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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狐假虎威(四千大章)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這個刺客有毛病

  月光透過密集的樹葉在森林中投下斑駁的影子,有風兒在沙沙地吹動草葉。

  商九歌扛著木棍看著身后正準備向她發動進攻的斑斕猛虎,圓圓的虎耳在風中輕微抖動了一下。

  四目相對,猛虎琥珀色的眼眸在夜色中似乎在燃燒,商九歌聳了聳肩,眼睛同樣亮了起來。

  “吼!”出于某種緩解尷尬的意味在里面,這只斑斕大蟲一邊咆哮,一邊向著商九歌猛撲過去。

  畢竟猛虎即使被發現,也沒有退回去的余地,況且它只是有點擔心獵物發現它就會逃跑,現在獵物非但沒有逃,反而像是傻狍子一樣呆呆望著它,虎醬頓時感覺今天的晚餐還是有著落的。

  巨大猛虎騰躍在空中,黑影籠罩,腥風撲面,商九歌孤零零站在那里,一動不動,只是平靜伸出手中的木棍向前一搗。

  正中猛虎鼻子。

  只是這只大蟲去勢甚急,又是龐大的身軀,商九歌手中的木棍并不是裹著泥土的緋夜劍,登時在那巨大的沖擊力下節節破碎,而商九歌這個時候才不慌不忙地向后飄出了一步,老虎剛好撲在她腳前三尺的地方。

  老虎鼻子遭受重擊,鼻血噴涌而出,痛得在地上不住翻滾。

  而商九歌則看著空空如也的手,嘆了口氣。

  在月光下舉起了拳頭。

  白生生的拳頭,小拳拳可以錘胸口的那種。

  商九歌確實聽過武松打虎的故事,但是她沒有想到,有一天她自己也有武松的待遇。

  雖然說她的木棍不是打在樹上打斷的,但是打在老虎身上也一樣?

  接下來,就是用拳頭砸死老虎了?

  商九歌認真想道。

  而在眼前,那只足有兩三百斤站起來一人來高的大老虎,在鼻血橫流的同時,猛然轉身,向著森林深處逃去。

  迅如疾風。

  商九歌愣了片刻,然后馬上追了上去.

  “不要跑!”

  清晨,晨光熹微。

  盛君千遠遠望著洛城的城墻,按住了腰間的佩刀。

  總算到了。

  盛君千怎么說也是一個言出必行的人,說要找商九歌的晦氣,那么就肯定要來找商九歌的晦氣。

  哪怕說是在吃完羊肉泡饃之后再來找商九歌的晦氣。

  “這里就是洛城嗎?”盛君千看著洛城那高聳的城墻:“果然是很氣派呢。”

  “就是不知道商九歌在哪里。”

  盛君千是得到商九歌在洛城出沒的消息之后就立刻趕了過來,基本上沒有什么停留,就是害怕商九歌突然又跑不見,畢竟商九歌最近的行蹤真的來無影去無蹤的,就算通過蜂巢的情報網,得到的消息也只有商九歌在河南境內閃爍出現的消息。

  畢竟商九歌她是真的不住店的,每天都睡在荒郊野嶺破廟里,喝的是山泉水,吃的是野果野外,也虧她鍛煉出來了一副鋼鐵的腸胃,才沒有在野外就因為吃了不干凈的東西而倒下。

  但正因為這樣,你在凝視深淵,深淵也在凝視著你,而像商九歌一樣基本不往人多的地方湊,那么凝視商九歌的就只有兔子和老虎。

  于是商九歌也不介意讓這些東西變成自己的美餐。

  商九歌在洛城是最新消息。

  在盛君千的面前,洛城的護城河上架著長橋,長橋上人來人往,川流不息,看起來就是一個熱鬧繁華的大城。

  而正在這時,盛君千的身后突然傳來喧囂聲。

  “大蟲!有大蟲!”

  “老虎來了,快跑啊!”

  “老虎來了!”

  盛君千聽到老虎二字,眉頭頓時皺起,他回頭望去,看到十來人正連滾帶爬地向著自己這邊跑來,而在他們身后,真的赫然有一只吊睛白額大蟲!

  盛君千毫不猶豫地拔刀向著老虎沖去,但是到了老虎近前,他才發覺不對。

  老虎倒是真老虎,但是老虎前爪卻沒有挨地。

  不僅前爪沒有挨地,老虎的后腿也在地上拖行著。

  以及仔細看的話,可以看到老虎的肚子下面,似乎有兩條腿在平穩地移動。

  盛君千按住刀柄,看向那只老虎,以及老虎身下的人:“你是什么人?”

  “我嗎?”老虎下面的當然是商九歌。

  商九歌花了好大力氣才追上老虎,倒是打死老虎比追上老虎的力氣要少得多。

  畢竟有句話怎么說呢?大多數食肉動物他們其實大多數的熱量都消耗在追逐獵物上面,畢竟最終戰斗和捕獵的過程往往只有一瞬間。

  這句話,對于商九歌也同樣適用。

  隨著商九歌這聲泠泠清脆的聲音從老虎的身下傳出,與此同時,老虎的虎頭抬起來,虎頭下商九歌的小臉也同時露出。

  少女短發黑眸,模樣清麗冷清,嘴唇纖薄,眸子黑如點漆地望著盛君千:“我當然就是我了。”

  商九歌理所當然地說道。

  盛君千這一瞬間看著這位虎頭下的少女,發現她基本上是在扛著老虎前進,只是老虎個頭實在太大,即使現在商九歌將整個老虎都背在背上,也能夠將她其實已經不算嬌小的身軀給完全蓋住。

  所以遠遠看去,真的像是老虎向這里走來一樣。

  這可不是正龍拍虎一樣的鬧劇,這可是真的老虎,出現在人潮涌動的洛城城外。

  畢竟誰看到老虎還敢湊近看看這只老虎是吃葷還是吃素,里面是不是鉆了人。

  也只有盛君千這樣藝高人膽大的人,才敢湊近過去。

  盛君千那一瞬間幾乎感覺自己戀愛了,畢竟這個反差萌的沖擊實在太大了。

  你想象一下就明白了,你在大街上看到一只老虎,然后自己正嚴陣以待要表演當街殺虎的好戲,卻發現老虎虎虎生威的虎頭下面,竟然有這樣一張宜喜宜嗔,清秀可人的小臉。

  這陣勢一般人哪里招架地下來?

  別說一般人,二班人可以的趕緊站出來。

  “請問,這到底是怎么回事?”盛君千小心翼翼地問道。

  無論如何,扛著一只老虎走了這么遠的路,看方向甚至說她想要把這只老虎給扛進城去。

  “嗯。”商九歌想了想,她感覺說起來很復雜。

  “沒時間解釋了?”商九歌看著盛君千說道:“不過,我且問你。”

  商九歌很認真地說道:“這只老虎,值不值五十兩?”

  五十兩?

  盛君千看著商九歌,對于這個少女的腦回路感到有些難以理解。

  五十兩是不是一個大錢?

  五十兩當然是大錢了。

  但是一只老虎值不值五十兩,這不是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嗎?

  有句話說得好,老虎全是都是寶。

  虎皮是寶,老虎肉也沒人嫌棄,畢竟尋常吃不到,虎骨可以入藥,虎牙可以做裝飾品,就連虎鞭……咳咳。

  總之,別的不說,光這一身看起來沒有什么破損的老虎皮,賣上一百兩都不成問題的,只是老虎說到底并沒有那么好抓,就算是真正的武林高手,能夠徒虎的那種,體面的事情哪件不能做,非要滿山林地鉆著找老虎打?

  又不是胸懷成為武松的雄心壯志,老虎說白了,還是很稀有的。

  “這只老虎,是你打的?”盛君千這樣問道。

  “嗯。”商九歌點了點頭說道:“它剛好想吃我,我剛好也很缺錢。”

  “我們都很需要對方。”

  “但是它打不過我。”

  商九歌說了這些非常有道理的話,讓盛君千不由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是的,商九歌有著強大的現實扭曲力場,能夠讓所有人和她交談的人,都不由自主認可商九歌的邏輯。

  畢竟你說——商九歌上面說的這番話有沒有道理。

  “你用什么兵器打的?”盛君千繼續問道。

  他這樣說著的時候,看了看商九歌身上。

  商九歌穿的還是何萍送給她的白衣,不過身上并沒有佩戴像是刀劍這樣的兵器。

  畢竟刀劍那么顯眼,尋常根本掩飾不下來。

  “我本來帶根木棍,但是棍子在老虎身上碎了。”商九歌實話實說道:“所以。”

  商九歌伸出纖長的白凈小手,在盛君千面前翻轉了一下:“只好用拳頭了。”

  “打死才想起來,這樣好像虎皮更值錢一點。”

  商九歌的每一句話聽起來都像是在吹牛皮。

  但是她這種不過如此,馬馬虎虎,平平無奇的態度,又讓人不由自主相信她說的這些話都是真的。

  盛君千也不由相信了商九歌的話:“對了,你說你很缺錢?”

  盛君千問道。

  “是的。”商九歌點了點頭:“我弄壞了別人客棧的墻,需要賠償五十兩銀子。”

  這樣說著,商九歌看向盛君千:“你感覺這只老虎值五十兩嗎?”

  盛君千點了點頭。

  商九歌露出了開心的笑容:“你要嗎?我五十兩給你。”

  商九歌從來不管這只老虎究竟值多少的。

  對她來說,這只老虎值五十兩就是賺的,因為她只需要五十兩。

  如果不夠的話,那么再來賺也就是了。

  盛君千看著商九歌身上這只大老虎,看起來差不多有兩三百斤這么重了吧。

  以至于能夠把商九歌這小小的身軀,壓得有些直不起來腰。

  所以說——如果自己買下來這只老虎的話,被壓在老虎身下的人就是自己嗎?

  這未免也太不帥氣了吧?

  商九歌把自己埋在老虎身下,那可以說是又萌又可愛,夸一句掌中萌虎真的是毫無違和感。

  那種反差萌真的是要人命的級別,畢竟毛茸茸又惡狠狠的老虎身下鉆出來一個萌妹子什么的。

  想想不要太可愛。

  但是自己用同樣的姿勢扛著老虎走的話。

  想到這里,盛君千打量著老虎,感覺自己來扛的話,扛動應該還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我為什么要扛老虎啊!

  我為什么要買這只老虎啊!

  就算我買得起,我也不是慈善家啊,我也不是會為了愛情做到這個地步的人啊!

  盛君千在內心咆哮道。

  然后看向商九歌,和顏悅色:“抱歉,我不需要。”

  其實盛君千長得挺好看的,穿得也是精神筆挺,畢竟窮文富武,盛君千身為前江湖榜甲榜第一百,現江湖榜乙榜榜首,自然不是窮苦孩子莫欺少年窮,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東的勵志典范,他出身書香門第,也算官宦世家,但是從小都不愛讀書,最終沒辦法,只能讓他習武,反而是習武一途,盛君千展露出來驚人天賦,從啟蒙到授業,再到開竅,再到最終拜上江湖榜上排名第二十七的昆侖狂客施一刀,一路上師傅換得勤,進境也是一日千里,如今僅僅二十八歲,就能夠登上江湖榜甲榜吊車尾的位置,人稱抽刀斷水盛君千,當然算得上是一號人物。

  但是他又不想參軍報國,只想著游戲江湖,不過好歹家大業大,他武功也是真的高,家族也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看他在江湖上闖蕩,反正所需要的銀錢都是家里給的。

  不過他自己倒也花錢不多,基本上每天早上吃碗羊肉泡饃就是人生巔峰的樣子,江湖榜上再往上都是一些怪物,盛君千自己滿打滿算,也知道如今自己強二品的修為自保有余,但是想再往江湖榜上更進一步,乃至于進入那真正的一品宗師境,對他來說是真的很難了。

  但即使如此,他還是很珍惜自己這江湖榜甲榜吊車尾的位置的。

  畢竟,換句話說,世界五百強排名第五百丟不丟人!

  丟人個毛線啊,多少人跪舔想要進世界五百強都進不去啊。

  但是商九歌對于盛君千無論是氣質還是外貌乃至于武功都不是很在意,在她看來盛君千不過是一個很禮貌的男性罷了。

  于是商九歌靜靜點了點頭,然后繼續背著老虎向前走去。

  “你要去哪里?”

  盛君千叫住了她。

  “去洛城。”商九歌說道。

  “去洛城做什么?”盛君千已經發現了,自己問一個問題,商九歌回答一下。

  就好像大明湖上的蛤蟆一樣,一戳一蹦跶。

  “賣老虎。”商九歌理所應當地說道,沒有一點違和的地方:“因為我不是說過,我需要五十兩銀子。”

  所以說如果在這里把老虎賣給我,你拿著五十兩銀子離開,然后就可以把老虎留給我嗎?

  盛君千已經逐漸領會到了商九歌那直線般的邏輯。

  “等等。”盛君千在商九歌身后說道。

  商九歌認真看著盛君千。

  老虎頭下少女的頭微微測起。

  疑惑不解。

  “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城市。”盛君千看著商九歌。

  “都不會允許一個少女背著一只老虎進城的。”

  盛君千說出了這句理所應當的話語。

  商九歌微張嘴巴。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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