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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二百九十二章

請牢記域名:黃金屋 美劇大世界里的騎士

  托爾想要說些什么。

  但希芙顯然沒想再說些什么了。

  她突然一個閃身,布爾特鋼突然出現在了托爾的頭上!

  托爾反手用錘子擋住了長劍!

  “希芙你瘋了!!你想殺了我!”

  托爾即便到現在都不敢相信,希芙真的對自己刀劍相向,想要致自己于死地!

  這簡直太瘋狂了!

  在托爾的一群小伙伴中。

  沃斯塔格是一名經驗豐富的戰士,他或許不是阿斯加德最強的戰士,但絕對是經驗最豐富的那個。他在年輕的時候加入了奧丁的軍隊,幾乎參加過奧丁發動的每一場戰爭,并最終活了下來!

要知道阿斯加德人都以戰死為榮,但沃斯塔格卻活了下來,且被所有人尊敬。可想而知,他并不是那種戰場混子,而是憑借著他的技巧,意識和無以倫比的意志力,讓所有人都明白,這個家伙是個硬漢!上了年紀后的沃斯塔  格逐漸脫去了兇狠、善戰的戰士形象,成為了一位宅心仁厚,受人尊敬的長者。由于身體發福的緣故,沃斯塔格的戰力稍有退化,但依舊是仙宮戰力最強的一批角色。

  他可以教給托爾很多東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經驗!

  他在托爾的小團體之中一直擔當老大哥的角色,每一個人都尊敬他,都喜歡傾聽他的建議。

  范達爾,小團體之中唯一可以在不靠譜上,可以和托爾相提并論的家伙。范達爾有些自戀,他認為自己是一位非常完美的男士,并喜歡和仙宮的仙女們調情。但實際上仙宮的女人們只是喜歡他油嘴滑舌的腔調,逗他玩而已。

  但他卻是九界最好的劍士。同時這家伙在不靠譜的同時,又是在最關鍵時刻最值得信任的家伙。

  當然,前提是別聽他的任何建議......這家伙和托爾就是臥龍鳳雛,有句話說,三個男人呆在一起,就會誕生一個點子王......這兩位在一起,總能給人帶來一些驚喜!

  接著是霍爾!

霍爾是小團體之中存在感最為稀缺的家伙,可實際上他卻分外的可靠,不同于范達爾那種喜歡在可靠和不可靠之間的疊加態,霍爾一直表現穩定,他是他們之中,頭腦最冷靜的那一個,同時也是團體的剎車......可惜,他可以  阻止托爾,也可以阻止范達爾,但沒辦法阻止這兩位臥龍鳳雛合并......所以總是跟著他們倒霉。

  比如當年一群人腦子一熱就殺進約頓海姆。托爾是那個點子王,而范達爾就是狗頭軍師,一直拱起哄!

  沃斯塔格原本沒想去,但架不住被兩個點子王一通拱火。

只有霍爾堅定的拒絕,可惜......在大家都被裹挾之后,他也只能無奈跟從,他沒辦法拋棄自己的兄弟,當然他想過偷偷舉報......然后被范達爾看穿了......這就是點子王身邊有狗頭軍師的壞處,這家伙總能‘查漏補缺,讓事情  朝著一發不可收的方向狂奔......

  哦,對了,還有洛基。

  居然忘了洛基。

  老實說,洛基也是個極品。

  他做到了,讓整個小團體都討厭他!

  這也是個本事。

  他更像是那種,跟著哥哥一起玩的小屁孩。明明沒什么本事,但卻因為自己的哥哥是小團體的頭頭,大家不得不捏著鼻子給他一個面子,偏偏他自己沒什么數。覺得自己比自己的哥哥更受歡迎,同時,他又喜歡自作聰明。

  他明明是個湊數的,可他卻莫名自信,覺得自己應該成為團體的核心。

  要知道,這個團體的存在,就是因為托爾。

雖然托爾魯莽,暴躁,但卻具有人格魅力,他有擔當。(這和他對女孩缺乏責任感不沖突,人本來就是多面的,就像現實中,有人是最好的兄弟人選,他對朋友非常棒,對兄弟甚至真的可以做到生死相托,但對自己的女朋友  托爾天生就有一種領導氣質,這和智商沒什么直接關系,就是那種天生會呆在大家中心位置的那種人,他甚至不需要特意的強調自己的權威,大家就自然而然的聽他的。

  這甚至不是他身為王子身份帶來的,而是本身就擁有的。

  但顯然洛基不這么想,他覺得自己和托爾都是王子,同時他比托爾更聰明,他就應該是大家的中心。

  所以他一直要小動作,偏偏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

  有小聰明,但并無大智慧。

  他一直搞各種小動作,希望讓托爾出丑,讓他大家看清所謂的‘事實”。那就是托爾是個蠢貨!

  但實際上,那些讓托爾出丑的小動作,托爾本人壓根不在意。

  托爾對于自己出丑這種事,非常的坦然。

  甚至還會覺得有趣。

  人就是這樣,如果有一件尷尬的事發生。你越是在意,反而會讓你更加尷尬。

  反而是那種會坦然面對的,反而讓人覺得很灑脫。

  其他人也不是傻瓜。

  大家知道是洛基搞鬼,對他的態度自然更差。

實際上托爾本身也知道,但他不在意,甚至把這個當做是洛基和自己的一種互動。就比如,在他八歲的時候,洛基變成一條蛇之后騙哥哥把自己撿起來,之后突然變回自己然后捅了哥哥一刀......當然,托爾本身對洛基也沒有  溫柔到哪去,比如托爾和洛基打招呼的方式,就是突然出現,給他鼻子來一拳!

  老實說,這種“激烈的兄弟互動,即便是在阿斯加德,也特么非常的出格。

  但偏偏不管是托爾本人,還是奧丁和弗麗嘉都對此習以為常......認為小孩子打打鬧鬧很正常......不得不說,作為王族血脈,這兩人的身體素質絕對特么的超越一般人,嗯,一般的阿斯加德人。

  說到這里,似乎少了一個人。

  希芙!

為什么不說希芙  因為希芙就是托爾。

  她沒什么主見,她的意見就是托爾說什么就是什么。

  她是托爾的影子。

  甚至很多人都無意識的把她忽略。

  她明明是小團體中唯一的女孩,可卻沒有任何關心她的意見......因為大家都知道,托爾說什么,她一定同意。

既然如此,為什么要多余問她  以前只覺得這是夫唱婦隨,現在想想,突然覺得很悲哀。

  她完完全全就是一個附屬品。

  甚至于洛基想要吸引希芙的注意,都不是真正的出于他對希芙的喜歡,而是把她當做是托爾的所有物,洛基覺得把她從托爾手里搶走,更有成就感!

  也是如此,托爾面對希芙的突然反抗,甚至有點不知所措!

  然而長劍上的力量,讓托爾明白。

  希芙是認真的。

  “停下!希芙!你到底怎么了你瘋了么!!”

  然而希芙沒有回話,只是更加瘋狂的進攻!

  一時間,托爾甚至有點難以招架!

  就在這時,仙宮三勇士帶著大隊人馬殺了過來,然后都停下了。

  范達爾一臉不可置信,他揉了揉眼睛。

  然后問身邊的兩個朋友。

  “我今天喝多了么為什么我看到希芙在砍托爾這是什么新的惡作劇”

  霍爾皺著眉頭,沃斯塔格一下子放下了自己的斧子。

  “我覺得我們該回去繼續喝酒,老實說,我不太想參與這種事。而且我站希芙!”

  沃斯塔格說道。

  如果說小團體之中,誰對托爾移情別戀的意見最大,那就是沃斯塔格。

  老實說,這些孩子都是沃斯塔格看著長大的。

  他對他們有一種看自己孩子的感覺。

  他從不覺得托爾在這件事上作了,實際上在簡那件事上,沃斯塔格就批評過托爾。

  他是個傳統的阿斯加德人,他和自己的老婆,就是通過最傳統的阿斯加德方式結合,而且他現在擁有五個孩子,和妻子的關系也非常恩愛,他不覺得這種方式有任何問題!

(托爾對應的是徐志摩的話,那沃斯塔格如果對應清末民國的人物,那就應該是林覺民。建議去看看林覺民的《與妻書》真的,每一次看,都覺得非常感人。林覺民是典型的新式人才,對于國家的現狀很不滿,這位還參加過科考,林覺民幼年時過繼給叔父為子,其嗣父是個飽學多才的廩生,以詩文聞名于時;嗣母是個生性善良仁愛,典型的賢妻良母。林覺民天性聰慧,讀書過目不忘,深得嗣父的喜愛,自幼就由嗣父親自教導讀書。后參加科舉考試,無意獲取功名,遂在考卷上題了“少年不望萬戶侯”七個大字,離開考場。他和妻子陳意映也是包辦婚姻,但卻感情深厚,這一點看過與妻書的人都不會懷疑,所以比起才華橫溢,名氣更大的徐志摩,作者更喜歡林覺民,他才  是真正有擔當的男子漢!)

  所以看到希芙在暴打托爾,沃斯塔格壓根懶得插手!

  反正也砍不死,想死哪那么容易,最多就是重傷。

  既然死不了,那就不用管!

  范達爾則想得更多。

  “這一定是洛基的陰謀!你在哪,洛基!我看到你了!你趕緊出來!!”

  嗯,如果發現一件很不合常理的事情,那么先懷疑洛基,準沒錯!

  洛基常常用魔法這樣惡作劇。

  “不,不是洛基!”沉默的霍爾開口說道。

  霍爾是個沉默的男子漢,他和很多阿斯加德都有著極為明顯的區別。

雖然不是每個阿斯加德人都喜歡夸夸其談,但基本上每一個阿斯加德人在喝醉酒之后,都會吹牛打屁,哪怕是奧丁也是如此,甚至于女人小孩也一樣。(嗯,阿斯加德的小孩也是可以喝酒的,他們沒有所謂的未成年不準喝酒  的法律,實際上,在阿斯加德出生典禮上,一個孩子都會得到兩件禮物,一把袖珍武器,一瓶不摻特殊材料的蜜酒。那瓶酒是真的會被嬰兒喝掉,那玩意在阿斯加德人看來,就和地球人看灌裝奶粉一樣)

  但霍爾不一樣,他平時沉默,喝完酒一樣沉默。

  可每一次霍爾說話,都會切入重點。

  “我看不出來希芙被控制的跡象。”

  “我覺得正常,聽著,如果我是一個女孩,如果我的未婚夫背叛我,我會用血鷹來對付他!”沃斯塔格惡狠狠的說道。

  血鷹之刑。

  一種古老而殘忍的刑法。

  因為太過于殘忍,已經被阿斯加德禁止,任何使用該刑罰的人,都會受到懲罰。

  血鷹是古老部落時代,用于公開處決戰敗首領或國王的極刑,具有宗教獻祭性質。其執行過程極為殘酷:通過劈開受刑者背部切斷肋骨,拽出肺葉形成“翅膀”狀,并撒鹽加劇痛苦,最終因氣壓失衡導致死亡。

  這種刑罰非常不人道,在行刑時,處刑人會使用利斧劈開受刑者背部,暴露脊椎與肋骨,從傷口掏出肺部,使其背部形成血淋淋的“翅膀”狀,最終因肺部氣壓失衡導致劇烈起伏而死亡,這種死法可一點都不痛快。

傳說,一些手藝高超的處刑者,會讓受刑者慘叫一天一夜才最終痛苦的死去。(有點類似于我們凌遲的傳說,也就是俗稱的千刀萬剮,實際上壓根不可能達到那種層度,凌遲是一種肢解的懲罰,支解后的尸體殘骸放入簍子里,頭顱則公開示眾,期限不定。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稱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不過今人不清楚是否真有這些數目,或只是虛構的數目。明朝時期的“刀”,有切傷和“多”之意,數目累加,行刑時間延長。實際上,凌遲一般只割八刀,每一刀都有特定的地方,最后一道割去首級結束,畢竟就算是現代醫術也不能讓人堅持千刀萬剮,實際上歷史上記載的劉瑾被割了3357刀,實際上也不是讓劉瑾真的挨上三千多刀才死,而  是在很早就嗝屁了,劉瑾被割了3357刀,直到將身上的肉盡數剔完,成為一副光禿禿的骨架才停手。就是說,劉瑾在死去后懲罰依然繼續進行,算是對劉瑾鞭尸處理)

  但血鷹的確比斬首要痛苦的多,受害者往往可以堅持一小段時間。特別是以阿斯加德人的身體素質來說,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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