍,佩林卡說道:

  “抱歉,這才是我為李信準備的合同,年薪580萬美元,已經是落選秀的最高標準了。合同時效是3+1,第四年為球隊選項。合同里規定了李信每拿到一個NBA獎項對應的球隊獎金。當然了,羅斯條款等適用于李信的條款在合同里是應有盡有。”

  “至于優先簽約權,你們怎么看?”

  佩林卡很看重這個權利,這意味著合同結束后能不能留住李信。

  “這要問我的球員了。”邁克爾沒有和李信交流過這個,這項權利還是得他自己拿主意。

  此時科比的聲音從腦海里傳來:“我只想為湖人打球,我的靈魂和血液,都是紫金色的。”

  于是李信答應了佩林卡:“我可以答應優先簽約權,我愛湖人,這不是問題。”

  “但是。”李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合同年限最好是2+1,第三年為球員選項。”

  佩林卡和邁克爾都很驚訝,NBA的首輪新秀在簽訂合同時,都會選擇簽訂最長的3+1合同,因為這樣的合同能帶來最大的保障,在第二份合同簽約時才能拿到最高的薪水。

  “信,既然你想留在湖人,為什么只簽三年合同?”邁克爾身為李信的經紀人,也無法理解李信的用意。

  李信自信滿滿地笑了:

  “因為我一定會在三年內,觸發羅斯條款,重新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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