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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今日方知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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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奢入儉難,由儉入奢易。

  這條道理真的是亙古不變。

  總的來說,小蘭也就剛開始不習慣,過了兩天后,她就已經心安理得的開始享受柯南的服務。

  甚至她都計劃把自己的一身廚藝,完完全全的傳授給柯南。

  這樣她就連飯都可以不用做。

  就能提前體驗到每天混吃混喝等死是什么感覺。暮哥和大叔那幅咸魚樣,她也想感受下。

  可惜的是,其他事情柯南都能同意。但就做飯這件事,他光速拒絕,頭搖的和撥浪鼓一樣。

  小蘭一提,他就開始四肢冰涼,渾身不停的發抖。

  開玩笑,他現在這么努力,不就是為了不再被送到北暮家。

  這要是北暮知道他會做飯了,絕對會堅定把他擄走的信念。

  過去唯一的美好之處在于,它已經徹徹底底的過去了。

  不過是快樂還是痛苦,它都一視同仁的過去了。

  那段時間的血與淚,他沒有選擇的權利,但是現在的生活,他是能做出改變的。

  說的難聽點,他現在做出的努力,不是為了生活,而僅僅只是為了活著,有尊嚴的活著。

  見事不可為,小蘭也只好放棄了這個誘人的想法。

  現在的柯南已經很好了,做人不能太貪心。

  “柯南,我上學去了。”

  “路上小心。”

  以前是柯南上學,小蘭洗碗。現在是小蘭上學,柯南洗碗。

  角色的轉換真的無比的自然,自然到好像一開始就應該是這樣。

  柯南日記:二月xx號,天氣晴,一日無事。唯一讓我有些在意的就是,這幾天早上,叔叔沒有像往常一樣,吃完飯就癱在沙方上,而是背靠著辦公椅,手撐著下巴,靜靜看著窗外。

  雖然看不見他臉上的表情,但是我能感覺到,那是悲傷的表情。

  看來叔叔社團旅游期間,一定發生了某些事情,一些不愿放下,不愿觸及的事情。

  吃著吃著,北暮突然放下筷子,扭頭環顧四周,不知在搜尋什么。然后他對著前方的空氣緩緩伸出手,再緩緩握住。

  不出意外,他握了個寂寞。

  一聲長嘆。

  “你搞什么?吃個飯唉聲嘆氣的,嫌我做的不好吃就直說。”

  明美再也無法忍受,出言嗆到。

  這兩天來,他一直是個這亞子,看著就讓人冒火。

  “柯南不在,這飯仿佛都沒了滋味。”

  “那你別吃了。”,明美直接抽走了北暮面前的盤子。

  柯南,柯南,柯南!

  你那么想念他,去和他過去啊!

  她也太難了,前有狼后有虎的。

  不光要和女人搶男人,現在男人都要來和她搶男人了嘛!

  心態崩了。

  徹徹底底崩了。

  唉,這下好了,飯都沒得吃,人生太艱難了。

  這一刻,北暮停止了思考。

叮鈴鈴  丂,這誰呀,就不能讓他悲傷一會,煩不煩。

  “明美,接下電話。求你了。”

  他實在是懶的動彈。

  明美擦干手,從廚房走到客廳,“這里是北暮家,嗯,好的,我會他的。”

  “四井集團邀請你,周六去參加他家女兒的生日典禮。”

  四井?這是個什么撲街貨?怎么好好找到他頭上的?

  難道是和組織有私下交易的集團,現在邀請他去加深下感情?

  可是這也不對,要是真如此,該打的是他手機,而不是座機。

  北暮禿然來了興致,從懷中掏出手機,“給你們一天時間,把四井集團的消息給我遞交上來。記住我要全部消息,詳細到要把這個集團底褲都扒掉的那種。”

  他現在是看明白了,做人,就得慎重。

  慎重再慎重。

  能提前做出準備,那絕對要做到最好,一切消息都得知道,不然指不定會遇見什么幺蛾子。

  雖然他也可以直接用系統來查詢,但是那是要花錢的啊。

  而且凡事都用系統,那要組織干什么?

  他手下那么多情報員,總不能養著他們吃干飯吧?

  看他打完電話,明美才出言問道,“你要去參加那個什么四井千金的生日聚會?”

  “是啊,閑著也是閑著。不如去湊湊熱鬧,這還是來到這個世界以來,第一次有人主動邀請我參加聚會。”

  聽到此話,一時間明美都不知道是該心疼他,還是該吐槽他。

  這人緣是得有多差?才能慘到這個地步。

  “那你早去早回。”

  “你搞錯了吧?當然要一起去啊,我去吃大餐,把你留在家里面,那算個什么事。”

  “我也要去的嘛?”,明美用手指著自己,一臉不可思議。

  “去啊,為什么不去。你只要一直跟在我身邊就好了。沒事的。”

  小蘭那一jio可是把他的身上的隱藏開關踢開了。

  只有無限接近死亡,才能領會到生命的真諦。

  人生本來就短,萬一哪天再出個意外。留下一堆的遺憾,那也太失敗了。

  想做什么,那就去做。

  瞻前顧后,擔心這擔心那的,有什么意思。

  他堂堂酒廠二當家,系統之爹,攻略之神,倘若還不能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要這身份有何用?

  他怕什么?就算明美柯南身份真的暴露了。組織又能拿他怎么樣?

  從一開始,就算老爹邀請他來的組織,而不是他自己要進的。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他還笑話老爹沒有當年那股精神勁,殊不知自己都把當初的精神信念丟了個干凈。

  走到這個地步,連一個小姑娘的笑容,他都守護不了,甚至她還要成天為他擔驚受怕。

  那他也太沒有用了。

  以前的他,孤身一人游蕩在這世間,不知道活著有什么意義。

  現在的他,仍然不知道活著有什么意義,但是他已經不再是一個人繼續孤獨飄蕩了。

  “一會和我出去一趟,再去給你買幾件衣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ummm,好好的,這家伙突然這是怎么了?

  她身子不由往后縮了縮,躲開了北暮的大手,“你正常一點,我害怕。”

  閑談:寫著寫著就把當初寫作的初衷忘記了,束手束腳,很不利落。從現在起,作者終于知道要怎么接著寫下去。主角是混沌善,萬事隨心,自己活得自在,旁人眼光與他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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